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精選四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精選四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做好學校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保定市教育局《關于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的通知》的規定,預防學校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機構:成立保定二中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毛曉明(主管校長)
副組長:王永來 李立澤
主要負責人:小賣部 王永來
食堂 李立澤 劉樹春
監查組:陳光 王連群
信息組:宿舍學生會生活部、學生處生活教師
服務組:趙樹敏 安士昌
二、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組長王永來主任負責小賣部的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檢查的各項措施,并與市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小賣部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如不為小賣部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3、副組長李立澤主任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并制定檢查的各項措施及管理措施,并與市防疫部門聯系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后工作,如不為食堂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4、監督組每周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改正,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
5、宿舍學生會生活部要每天堅持衛生檢查并客觀填寫記錄表,對發現的如飯菜過期、有異味等及時報告以便檢查
6、生活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學生處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學校如發現集體中毒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一旦發現食物中毒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校有關領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3、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把中毒的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4、由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防疫站同志到達后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并進行檢查;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第二篇: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蘇州市發布的《蘇州市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等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防為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調度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保障信息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系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采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并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總務科長、保衛科長、醫務科長、護理部主任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系,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毀或監督銷毀;
3、對相關用品采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采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建,消除危害,并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醫院藥品食品衛生科,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公司負責落實執行;屬公司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后,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并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篇: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為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處置本事,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學校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以下程序應對處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學校食堂或小賣部供應的食品。
2、及時報告。
(1)條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癥狀。
(2)程序:發現師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時,應迅速報告學校,同時撥打“120”電話或直接送醫院進行處理。學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資料: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數、癥狀及第一例發生時光。
②學校的校名、職責人、地點和聯系電話。
③供應單位的名稱、職責人、地點和聯系電話。
④目前狀況、事情的經過和緊急處理措施。
⑤報告時光和報告人。
3、啟動應急處理程序
(1)及時將患病師生送到就近醫院,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調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時通知家長。加強家校聯系(派專人接聽家長咨詢電話),以免延誤救治時機。
(4)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做好隨訪工作,繼續排摸調查,安排專人做好家長解釋工作,并將有關情景及時書面報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師生全部康復到校上課。
4、保護現場: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調查: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供給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控制事態: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包括教學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險介入:同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
8、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第四篇: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學校食品衛生管理的實際,在加強對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力度的同時,為應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維護校園穩定和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協調
1、成立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明確分工,明確任務。在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預案,學校領導根據“事件”的實際情況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爭取時間,積極救治患者,統一協調,實施“事件”處理。
2、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小組由以下成員組成:
(1)組長:校長
(2)副組長:總務主任、政教主任
(3)成員:由班主任、食堂主管、校醫組成
3、各成員職務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協調處理“事件”的一切事務
(2)副組長:協調組長處理事件;負責組織聯絡和傳遞信息工作;根據“事件”態勢,如實向有關部門匯報;協調處理相關課程的調整等。
(3)各班班主任: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必要時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臨時控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做好學生及家長的穩定工作;維持校園穩定等。
(4)校醫: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初步的搶救工作;收集“事件”發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并將可疑食物送醫院化驗檢查,以便確定中毒原因;聯系相關的救治醫院;統計患者人數及病情,及時向領導匯報事件動態情況;向新聞媒體和衛生執法部門公布事件的真實情況等。
(5)總務和德育主任:及時調動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醫院救治;做好患者家長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在校學生的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及時與中毒學生家長聯系;必要時可進行心理輔導;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匯報情況,配合這些部門的處理工作。
二、處理流程
學校有關人員和食堂主管在衛生防疫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到達之前,應保護好現場,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情況未判明前,禁止繼續食用和銷毀剩余的可疑食物;對可疑食物進行現場封存。
2、進行現場初步急救處理。
3、聯系救治醫院并及時轉送。
4、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交調查人員檢驗。
5、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三、報告制度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應堅持不夸大,不隱瞞,實事求是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