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衛生要求_小學學生急性傷病處置預案
1、組織領導: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值日教師,班主任,任課教師。
2、報告程序:
⑴學校校長。⑵學校體衛組。
3、處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強化對學生的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異常、高燒咳嗽、惡心嘔吐、胃痛、肚痛、神情異常、顫抖、無力站立、煩躁不安、趴在課桌、流鼻血、皮膚異常、意外傷害等),要及時巡問,查明原因,并及時救治因病因傷學生和報告學校教導處。
(2)、如果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休克、昏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教師要一邊及時送學生去指定醫院救治,一邊及時報告學校校長。
(3)、如果學生的傷病不宜由學校教師護送者,教師要及時向柏埔鎮衛生院報告,請求立即趕往現場救治。
(4)、任何教職工發現或接到學生傷病報告,都要毫不猶豫迅速將傷病學生送到指定醫院救治。在救治學生的同時,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教師或科任教師,同時要及時向學校行政值日領導和校長報告。
(5)、如果情況危急,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并按照校長指令撥打“120”救護。
(6)、在救護學生的同時,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要求家長及時趕到醫院。
(7)、如果學生傷情特別危急,由醫院決定是否轉院救治。
(8)、如果醫院要求先繳納救治傷病學生的醫療費用,由教師請求醫院先救治后付醫療費用,或由學校先予以墊付醫療費用,待家長到達后予以核計費用。
(9)、教師帶領學生救治前,必須及時向其他教師進行班級工作移交。
4、注意事項: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2)、加強安全宣傳教
(3)、加強校內日常巡視和護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