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領巾廣播稿大全_紅領巾廣播稿:(法制宣傳日)3篇
紅領巾廣播稿:(法制宣傳日)1篇
甲:敬愛的老師們
乙:親愛的同學們
合:大家早上好!
甲:伴隨著歡快的樂曲,我們閆家店小學“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了。
乙:本次紅領巾廣播由我們 班主辦,我是主持人( )。
甲:我是主持人( )。今天由我們兩個給大家主持節目,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乙:這次紅領巾廣播的主題是------《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
乙:“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宣傳,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得到增強,我國在依法治國方面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后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發育階段的小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甲:我們在打擊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為什么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門,宿舍門要隨時關好,錢財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請假,夜行要結伴,讓同學老師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問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系,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后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
乙:同學們,認真的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里學習,為我們今后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
甲: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乙: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甲:優美的琴聲真是令我們如癡如醉啊!時間過得真快,這期的紅領巾廣播就要和大家說再見了。我是主持人( )
乙:我是主持人( )
合:謝謝大家的收聽,再見!
紅領巾廣播稿:(法制宣傳日)2篇
甲:點擊生活故事,感受校園精彩;
乙:放飛童年夢想,打造陽光生活。
合:在這熟悉而又溫暖的音樂聲中,紅領巾廣播又和大家見面啦!
乙:歡迎大家收聽本期節目,我是主持人#。
甲:我是主持人#。
合: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下午好!讓我們一起走進今天的法制宣傳特別節目。
二、法制專題
甲: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嗎?
乙: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我國的法制宣傳日從2001年開始,今年已經是第11個法制宣傳日了。
甲:為貫徹落實好“五五”普法規劃,切實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大隊于2011年12月3日至9日 開展“2011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周”活動。
乙:我校少先隊大隊結合實際開展了普法“五個一”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 開展一次以學習憲法為主題的主題會活動;
2.利用升旗儀式,舉行一次國旗下的學法講話;
3.請校外法制輔導員作一次法制講座,向學生宣傳法律法規知識;
4.組織開展一次“小手牽大手,學法一起走”學生和家長共同完成一份法律試卷活動;
5.制作一期“小手牽大手,學法一起走”成長小報。
甲:活動真豐富呀!我還要告訴同學們,今年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乙:接下來,我們來聽一個故事。
甲:程浩是個非常活潑好動的男孩子。今年讀四年級了,可是他總是管不住自己,特別的調皮。為此他爸爸經常地打他、罵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還把他關在房間里不準他吃飯。
乙: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對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的職責。程浩的爸爸應該以適當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體罰他。更不能經常性地體罰,用不文明的語言去罵他。程浩的爸爸沒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甲: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滿18周歲的青少年。簡單點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保護我們的法律。
乙:今天,我們就是希望通過廣播讓同學們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同學們關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年年人保護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甲:下面,我就和同學們聊聊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內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乙:可是有些同學認為,講法律就要講紀律,可是講紀律就沒有了自由。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游,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么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里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于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么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的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學校里,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們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其中的一名小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
乙: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同時我們也要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同時我們還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都遵紀守法。
甲: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三、余音繚繞
甲: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又到說再見的時候了。
乙:親愛的同學們,我們衷心地祝愿:紅領巾廣播站能成為你的良師益友,愿它能帶走你所有的煩惱,為你帶去無盡的歡樂。
甲:愿它能給你留下美好的回憶,伴隨你度過金色的童年。
乙:感謝大家的收聽,本次播音到此結束,再見。
甲:再見!
紅領巾廣播稿:(法制宣傳日)3篇
甲:親愛的老師們,同學們,大家中午好。
乙:展五(二)風采,聽五(二)聲音,今天的紅領巾廣播由我們五零二班主播,組稿:崔小敏、黃柳。播音員:沈睿俁、曹昊楠。
齊:希望有我們的陪伴,大家能度過愉快的二十分鐘。
甲:本次播音的主要欄目有《校園新聞直通車》《學生作文欣賞》《學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乙:首先是《校園新聞直通車》欄目。
甲:請聽上周學校喜訊。我校學生代表岔河鎮參加縣“智能杯”小巧手比賽獲得優異成績:601班劉洋洋、602班姚穎同、502班桑靜怡、許思云獲二等獎,602班秦張、花夢園、601班葉露獲三等獎,601班孫儷源、502班崔小敏、501班顧玉琴獲優秀獎。我校獲優秀組織獎。在此我代表這些同學對辛勤培訓他們的老師表示感謝,讓我們為他們的成功表示祝賀,為學校而喝彩。
乙:星期三下午,岔河鎮語文教研活動將在我校舉行,12個班全部開課,全員參加,全面展示我校語文教學改革現狀。希望同學們在課堂上自覺遵守紀律,積極參與,在課堂上積極表現,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學會與同學合作,我的課堂我作主。
丙:為了營造濃厚的讀書氛圍,深入推進學生讀書活動,引導學生多讀書、讀好書,讓他們在閱讀中豐富知識,開闊視野,領悟人生真諦,岔河鎮將在本周五舉行中小學生讀書演講比賽。我校601班和502班有兩位同學將代表學校參加比賽,他們正在積極準備著,讓我們為他們加油,祝他們在這次比賽中取得好成績!
丁:本周還將開展岔河鎮班級文化建設檢查評比。各班都在精心布置環境出黑板報,迎接檢查。同學們積極努力吧,成功總是屬于有準備的人。
甲:下面是《學生作文欣賞》。請聽崔小敏的作文《小小新聞發布會》。
乙:同學們,你們知道今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 )對,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是“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確立十周年,也是“五五”普法規劃的檢查驗收年。下面我來考考大家。
甲:今年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什么?
乙:今年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時間是從2010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主要目標是落實“五五普法”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甲:什么是“五五普法”?
乙:“五五”普法是2006至2010年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簡稱。是指從“一五”普法開始到現在正經歷第五個五年的普法教育。
甲:“五五”普法起止時間各是哪一年?
乙:2006年開始到2010年結束。
甲:“五五”普法對象有哪些?
乙: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甲:我縣平時法制宣傳內容有哪些?
乙:包括《物權法》《勞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衛生安全法》《婚姻法》等。
甲:“無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么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么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乙: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國家的保衛者、建設者,是振興中華民族、使祖國繁榮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條戰線的生力軍和后備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發育階段的小學生,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甲:鄧小平主席曾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時代的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我們要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乙:《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甲:同學們,認真地想一想,今天,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里學習,為我們的成長創造了有利的學習條件,平時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師的諄諄教誨,機會難得,來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負了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那種期盼之情,不能辜負了老師對你們的培養,更不要辜負了國家和人民寄予你們的厚望。
乙: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學習,勤奮刻苦,奮發向上,才能談得上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對得起老師,對得起養育自己的雙親……
甲: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小公民。
乙:老師們,同學們,時間過得真快,又到了和大家說再見的時候了。真希望這次的節目能給大家帶來快樂,502班的所有同學祝老師們工作順利,身體健康,祝同學們快樂學習,健康成長!感謝你們的收聽。
愛師范文整理 編輯 廣播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