【法律在我心中征文800字】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從1985年的“一五普法”開始至今已25年了,我國的普法工作從對全體公民的法律知識的啟蒙教育到學法用法的結合再到提出依法治國戰略的,實現治國理論上的重大突破,廣大群眾也由學法、懂法、守法向用法、護法轉變,直到現在,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質轉變,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轉變。可以說,我工作二十多年來是隨著我國普法教育深入開展一同走過,見證親歷了我國普法工作20年的變化。對法律的認識走過了從表面感知到內心擁護和運用法律的歷程。
我們這一代是在文革“文攻武衛”中長大的,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是“人治、權治”那個時候是讓人過得很壓抑的時代,很少人聽說過“法”,當剛接觸到一些法律常識時,是既陌生又十分神秘,又有一絲親切:法治比人治更加公平,人們可以通過法律解決一些問題,此時,便在我的心中播下了“法”的種子。
中國人歷來不愿意打官司,他們認為上法庭打官司是丑事,我也不例外,然而2000年,一場官司卻改變了我的認識和看法。我校有兩位學生違反校規,發生打架、斗毆事件,一高度近視的學生視網膜脫落,雙方家長不問青紅皂白,是非曲直,口口聲聲要學校負全責高額賠償,當時學校本著息事寧人態度,擺事實,講道路,希望此事合情合理解決,但家長不依不饒,此事一拖三月,弄得校領導心力交瘁,正常教學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響,前兩條路行不通,最后,我們用“法”來解決,三方當事人都聘請了律師,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三月未解決的事,半天解決,且三方都無異議,當時,我在法庭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神圣與公平。“法”在我心中是威嚴、神圣與公平的象征。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是社會進步的標志。
“法”在我心中。是正義的化身,是正義的保護神,記得2001年學校因邊拆遷學校臨鋪有幾間鋪面,當時承租給別人經營。政府拆遷就象一塊肥肉,總會吸引一些貪婪的人,這些經營戶欺我剛到學校不了解一些情況,威脅學校不拿出XXX錢就堅決不搬等,我有了上次依法辦事的經驗,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法》,《住房屋管理條例》等后,心中有了底,他們這樣做是“無理取鬧”沒任何法律依據,我不與他們爭吵,只說:一切按法律辦事,如果合理合法,你們拿得出法律依據,學校砸鍋賣鍋賠;反之,學校將向法院起訴依法辦事。僵持了一段時間后,這些承租戶眼看撈不到什么好處(據說,后來他們自己也查看了相關文件,自知無法律做支撐)紛紛搬走了,事后,有人說:“尹莉,你膽子真夠大,這些人惹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來”其實,說不怕是假話,但又這樣敢于堅持是因為“法”在我心中,在“法”在為我撐腰:第一、我是在依法辦事;第二現在是法制社會,他們做什么,總還是要掂量掂量。
“法”在我心中。是我的良師益友,在管理工作中,最怕評優選模、福利、獎金發放,外派人員學習考察等弄不好,激勵效果達不到反而弄得大家矛盾重重,但一切按“規章制度”辦事,一切按法律程序后,這一切都迎刃而解,“法”在我心中,它時時提醒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現在不管是與家長溝通交流、師德教育方面……我都會是以法律為準則。“法”在我心中使我工作更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