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通用3篇)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后,或終審判決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并進入執行程序的當事人。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通用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1篇: 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
申請人:董xx,男,漢族,19xx年7年12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xx,身份證號碼5xxxxxxxxxxx。
被申請人:郭xx,男,漢族,19xx年8月28日出生,住址xxxxxxxx,身份證號碼3x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董xx與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因勞動合同糾紛一案,經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粵03民終xx號民事判決,該判決已由龍崗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經申請人核查,被申請人是由其股東郭xx出資xxx萬元于20xx年12月25日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的財產,申請執行人可以請求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依據上述規定申請法院追加被申請人為本案被執行人。
此致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二篇: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
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
申請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東良廂村興東路58號,法定代表人,劉玉儒,該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申請追加崔東方為被執行人并對其財產予以執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河北天頤醫藥藥材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河北和諧合金爐料有限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已經判決生效,現正在執行過程中。
執行中經調查,被執行人河北和諧合金爐料有限公司名義上由岳連清、王連連夫婦設立,實際上由其女兒女婿岳雙云、崔東方實際控制經營,該公司公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章等重要公章證件均由岳雙云、崔東方夫婦掌控,公司所有事務均由岳雙云全權處理,公司既無實際經營業務也無實際經營地址,該公司名以上為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為岳雙云、崔東方夫婦控制從事非法經營的私營企業。為逃避債務,公司成立后,公司注冊資金及所得收入全部被岳雙云無償轉入崔東方的個人賬戶,并且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該公司已由岳雙云、崔東方夫婦過分控制成為其從事非法活動的工具,公司資金已與岳雙云、崔東方個人資金混合?,F該公司已被撤銷,公司財產已被岳雙云全部轉入崔東方個人賬戶。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9條及《民訴法意見》第271條之規定,特申請追加崔東方為被執行人并對其財產予以執行以償還對申請人的債務。
第2篇: 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
申請執行人:xxx,女,19xx年12月20日出生,漢族,住xxxxx鎮xxxxx路346號。
被申請執行人:xxx,女,19xx年01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xxxxx庭28棟202房。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追加xxx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與理由:申請執行人與x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xxx人民法院已作出(2010)西法經初字第xxx號民事調解,確定在xxx在20xx年7月13日前支付清租金、水電費和借款利息共3400元給原告xxx,調解生效后xxxx不履行欠款義務,申請執行人已申請執行,執行案號為2010執304號。由于xxxx與被申請執行人是夫妻關系,而且拖欠租金及借款是在夫妻生活期間共同生活所欠,屬于夫妻家庭債務,所以,被申請執行人對該債務也負有清償的義務。據此,特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追加xxx作為本案的被申請執行人,以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人: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3篇: 追加被執行人申請書
申請人:周XX,男,漢族,出生于XXXX年4月7日,農村居民,戶籍地四川省開江縣靖安鄉高洞村1組,公民身份證號碼51302319770407XXX,聯系電話:1366223XXX
被申請人:王XX,男,漢族,出生于XXXX年10月6日,農村居民,戶籍地四川省大竹縣城西鄉九盤村5組,公民身份證號碼:5130291952100XX
被申請人:潘XX,女,漢族,出生于XXXX年2月10日,農村居民,戶籍地四川省大竹縣城西鄉九盤村5組,公民身份證號碼:51302919550210XX
被申請人:王XX,男,漢族,出生于XXXX年6月17日,農村居民,戶籍地四川省大竹縣城西鄉九盤村5組,公民身份證號碼:51172420060617XXX
申請事項:
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王XXX、潘XX、王XX為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2014)大竹執字第152號的被執行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甘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作出(2013)大竹民初字第178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甘XX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償還申請人周長偉借款40000元,并從2013年5月2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借款利息直至付清時止,案件受理費和財產保全費共計1240?元,由被告甘XX承擔。
被告甘XX之夫王XX遺留了一套為位于大竹縣濱海洛卡莊園XX棟11-2號住房,現申請人已向大竹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房屋,已立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被申請人王XX、潘XX、王XX都有繼承該房屋的權利,因此,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王XX、潘XX、王XX為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2014)大竹執字第152號的被執行人,望批準!
此致
大竹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