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個人總結】幼兒園教師基本功之講故事比賽方案
幼兒園教師基本功之講故事比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促進我園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師普通話水平及“講故事”的基本功,經研究決定于2011年10月下旬舉行教師講故事比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比賽對象:本園四十周歲以下教師
二、比賽內容:自備兒童故事一個
三、比賽方法與要求:
1、比賽前抽簽決定教師講故事順序。
2、脫稿講述。
3、比賽過程中,選手可以有配音(音樂等)輔助,以增強故事效果。
4、講故事時間不少于3分鐘,不超過5分鐘。
四、評分標準:
1、故事內容:主題突出,結構合理,能使幼兒從中受到教育。(1分)
2、語言表達:脫稿講述,普通話標準,語言流暢、生動,富有感情。(4分)
3、儀態表情:服飾得體,舉止大方,精神飽滿,語感(角色)豐富,富有表現力。(4分)
4、時間限制:時間把握恰當適時。(1分)
五、獎項設置:評出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6名。
六、注意事項:
參賽老師不得無故缺席,有事必須提前請假,請假的老師在業務學習時在全體教師面前展示。
幼兒園教師基本功之講故事比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