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安全應急預案【三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體育賽事安全應急預案【三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體育賽事安全應急預案篇1
為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大型體育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保證球員及觀眾人身安全和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體育局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落實應急處置工作的各項事項。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根據體育賽事和群眾體育活動突發事件的特點,建立健全相應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有效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充分依靠和利用各相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等資源的協助作用。
二、現狀與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大型體育活動的開展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運動員、觀眾人身安全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適用于發生在我區大型體育賽事專項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
三、應急處理機構
由本單位組織的大型體育活動以主要領導為應急負責人;分管領導為分管負責人,具體比賽項目的負責人為應急保衛組長。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負責人須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經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工作的部門授權,被授權人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預防預警行動
1、行動方案
組委會認真履行應急工作職責,按照本預案工作原則和要求,督促參賽組織,落實安全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賽區公安部門做好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2、行動重點
防范大規模觀眾騷亂,防范人員踩踏傷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災、大型體育賽事預防與應急工作的重點。
3、場所設施
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的場地、通道、設施、環境必須符合國家公安、消防有關安全要求,保障人員緊急疏散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應急需要。
4、協調運行
根據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及特點,組委會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對各項應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保障應急組織人員到位、措施有力、救援物資充足。
五、指揮和控制
1、統一指揮
大型體育比賽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指揮與控制工作要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認真執行報告、請示制度和預案確定的決策程序,各級組織機構工作任務要明確,每個環節要有確定的負責人,現場指揮工作要扁平化,減少環節,指令準確無誤,組織行動迅速,各方配合協調,應急處置急而不亂、快而有序。
2、現場指揮
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現場指揮要以屬地化為主,區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群眾人身安全
處置大型體育賽事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群眾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并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積極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4、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
六、總結報告
組委會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體育賽事安全應急預案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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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1.1目的
為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2方針、原則
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應當遵循居安思危、科學前瞻、以人為本、高效實用的指導方針;堅持整體考慮、統一指揮,逐級負責、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按照“誰主辦(管)、誰牽頭”、“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規范有序、資源統籌、信息共享、反應迅速的工作機制。
1.3編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莆田市內舉行的各級各類大型體育賽事和群眾體育活動。
1.4.1大型體育賽事
大型體育賽事是指經上級體育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批準,在莆田市境內舉辦的具有一定規模(參賽運動員達到150人以上或觀眾達到3000人以上)的國際性、全國及地方性綜合、單項體育比賽活動。
1.4.2大型群眾體育活動
大型群眾體育活動是指經上級體育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批準,旨在推動全民健身、促進全民體質提高,參與人數達到一定規模(觀眾及參與者總數量達到3000人以上)的群眾性體育活動。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領導和決策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市體育局成立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體育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指揮本級和監督檢查系統內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運行及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研究、解決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配合承辦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隨時向市政府報告情況;與新聞傳播部門溝通,確定對外新聞發布的口徑、時間及方式。舉辦地人民政府負責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工作。
市體育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為體育局局長,成員由事件涉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室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2.2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參與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啟動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本級專項應急工作預案;落實預防預警、信息傳輸、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工作;配合體育活動承辦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3運行管理機構
在市體育局和承辦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運行管理機構,即競賽活動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
組委會具體負責當次活動應急工作預案的制定、預防預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綜合分析,信息的上傳下達和發布,調查、評估突發事件原因,匯總應急工作情況,整合有利資源,協調工作進程,授權現場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2.4現場指揮機構
在組委會的授權下,舉辦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承辦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場所(單位)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具體負責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信息的采集和傳送;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處置和控制突發的公共事件;及時向組委會和領導決策機構報告情況,并根據事件態勢,提出解決方案和需要協調調用的資源等。
2.5救援和保障機構
以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承辦地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為主體成立救援和保障機構,包括財政、公安、消防、交通、衛生、氣象、通訊、電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參加的部門。
救援和保障部門根據應急工作任務要求,針對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中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調配可用資源,提供應急保障,落實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組委會和現場指揮機構的工作,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
3.1.1審批登記
舉辦市級及全市以上的大型體育競賽或群眾體育活動,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國體育競賽管理辦法(試行)》、《關于申辦國際體育活動報批程序的規定》、《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及行政許可的有關規定,實行審批登記。
3.1.2安全保衛
賽事組委會下設安全保衛部,安全保衛部在組委會授權下具體履行安全保衛職責,負責制定和部署安全保衛方案、應急預案,落實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措施。組委會負責人為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
3.1.3信息采集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具有參與人數多、社會影響大、人流密集等特點,組織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條件,建立并完善預警信息工作網絡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3.1.4信息分析與風險分類
根據活動特點、規模、規格及風險程序(即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及負面影響),確定和發布預警信息類別。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活動主辦和承辦單位、公共體育場所負責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信息采集、整理、歸類并傳送活動組委會,組委會集中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確認。
3.1.5信息報送
預警信息按應急工作組織程序逐級匯報,報送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真實,保障應急工作信息在應急體系和指揮機構中正常運轉,對重要的突發事件情況信息要隨時報告,市體育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后要適情及時報告市政府和省體育局。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行動方案
賽事組委會認真履行應急工作職責,按照本預案工作原則和要求,督促參賽組織和體育場館(單位),落實安全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賽區公安、衛生、體育等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3.2.2行動重點
防范大規模觀眾騷亂、防范人員踩踏傷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災、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預防與應急工作的重點。
3.2.3場所設施
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的場地、建筑、通道、設施、環境必須符合國家公安、消防、衛生有關安全要求,保障人員緊急疏散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應急需要。
3.2.4協調運行
根據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及特點,組委會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對各項應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保障應急組織人員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資充足。
3.3預警支持系統
組委會要重視和加強安全預防預警服務系統建設,盡可能地運用先進技術,建立快捷通暢的通訊網絡,使信息的采集、傳送、反饋和確認等程序簡捷迅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等級分類
根據本預案適用范圍,按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分級(即:事件的性質、規模、態勢、行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應對措施),由高到低劃分為四個等級:
I級:出現大規模密集人員踩踏傷亡,或爆炸、火災、體育場館倒塌,或恐怖分子襲擊、綁架人質等特別重大事件,組委會須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并立即向承辦地人民政府和市體育局報告,市體育局應迅速核實情況,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市政府和省體育局。
Ⅱ級:出現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多人傷亡或槍支、彈藥遺失等重大事件,組委會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并及時向承辦地人民政府報告,市體育局應隨時掌握情況,并將處置情況上報市政府。
Ⅲ級:出現群體性事件、人員傷亡等較大事件,組委會迅速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并立即向承辦地人民政府報告,市體育局掌握信息,了解處置情況。
Ⅳ級:出現人員受傷、被困或數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組委會及時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并及時向承辦地人民政府匯報,在當地政府統一組織領導下,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2響應程序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程序,按逐級負責、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各級響應要做到組織嚴密、快速反應、措施果斷、穩妥處置。
在應急響應的同時,要注意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產生的關聯事件,并爭取提前對涉及領域和有關部門發出預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災害事件的出現。
4.2通訊
4.2.1器材配備
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應配備良好的通訊器材設備(電腦、電話、傳真機、網絡寬帶、步話機等),備用通訊方式為移動通信設備。
4.2.2相關資料
建立完備的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應急工作組織機構、指揮系統、通訊系統等相關資料,內容包括:組委會組織機構名單、值班聯系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聯系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主要項目管理機構應急咨詢服務電話;體育場館簡介、平面布置圖示、重要基礎設施分布簡圖;人員疏散和逃生路線、安全導向標志;消防設施配置圖;相鄰環境、周邊地區單位、住宅、體育場館附近交通道路圖示等。
4.2.3通訊方式的公布
應急工作通訊簿應配發給每個組織機構和指揮層次,其中安全保衛負責人的通訊方式要印在賽事活動的秩序冊上并在體育場館的顯明位置公布。
4.3信息報送
4.3.1常規信息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或體育場館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時,要明確常規信息、現場信息采集的范圍、內容、方式、傳輸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報送及反饋程序。
4.3.2涉外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對境外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承辦單位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市體育局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后,通過有關渠道在24小時內向有關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機構(包括派隊參賽的單位或協會)進行通報。如需要國際救援,須按國際有關規定進行。
4.4指揮和控制
4.4.1統一指揮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指揮與控制工作要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認真執行報告、請示制度和預案確定的決策程序,各級組織機構內部成員單位工作任務要明確,每一級要有確定的負責人。現場指揮工作要簡單化,減少環節,指令準確無誤,組織行動迅速,各方配合協調,應急處置急而不亂、快而有序。
4.4.2現場指揮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現場指揮以屬地為主,活動舉辦地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4.4.3應急負責人
舉辦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場館(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應急負責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向舉辦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經舉辦地人民政府負責應急工作的部門授權后,盡快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4.5醫療衛生
在舉辦規模大、周期長、參加人數多的體育賽事、群眾體育活動前,有關體育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衛生主管部門聯系,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制定醫療衛生保障方案,落實衛生醫療具體措施,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快速、高效、有序地進行醫療救治和衛生應急處理,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6安全防護
4.6.1危險目標與危險區
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反應,準確判斷事件性質,確定危險目標和區域,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迅速設立隔離區(帶),部署和實施應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斷安全措施,對在危險區域的人員及重要物資進行緊急施救。
4.6.2群眾人身安全
處置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群眾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預案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要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助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4.6.3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在有火災、爆炸或毒害性危險的現場環境區域,須有安全保護措施,應急工作人員防護裝備和器材應達到相關安全要求。
4.7調查與評估
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調查與檢測、損失與影響和應急處置效果的評估工作是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既定程序。組委會負責調查評估的組織機構在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的基礎上,依據公安、司法勘查認定和專業部門技術鑒定,綜合事件的起因、發生及終止情況,作出客觀、真實、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
4.8新聞發布
大型體育賽事和群眾體育活動中有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由市體育局歸口管理。
4.9應急結束
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應確定事件結束的指標,符合結束指標時,組織活動的當地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宣布應急工作結束,盡快恢復事發地正常的社會治安秩序,提供并公開發布相關信息。
5應急保障
5.1基礎保障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與財政、氣象、通信、電力、供水等保障部門協調確定應急工作基礎保障方案,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備的資金和物質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須列入大型體育活動經費預算,按分級負擔原則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主辦、承辦大型體育活動的部門(單位)須明確和落實應急工作專項保障資金,建立嚴格的應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5.2救援保障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與財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氣象、衛生防疫等部門協調確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據不同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確定所需的人員、設備、物品、交通運輸工具,落實應急隊伍、應急物資裝備、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5.3技術保障
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專家組或咨詢組。
5.4交流、培訓
5.4.1公眾信息交流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關信息,包括接警電話、相關部門、應急法律法規、防險避災和自救互救常識等。
5.4.2培訓、演練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根據常見和可能突發的事件性質特點確定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地演練,提高協調配合、快速反應、應急處置技能和整體作戰水平。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根據事件特點確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善后工作小組專職處理人員安置與補償、污染物的清理、社會救助物資的管理與監督、應急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等善后工作事項。
6.2總結報告
大型體育活動組委會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7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7.1預案的制定
本預案主要從總體方面進行了概述。各項大型體育賽事或群眾體育活動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以及每個公共體育場館要根據本預案確定的原則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分專項制定具體詳細的應急預案;
7.2預案的更新
市體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以保證預案的前瞻性和科學性。舉辦大型體育賽事及群眾體育活動的有關部門要注意了解突發公共事件的新種類、新變化、新特點以及應急措施的新技術、新方法等,并結合自身活動規律,及時完善預案。
7.3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莆田市體育局制定并負責解釋,報市政府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體育賽事安全應急預案篇3
為確保學校體育場所館舉行大型活動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校及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校園秩序穩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領導:
1、成立體育場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社會人員在校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體育系領導等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有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開展相應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及時對參加活動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查指導。
2、現場指揮小組:
總指揮:宋貴盛
副總指揮:
成員:所有學生干部、各班消防員安全員
指揮一組組長:郝綱(負責體育場館中心1區和2區從1號出口撤離)
指揮二組組長:范立(負責體育場館中心3區從2號出口撤離,4區從3號出口撤離)
指揮三組組長:閆加勰(負責體育場館中心5區從4號出口撤離,6區從5號出口撤離)
3、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5、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體育館基本情況:
體育場館出口5處,大型活動可容納2000人。大型活動使用體育館,必須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學校黨委會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監測與報告
1、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領導小組成員、活動管理人員、學校門衛等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及時向領導匯報。
2、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保持密切聯系。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4、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四、應急調查與救治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4、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進行救治。
五、應急預防措施
1、火災
發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發生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切斷電源。
(2)一般火災(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校領導小組。
2、地震
發生自然災害地震時,必須以生命第一,停止活動,及時作出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組織對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利用班會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等。
3、踩踏事件
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行政值周報告,再由行政值周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關名冊,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
4、治安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
六、安全防護
(1)危險目標與危險區
大型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反應,準確判斷事件性質,確定危險目標和區域,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迅速設立隔離區(帶),部署和實施應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斷安全措施,對在危險區域的人員及重要物資進行緊急施救。
(2)人身安全
大型體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預案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要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積極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3)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在有火災、爆炸或毒害性危險的現場環境區域,須有安全保障措施,應急工作人員防護裝備和器材應達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
七、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根據事件特點確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善后工作小組專職處理人員安置與補償、污染物的清理、應急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等善后工作事項。
2、調查與評估
在突發公共事件結束的同時,事發單位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調查,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報上級領導機關。
3、總結報告
體育館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