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清欠工作方案范文(精選3篇)
?清收就是把應收未收回的款項全部收回的意思,賬務處理是,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清收清欠工作方案范文(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1】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一、不良貸款清收范圍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范圍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門、各鎮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貸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二)各村干部自貸或他人承貸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三)市政府、各鎮政府部門自貸、自辦實體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四)各村級集體自貸或自然人承貸村集體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五)其他與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關的不良貸款。
(六)關停倒閉企業形成的不良貸款。
二、不良貸款清收原則
(一)誰借款、誰用款,誰還款;誰擔保、誰負連帶責任。實際借款人、用款人是還款主要責任人。
(二)一次還款與分次還款相結合。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的,在規定時間內一次還清;額度較大、短時間內全額償還有困難的,要簽訂還款計劃,分期償還。
(三)現金還款與以物抵貸相結合。以現金還款為主,不能全額現金償還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貸。
(四)落實債務與明確債權相結合。對手續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續,明確債權債務關系,保全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
三、清收時間安排
此次集中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從20*年9月20日開始至20*年12月31日結束,全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清收方案。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各鎮政府參加的動員大會,對清收工作進行部署。
(二)催收階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農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實際使用人發放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主動與農村信用社聯系,能一次償還的,要一次償還貸款本息;額度較大、生產生活暫時困難、規定時間內不能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與農村信用社簽訂分期還款計劃,或以物抵貸。借款手續不健全的,重新簽訂借款合同,明晰債權債務關系。
(三)清收階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對催收階段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階段結束后,對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通過電視等媒體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單位張貼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對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本息的部門、單位和村集體,由清收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其償還貸款本息,或落實還款計劃。對不償還貸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村干部,由單位負責同志采取約見談話等方式督促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3、依法清收。對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或不落實還款計劃的,農村信用社集中統一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的貸款本息。
4、總結階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專人進行認真總結,于20*年12月31日前,上報吉林省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在下設辦公室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
(二)落實責任。按照農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貸款清單,清收工作實行領導分級負責制。市政府負責各鎮政府及部門;各鎮政府負責村委會;單位負責涉及本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鼓勵清收。對于清收措施落實到位,清收效果明顯的鎮,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投放上給予傾斜;對于清收效果明顯的村(屯),農村信用社優先進行信用村(屯)評選,并在信貸額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協調配合。市農村信用社要把清收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加強溝通與協調。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要考核了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欠貸款不還情況;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訴訟案件,在訴訟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法院積極給予支持,抓緊立案和審理;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涉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構成職務犯罪的,檢察機關要依法查辦;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清收工作的行為,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對農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貸款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并偵辦;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過程中相關稅費,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定給予減免。
篇二:不良貸款清收措施方案(1648字)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后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于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并視借款人態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借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XX年6月30貸款4.9萬元于20XX年6月30到期后,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執行局并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后一致協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于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采取訴訟、執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后,一直處于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于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魚”盤活不良貸款。對于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可根據信用評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殖貸款,由于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溫馨提示:貸款是一種按照利率和歸還條件而出借貨幣的信用形式,出借機構分為銀行和各信用機構,貸款類型分為個人貸款,汽車貸款,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消費貸款,信用貸款,無抵押貸款。20XX年最新的貸款利率具體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貸款為:
1、180天以內(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利率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6.55%。為響應國家對個人征信的號召,快易貸建議用戶遵守征信要求和相關法律,以免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的信用。
篇三:鎮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方案(1217字)
為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環境,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推動我鎮信用環境建設,確保信用社資金良性循環,有效支持我鎮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清收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實現我鎮經濟穩健發展,維護農村信用社金融秩序、債權債務和農村金融穩定,構建和諧的金融環境,讓農村信用社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展作貢獻,服務好“三農”,需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改善農村信用環境,促進我鎮經濟快速、健康、穩定發展。
二、清收范圍和重點
1、清收范圍:信用社發放并已形成不良的到、逾期貸款。
2、清收重點:到、逾期并有償還能力且長期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故意拖欠逃廢信用社債務行為的貸款。
三、組織機構
為有效地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確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特成立沙子坡鎮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清收工作,各村、支兩委也相應成立清收小組,根據各村不良貸款情況,明確清收任務,并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實現信用社不良貸款總量和占比“雙降”。
四、工作措施
1、清查摸底。鎮信用社要對20XX年3月底以前的到、逾期貸款逐一進行摸底,對有償還能力且長期拖欠或惡意拖欠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造冊登記,落實清收責任,明確任務,確保清收任務順利完成。
2、根據不良貸款形成的情況和原因,信用社要細化清收措施,分類清收。
(1)各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或引薦、擔保、自貸的不良貸款,由單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紹人、擔保人限于20XX年6月底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對到期不能歸還的,由該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協助信用社按月全額扣發工資收回,直到貸款還清為止,若借款人直接為單位負責人的將直接報其主管部門處理并暴光。
(2)對惡意逃廢債務的借款人、擔保人,一是將公布不誠實守信人員名單,予以公開暴光。二是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大執法力度,為清收不良貸款提供法律幫助和司法保障。
四、落實責任及工作要求
按照“區域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鎮直各工作部門及村支書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本村轄區內的清收工作負全責,將清收工作和計劃層層分解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檢查督辦,鎮紀委、財政所等相關部門要協助抓好干部職工拖欠、介紹、擔保貸款的清收工作,對限期內未歸還不良貸款公職人員采取相應的清收措施和處理辦法。
1、鎮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要在辦理信用社貸款案件糾紛和處理棄帳外逃的貸款戶方面發揮作用,并對阻撓、抗拒清收工作的違法人員及時進行依法處理。
2、鎮直各職能部門在清收和盤活不良貸款中,要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清收工作,對“頑固戶”、“賴賬戶”、“釘子戶”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和盤活力度。
【篇2】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1、“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律師工作內容
(1)盡職財產調查;
(2)代為申請訴前、訴中財產保全;
(3)代理參加訴訟;
(4)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協助法院執行。
2、“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具體操作步驟
(1)本律師團隊先與委托人分析有關資料,包括《購銷合同》、《欠條》、《還款計劃》、《擔保合同》、欠條轉賬憑證及結算憑證等,就清欠事宜與律師、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并簽署授權委托書后,律師即可投入工作。
(2)律師審慎調查。包括調查債務人的主體資格、社會背景、生產經營及資產現狀、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其他債權等狀況,收集掌握債務企業目前的第一手材料,為清欠工作奠定基礎。在審慎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協商談判階段。在前期調查準備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們向債務人發出《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促使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或促成還款談判。律師參加談判,并制定談判方案,解決談判中的法律事務,爭取和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促使債務人訴前主動履行債務,減少和避免訴訟成本,維護雙方和睦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訴訟準備階段。在與債務人協商談判的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及時凍結查封債務人的財產,爭取訴訟的主動權。
(5)訴訟階段。及時提起訴訟,爭取在短時間勝訴結案或與債務人達成庭內調解協議。
(6)代理參加執行程序。對有能力、有條件的債務企業,應力爭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暫時無力清償全部欠款的債務企業,應力爭在確定的時間內,分期分批收回應收賬款;對于債務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人去樓空的,又符合一定條件的,依法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對于債務人因破產、注銷等客觀原因窮盡執行措施仍無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相關法律文件,作為企業核銷賬目的依據,且能夠為主管部門、稅務部門等機關所認可。在執行過程中,我所密切與執行法院聯系接觸,就追加、變更被執行人出具律師意見,最大限度地增強執行力度,參加財產評估、拍賣或變賣,確保執行款的及時收回,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我方律師在辦理清欠業務時,將定期向委托人通報清欠工作的進展,及時聽取客戶的建議和意見。
3、貴企業方(委托方)的工作
(1)指派專門人員保持與我律師團隊聯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2)全面提供債權有關資料,包括《購銷合同》、《欠條》、《還款計劃》、《擔保合同》、欠條轉賬憑證及結算憑證等,詳細介紹各項債權的有關情況,及時回復我們律師團隊就案件相關問題的咨詢,配合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
(3)就每個案件,分別出具委托書等相關文件,明確代理權限、代理范圍。
(4)準備訴訟材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相關證據、委托書、訴訟費等。
4、服務方案收費標準
根據案件的難易和可能耗費的律師勞動,律師費由雙方協商確定為(選擇):
(1)固定收費方式:按照貨款總數的5%收取律師費用,出差車旅開支按照實際支出報銷。
(2)固定收費+風險代理方式:先按照貨款總數收取2%—5%的開支,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0%的律師費用。
1、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律師工作內容
⑴盡職財產調查;
⑵代為申請訴前、訴中財產保全;
⑶代理參加仲裁、訴訟;
⑷代為申請執行、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協助法院執行。
2、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具體操作步驟
⑴本律師團隊先與委托人分析有關資料,包括購銷合同、欠條、還款協議、擔保合同、欠款轉賬憑證及結算憑證等,就清欠事宜與律師、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并簽署授權委托書后,律師即可投入工作。
⑵律師審慎調查,包括調查債務人的主體資格、生活背景、生產經營及資產現狀、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其他投資、其他債權等狀況,收集掌握債務企業目前的第一手資料,為清欠工作奠定基礎。在審慎調查后,制訂有效的清欠方案。
⑶協商談判階段。在前期調查準備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們向債務人發出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促使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或促成還款談判。律師參加談判,并制訂談判方案,解決談判中的法律事務,爭取和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促使債務人訴前主動履行債務,減少或避免訴訟成本,維護雙方和睦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⑷訴訟準備階段。在與債務人協商談判的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及時凍結查封債務人的財產,爭取訴訟中的主動權。
⑸訴訟階段。及時提前訴訟,爭取在短時間內勝訴或與債務人達成庭內調解協議。
⑹代理參加執行程序。對有能力、有條件的債務企業,應力爭一次性收回欠款;暫時無力清償全部欠款的債務企業,應力爭在可確定的時間內,分期分批收回應收賬款;對于債務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人去樓空的,又符合一定條件的,依法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對于債務人因破產、注銷等客觀原因窮盡執行措施最終仍無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的相關法律文件,作為企業核銷賬目的依據,且能夠為主管部門,稅務部門等機關認可。在執行過程中,我所密切與執行法院聯系接觸,就追加、變更被執行人出具律師意見,最大限度的增強執行力度,參加財產評估、拍賣或變賣,確保執行款的及時收回,最大限度的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我方律師在辦理清欠業務時,將定期向委托人通報清欠工作的進程,及時聽取客戶的建議和意見。
3、貴企業(委托人)的工作
⑴指派專門工作人員保持與我所律師的聯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⑵全面提供債權資料,包括購銷合同、欠條、還款協議、擔保合同、欠款轉賬憑證及結算憑證等,詳細介紹各項債權的有關情況,及時回復就案件的相關問題詢問,配合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
⑶就每一個案件,分別簽署委托書、授權書等相關文件,明確代理權限、代理范圍。
⑷準備訴訟材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有關證據、委托
陜西弘業律師事務所
企業債權清收專項法律服務方案
我們在為企業進行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許多企業在多年的經營活動中,由于各種原因,逐漸形成了大量未及時清理的應收帳款,致使大量流動資金被他人占用,嚴重制約了的正常經營活動。
我所多年以來致力于企業商賬清收的研究,并接受了大量的企業清欠委托,為客戶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在外欠款,在企業債權清欠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
一.“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律師工作內容:
(1)盡職財產調查;
(2)代為申請訴前、訴中財產保全;
(3)代理參加訴訟;
(4)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協助法律執行;
二.“企業債權清收”法律服務方案的具體操作步驟:
(1)本律師團隊先于委托人分析有關資料,包括《購銷合同》、《欠條》、《還款計劃》、《擔保合同》、欠款轉帳憑證及結算憑證等,就清欠事宜與律師、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合同,并簽署授權委托書后,律師即可投入工作。
(2)律師審慎調查。包括調查債務人的主體資格、社會背景、生產經營及資產現狀、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其他投資、其他債權等狀況,收集掌握債務企業目前的第一手材料,為清欠工作奠定基礎。在審慎調查的基礎上,制訂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協商談判階段。在前期調查準備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們向債務人發出《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促使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或促成還款談判。律師參加談判,并制訂談判方案,解決談判中的法律事務,爭取和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促使債務人訴前主動履行債務,減少和避免訴訟成本,維護雙方和睦關系,最大限度地爭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訴訟準備階段。在與債務人協商談判的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及時凍結查封債務人的財產,爭取訴訟的主動權。
(5)訴訟階段。即使提起訴訟,爭取在短時間內勝訴結案或與債務人達成庭內調解協議。
(6)代理參加執行程序。對有能力、有條件的債務企業,應力爭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暫時無力清償全部欠款的企業,應力爭在確
【篇3】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第一條
為解決公司業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規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
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性管理和業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1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水平和綜合業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的培養和業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節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責任。負責協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調處理,解決
2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
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
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3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
第二十條
《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
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
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獎懲規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取消其參加評優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