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有|公文寫作的基礎及基本要求
不同種類的公文,有著不同的具體要求和寫作方法,但是,不論哪一種類的公文,都必須做到以下同點:
(一)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級機關的有關規定。
(二)要符合客觀實際,符合工作規律。
(三)公文的撰寫和修改必須及時、迅速,反對拖拉、積壓。
(四)詞章必須準確、嚴密、鮮明、生動。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注意幾點:
1、條理要清楚。公文內容要有主有次,有綱有目,層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2、文字要精煉,篇幅要簡短。
3、遣詞用句要準確。公文要講究提法、分寸,措詞用語要準確地反映客觀實際,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
4、論理要合符邏輯。公文的觀點要明確,概念要準確,切忌模棱兩可,含糊其詞,產生岐義,耽誤工作。
5、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辭。不要隨便生造一些難解其意的縮略語,對涉及一些平時用簡稱的單位應使用全稱。。
6、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7、正確使用順序號[ 一、(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