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精選四篇
應急預案,是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精選四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篇1
1、車輛駕駛員及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加強對車輛、設備的檢修和保養,提高車輛設備的完好率。
2、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急小組即赴現場處理和施救。
3、車輛及設備在維修、使用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處安全應急小組應在接到報告后5-10分鐘內趕到現場救援,同時向處主管領導報告。
3.1車禍。車禍發生后,如果有人員受傷,首先應搶救傷員,第一時間撥打120或96399急救電話和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告之具體位置,傷員情況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負責接車,及時送醫院救治;同時注意保護好現場,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車號,配合警方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3.2車輛起火。車輛在維修或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時,駕駛(維修)人員應立即將車輛熄火,利用自備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駕駛(維修)人員應撤離火場,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告之具體位置,現場情況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接車。
3.3油鍋失火。油鍋在進行瀝青炒拌時,現場必須有多名工作人員,并配備滅火器材;操作人員應集中精力,注意掌握油鍋溫度。一旦發生火災,現場操作人員應立即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撲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告之具體位置,火勢及聯系方式,并安排專人接車;同時在3分鐘內向處主管領導及應急小組報告。
如果出現傷員,還應同時撥打120或96399急救電話,將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4、如果出現人員傷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處主要領導,由主要領導按照規定的時限和方式向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并及時安排善后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篇2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并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特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術語解釋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
1鍋爐: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它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2壓力容器: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等。
3叉車:叉車是工業搬運車輛,是指對成件托盤貨物進行裝卸、堆垛和短距離運輸作業的各種輪式搬運車輛。常用于倉儲大型物件的運輸,通常使用燃油機或者電池驅動。
?。雌鹬貦C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篇3
?一,總則
為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公司及各單位起重機械、叉車和氣瓶等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及《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等要求,制定本專項應急救援預.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13號2014年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特種設備安全法(主席令第4號)
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46號令)
危險源辨識評價與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風險評估與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類型
本公司特種設備事故包括起重機械傷害事故、叉車事故和氣瓶泄漏或爆炸事故。
?。ㄒ唬?,起重傷害事故
???1,指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起重作業包括: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搭式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桅桿起重機、鐵路起重機、汽車吊、電動葫蘆、千斤頂等作業。如:起重作業時,脫鉤砸人,鋼絲繩斷裂抽人,移動吊物撞人,鋼絲繩刮人,滑車碰人等傷害。包括起重機械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的傾翻事故及提升設備過卷等事故。
???2,在起重機械的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有常見的起重機械事故有:擠壓、高處墜落、吊物墜落、倒塌、折斷、傾覆、觸電、撞擊、出軌等,包括:
1)?塔式起重機事故或由于傾覆、折臂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施工升降機事故或由于傾覆、墜籠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物料提升機事故或由于傾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電動吊籃由于事故或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5)??起重機司乘維修人員的高處墜落事故。
6)?起重機械作業中掛碰電網造成的觸電事故。
7)?起重機傾覆、吊鉤吊物(含吊裝的設備)脫落或失控墜落、起重臂和桿件斷裂墜落、施工電梯等造成的起重傷害事故。
?。ǘ孳噦κ鹿?/p>
?1,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
?2,叉車因其司機視線盲區多,叉起重物時嚴重影響司機視線。且其傳動機構、工業廣場作業環境復雜,對司機的技術水平要求高,突發性事故較多。
1)???司機視線盲區或剎車失靈導致叉車碾壓人員事故。
2)???傳動機構失效或所載重物重心不穩導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ㄈ?,(氧氣、乙炔、燃氣、丙烷等)氣瓶事故
?1,??爆炸:氣體從壓力容器中泄漏出來很容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短時間內大量泄漏,可以在現場很大范圍內形成氣體蒸氣云,遇明火、靜電或處裝置不慎打出火星,就會導致爆炸事故的發生。
?2,火災:由于易燃易爆氣體泄漏,遇到點火源,可造成爆炸或燃燒,從而引起火災。
氧氣中毒毒:因儲存、保管、運輸不當,或遭遇其他突發事件,造成貯存容器及其附屬裝置損壞,導致泄漏。
四,特種設備事故原因
?。ㄒ唬鹬貦C械事故原因
??????操作因素主要有:
1)?作業人員未按要求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起重司機或起重指揮未經培訓無證上崗或擅自將起重設備交予他人操作,從而引發起重傷害事故。
3)?起重機司乘維修人員身體問題、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護不當。
4)?起重作業無專人指揮或違章指揮。
5)?違反操作規程,如超載起重、人處于危險區工作等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以及因司機不按規定使用限重器、限位器、制動器或不按規定歸位、錨定造成的超載、過卷揚、出軌、傾翻等事故。
6)?起重機械在起重過程中,因維修保養不到位、操作不當、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在不良自然環境下,容易發生起重傷害事故。
7)?多臺起重設備在同一軌道上作業,因監護原因可能發生相互碰撞。
8)?起重作業過程中,因被吊物體綁扎不牢固造成物體墜落、起吊高度不夠可能發生有碰撞、擠壓,嚴重可造成起重設備傾覆。
9)?指揮不當、動作不協調造成的碰撞等。
1,設備因素主要有:
1)?吊具失效,如吊鉤、抓斗、鋼絲繩、網具等損壞而造成的重物墜落。
2)?起重機械或施工電梯的過載保護等安全裝置失靈、平衡輪軸強度不夠、無防止脫鉤裝裝置、吊具索具選用不合理、制造安裝缺陷等帶有故障使用。
3)?起重機械的操縱系統失靈或安全裝置失效而引起的事故,如制動裝置失靈而造成重物的沖擊和夾擠。?
4)?起重機械的吊鉤磨損繩磨損斷裂、制動器磨損等,容易發生高空墜落傷害事故。
5)?露天作業碰觸高壓線路、司機碰觸滑觸線、電氣設施漏電或起升鋼絲繩碰觸滑觸線等原因造成。
2,環境因素主要有:
1)?因雷電、陣風、龍卷風、臺風、地震等強自然災害造成的出軌、倒塌、傾翻等設備事故。
2)?因場地擁擠、雜亂造成的碰撞、擠壓事故。
3)?作業場所地面不平整或地陷,造成起重設備傾翻和人員傷亡。
4)?因亮度不夠和遮擋視線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二),叉車事故原因事故原因
1.?叉車因其司機視線盲區多,叉起重物時嚴重影響司機視線。
2.且其傳動機構、車間作業環境復雜,對司機的技術水平要求高,突發性事故較多。
?。ㄈ?氣瓶事故原因
1.壓力容器自身缺陷引起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的損壞及密封泄漏,外部因素如靜電或遭雷擊等引發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損壞及密封泄漏,操作等因素引發壓力容器和安全附件損壞及密封泄漏。
2.使用不當、違章自行裝卸以及使用判廢的氣瓶和其他原因造成泄漏引起。
3.高壓氣瓶充氣壓力過高,與高溫物質接觸或在陽光下曝曬,氣瓶內部壓力升高超過氣瓶強度時,就會引起爆炸。
五,及時的原則
包括及時疏散在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及時報告(報項目公司、報業主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1.“先撤人、后排險”的原則
2.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之后,應首先將處于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出危險區域,然后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后排險”的原則
4.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先救出傷者和撤出亡者,然后進行排險處理工作,以免影響對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5.“先防險、后救人”的原則
6.在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采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7.“先防險、后排險”的原則
8.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采取可靠支護等適合的保護安全措施,以避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9.“先排險、后清理”的原則
10.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險情以后,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序規定和得到批準以后,才能進行。
11.保護現場的原則
1)??在事故調查組未決定撤銷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保護事故現場是所有參建人員的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為。但為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2)??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為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的安全,設置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置支護措施之前,應先利用手機或照相機拍下當時的現場全貌和局部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后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3)??為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僅采取支護措施仍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為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除,搬走一部分結構件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并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做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
4)??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存在現場的合適部位,并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做出標牌,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時的原狀。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職責
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機構的組成
?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組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組織各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工作。下設應急專業小組:人員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專業小組成員名單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通訊錄》(見附錄A.1)。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強化工作責任心,完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負責指揮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員工作。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向全體參建人員進行特種設備事故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特種設備事故安全技能和特種設備事故現場逃生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參建人員的防范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救護要求配齊、配足各種必需的設備和器材,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現場施工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施工現場的安全穩定。
????3,應急機構下設組織及職責
1)??指揮中心辦公室下設下設信息聯絡組、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組、人員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和事故調查組。
2)???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組:由綜合辦公室、生產技術部、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3)??人員救護組:由綜合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4)??后勤保障組:綜合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5)??善后處理組:由黨支部委員、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6)??事故調查組:由生產技術部、經營管理部,項目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4,各專業小組職責如下:
1)??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組職責: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控制事故現場。
2)??人員救護組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單位和醫護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3)??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公司應救援指揮中心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負責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后勤保障、通訊聯絡和網絡技術支持等。
4)??善后處理組職責: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
5)??事故調查組職責:查明突發事件原因、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經濟損失情況。提出突發事件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書。
???5,各小組負責人名單如下: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組:雷兵(分管領導:宋治國,劉志軍)
人員救護組:張松臣(分管領導:雷兵)
后勤保障組:何濤(分管領導:胡金龍,雷兵,宋治國,劉志軍)
善后處理組:張松臣(分管領導:胡金龍)
事故調查組:雷兵,何濤,張松臣,楊萬松(分管領導:胡金龍,宋治國,劉志軍)
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小組成員聯系方式見《公司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通訊錄》(附錄A.1)。
七,事故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管理措施
1)??凡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識,不準進入與己無關的危險作業區。
2)??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設備或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3)??教育作業人員每天開工前對周邊環境安全進行自檢,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工程管理部管理人員,排除安全隱患后再恢復生產。
4)??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作業人員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人員要嚴肅處理,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實施。設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工作。
6)??適時分析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制訂、完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
7)??及時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保證設備登記率達到100%。
8)??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保證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10)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100%。
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篇4
1.前言
為適應中國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裝機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單機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國已有許多單機容量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電機組大規模建設。大容量機組的本體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設備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這些變化對工程建設而言都是新的挑戰,特別是超高、超長、超重大型設備的吊裝,已成為超大容量機組工程建設施工中的難點、重點。能否解決好大型設備的安全吊裝這一難題,關鍵是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也是確保發電廠工程建設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發電廠安裝中,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一般包括:鍋爐鋼架(大板梁)、鍋爐汽包、除塵器、發電機定子、變壓器、汽輪機本體、加熱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脫硫吸收塔及GGH等設備的吊裝。為保證電力建設工程中大型設備吊裝過程中的安全,需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吊裝事故實行有效控制,保證人員、設備、機械的安全,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結合實際,闡述了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但愿對類似工作會有所幫助。
2.潛在錯誤隱患
2.1方案性錯誤
一般是由于方案編制者的經驗不足,計算有誤,方案審批者也沒能把好關等原因導致方案選擇錯誤。施工時如果采用錯誤的吊裝方案,必然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使施工過程無法正常進行,還可能會引發無法想象的嚴重事故。
2.2吊裝過程的錯誤
由于吊裝方案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工具使用不當、起重指揮不當、起重機司機誤操作,都會產生吊裝過程的錯誤,引發機毀人亡的嚴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培訓人員
制定大型設備吊裝方案的專責工程師,必須有很好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現場經驗。由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負責,在設備吊裝開始前由專責工程師對設備吊裝施工的人員進行起重吊裝工程施工技術要求、主要施工步驟、安全措施等培訓。培訓后必須經過書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崗。
3.2配備資源
(1)人員:從事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機械的司機、起重指揮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2)機械:用于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機械,必須狀況良好,檢驗合格,具有起重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實,達到技術方案要求。
3.3措施實施
3.3.1吊裝方案的制定
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設備吊裝,應由負責施工的專責工程師編制,專業工程師審核,項目部主管總工程師批準的吊裝方案。吊裝方案制定應作調查研究,結合現場的實際,參考同類工程成熟的施工經驗,征求施工人員的意見。特別重大的設備吊裝。必要時可向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咨詢,可制定兩個以上的吊裝方案,經由專家匯審,進行安全、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比較,從中選擇出一個執行。
3.3.2辦理安全作業票
凡是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95%: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起重機械在輸電線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應有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場指導,否則不得進行吊裝工作。
3.3.3遵守事項
應綁牢起吊物。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千斤繩的夾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過120°;起吊大件或不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頭上越過;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應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起吊前應檢查起重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抬吊同一重物時。綁扎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
用一臺起重機的主、副鉤抬吊同一重物時,其總載荷不得超過當時主鉤的允許載荷。起重機在工作中如果遇機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如果起重機發生故障無法放下重物時,必須采取適當的保險措施,除排險人員外,任何人嚴禁進入危險區;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筑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筑物時,還應征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
3.3.4進行技術交底
施工技術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環節,必須貫徹執行,未經技術交底不得實施吊裝。交底執行會簽制度,大型設備吊裝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交底,全體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業主、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參加。
施工人員應按交底要求進行吊裝工作.不得擅自變更吊裝方法,有必要更改時應取得交底人同意。發生事故時,事故原因如屬于交底錯誤由交底人員負責;屬于違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負責人或施工人員負責;屬于違反施工人員應知應會要求者由施工人員本人負責;沒有執行施工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級領導人負責。
3.3.5檢驗試驗
在大型設備吊裝中,凡使用自行設計或委托有關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設計,自行制作或委托有關的廠家制作的構件作為主要吊裝措施,在吊裝措施設置完成,設備正式起吊前,均應作負荷試驗。如條件限制。不能作負荷試驗,需經起重專業總工程師批準。
負荷試驗一般應模擬正式起吊過程進行全程試驗。負荷試驗的載荷,應大于設備的起吊重量1.2倍。負荷試驗不宜直接采用設備本身。
4.應急預案
4.1建立組織機構
成立專門的應急領導組織結構,做到項項吊裝應急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
4.2應急預案響應程序
發生緊急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或組長及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報告,亦可根據緊急事態情況直接報告地方相關救援機構。吊裝隊應急組長必須立即向項目部應急組報告,并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部應急組副組長或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報告,報告后不得離開現場,應組織人員進行救援。項目部應急組組長、副組長根據現場緊急事態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報告地方救援機構,同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報告。公司應急組組長根據事態情況協調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公司救援組有關成員趕赴現場指揮協調。
4.3應急資源配備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辦公室必須設置固定電話,應急組成員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應急圖,應以視覺方式向全體員工展示撤離路線、緊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關鍵設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裝設備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安全警示標識牌。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禁止非該項目施工人員進入,項目部綜合辦公室配備足量急救藥品,備置救護車與其它醫療救助設備。
4.4培訓與演練
培訓演練計劃表
培訓演練實施。力學基礎知識、起重機常識、應急處置方法及事故發生時的.信息傳遞、安全規章制度、各種緊急事故處理的一般知識采取集中培訓。專責工程師、工區專責安全員具體講課,培訓不少于20課時。培訓后必須經過書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崗。
5.結束語
電廠建設中大型設備吊裝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從規章制度、責任落實、安全投入、教育培訓、隱患治理、事故查處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糾正習慣性違章行為。對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大型設備吊裝安全工作向標準化、規范化、系統化方向邁進,是大有裨益的。開展危險點的分析與預控,加強過程監督、檢查、控制和糾正工作,保障廣大職工在電廠建設中的生命安全與健康,從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