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幽默相聲劇本精選5篇
劇本主要是由臺詞和舞臺指示組成的,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編導與演員演出的依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人幽默相聲劇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二人幽默相聲劇本1
合伙契約是指自然人之間共同進行某項投資經營活動時,就投資各方的責權所訂立的一種合同文書。
(二)合伙協議書適用范圍
合伙契約適用個人之間的合伙投資、合伙經營活動。
(三)合伙協議書結構與內容
合伙契約一般分為標題、稱謂、前言、主體和落款五個部分。
1.標題。標題一般由經營形式加文種組成,或者由經營形式、內容加文種組成。如:
合伙 經營餐館的 契約
經營形式 經營內容 文種
2.稱謂。合伙雙方分別稱為甲方、乙方,若有兩個以上合伙人,依次稱丙、丁……方.
3.前言。說明合伙契約的理由和目的。
4.主體。用條款方式。載明合伙項目的正式名稱、經營范圍、雙方出資的方式及數額、雙方工作的分工、財務的管理、分配原則及其違約責任等。
5.落款。當事人雙方簽名蓋章(手印),署明生效期的年、月、日。
(四)合伙契約寫作注意事項
1.合伙契約實際是個人之間的合同文書,其程序和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否則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2.合伙契約中以個人房產、設備、工具或知識產權作為投資時,其價值的估算應該合情合理,其價值的認定必須雙方一致,不容許有欺詐、虛假行為,否則視為無效契約。
3.合伙契約中關于分紅條款要充分考慮合伙儲備基金、發展基金的提存比例,以減少合伙經營的風險,保證合伙項目的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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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幽默相聲劇本2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愿聯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伙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伙應當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明確合伙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民法通則》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伙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伙關系。簽訂合伙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伙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準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人的權利有:①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合伙人的義務有:①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 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合伙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伙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伙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二人幽默相聲劇本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注:此款關于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組織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組織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組織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組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單位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組織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整機)、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組織名稱繼續經營原組織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人幽默相聲劇本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伙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名稱住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伙企業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_______萬元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_________%繳付日期。
五、稅后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公積金_______%;
3、提取公益金_______%;
4、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_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伙企業歇業。
七、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伙;
(1)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企業債務時,退伙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后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后,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企業債務;
4、返還合伙人出資;
5、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人幽默相聲劇本5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雙方的出資應于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