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2014《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解讀
2014《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解讀戶籍制度改革不搞指標分配會議指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億萬農業轉移人口的一項重大措施。要堅持以人為本,著力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要堅持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既要鼓勵各地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又要指導地方尊重客觀規律,尊重群眾意愿,不搞指標分配,不搞層層加碼。要優先解決好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使他們及其家庭在城鎮扎根落戶,有序引導人口流向。要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會議強調,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相關領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要區別情況、分類指導,由各地根據中央的總體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要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布局、功能互補,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經濟集聚能力,為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創造有利條件。大中小城市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解讀】戶籍制度改革推進10余年來,一直未真正破冰。十八大后,決策層多次強調,戶籍制度改革要實行有區別、有分類的戶籍政策,即差別化落戶政策。例如6月20日,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孔涇源做客中國政府網,談及戶籍制度改革時,就再次重申這一原則。孔涇源解讀說,中國大中小城市的情況很不一樣,像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特大城市,人口承載能力有限,而且承載得過多,對特大城市還是要嚴格控制人口規模;對于大城市有選擇性地進行戶籍改革,采取一些有門檻的戶籍準入政策,比如通過居住證等方式逐步將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對中等城市有序放開落戶限制,小城市和建制鎮可以全面放開戶籍。目前,各地戶籍制度改革正沿著孔涇源闡述的上述“通道”進行。4月以來,廣東、海南以及武漢、無錫等地區都推出戶籍制度改革“新政”,如廣東規定,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就業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均可在廣東大中城市落戶;武漢規定,7月1日起,畢業超過2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在武漢就業創業,只要具備本科或研究生學歷,提供學歷學位、勞動合同、1年社保繳納證明以及合法住所證明,均可在武漢市落戶,而此前,畢業2年內在武漢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才可在武漢落戶。但與此相比,上海、廣州這些特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曾相對慎重。新京報記者王姝本文來源:http://www.lsjse.com/wenmi/94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