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殘聯干部公示]縣殘聯干部職工學法制度
為全面提高我會全體干部職工的法律素質及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歷次普法精神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普法培訓學習和考試,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項事務,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認真學習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等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
三、完善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要求領導班子每年組織兩次以上,各科(室)每年組織三次以上集體學習法律知識,并做到有計劃、有記錄、有檔案。
四、全體職工在自學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全年參加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不少于48小時,并有筆記,有心得等。
五、全體干部職工要自覺參加法律知識培訓、講座,帶頭學法用法。認真學習專業法律,促進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辦事。
六、要積極參加市、縣組織的普法學習或宣傳活動。
七、 單位領導小組每年對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學法用法情況,評估普法的效果,并將檢查情況向全體職工通報,對好的表揚,差的提出批評。
八、全體職工的學法筆記、學習心得和習題集都要經過單位主要領導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