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范文三篇
預案,是指根據評估分析或經驗,對潛在的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影響程度而事先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范文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 ? ? 一、指導思想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危機者從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機,使其癥狀得到立刻緩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并獲得新的應對技能,以預防將來心理危機的發生。
二、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教處,高星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孫海賓、溫志春及各班主任具體辦公。
二、工作目標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中職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節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
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減少學生中出現自傷或傷及他人事件發生。
4、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品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三、干預對象
存在心理危機傾向與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及教師。
四、工作方法
1、教育為主。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以對中職生開展心理素質教育為主,增加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緒調控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重在預防。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培養學生認識生命、尊重生命、珍愛生命的意識,并學會正確的應付危機的策略與方法。
3、完善系統。通過構建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避免或減少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協助學生建立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鼓勵同學之間互相關愛、互勉互助,形成協調的人際關系。
4、處理果斷。危機干預工作要準確判斷、果斷處理、有效干預,避免因處理不及時、不得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困擾,給工作帶來被動局面。
五、預防教育
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應立足教育,重在預防。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早評估,早治療,力爭將學生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幾點措施:
1、每學期不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講座,邀請我校知名教師及兼職心理輔導教師為學生講課。
2、老師時刻注意學生動向,一旦發現學生有心理問題傾向應及時疏導和報告班主任。
3、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與危機應對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讓學生了解什么是危機,人什么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如何進行幫助和干預。
4、對需危機干預學生進行危機評估與心理咨詢。心理咨詢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的咨詢(特殊情況例外),處理來訪學生的心理危機 。
六、預警機制
1、建立三級危機預警網絡:各班主任及其他教師要關愛學生,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要有針對性地與學生談話,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困惑,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政教處報告,并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
七、責任追究
全校尤其是參與危機干預工作的教師及各處室工作人員,應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對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學生生命損失的,要對個人及處室實行責任追究。
1、危機事件處理過程中需要協助而處室負責人不服從指揮的;
2、參與危機干預事故處理處室,接到學生心理危機事故報案后,拖延時間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在現場不配合、不服從統一指揮而延誤時機的;
3、各處室對學生心理危機不聞不問,或知情不報,或不及時上報,或執行學校危機干預方案不力的。
第二篇: 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以預防和發展為主,以干預和咨詢為輔”的總體發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預防。維護師生心理健康,增強學生心理調節和挫折承受能力,減少或避免學生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了“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小組由校長領導,教導處、德育處、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心理老師、衛生老師共同組成。
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全面規劃和領導我校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督促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危機干預工作職責,制定危機事件處理方案,實施危機風險化解,為重大危機事件處理作出決策。
各年級的學生心理干預工作由年級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工均有責任和義務。
三、工作原則
1、生命第一原則
2、面向全體師生的原則
3、預防和預警為主原則
4、尊重和理解學生原則
5、個別性對待原則
四、心理危機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機或正處于心理危機狀態的學生和老師。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現行為和心理異常的學生及教職工。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有自殺未遂史或近親中有自殺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極度痛苦的學生、教職工。
6、由于身邊同學有個體危機事件受到影響而產生擔心、恐慌、焦慮不安的學生。
7、出現心理危機的學生家長。
8、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關注上述多種情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對象。
五、具體實施
(一)預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預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師應對學生進行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命、熱愛生活、能愉快地接納自己、充滿陽光、自信。學校通過心理活動課、心理活動周、主題班會、宣傳海報等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組織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圍,幫助學生優化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適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輔導室開心小屋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煩惱,力爭把一切心理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早期預警
做好學生心理危機早期預警工作,做到對學生的心理狀況變化早發現,早
通報,早評估,早治療,信息暢通,快速反應,力爭將學生的心理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
1、學校建立三級預警系統:
一級預警:以班級為單位,主要以班主任和心理委員組成,旨在及時發現和預防心理危機;
二級預警:以各年級組、德育處負責,把握年級學生心理特點;
三級預警:主要指專職心理老師,做好心理危機知識普及、學生心理檔案管理、心理輔導及危機處理,必要時做好轉介工作。
2、學校建立各項預警制度:
(1)學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輔導室將每年對四、五年級學生進行一次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篩選出心理危機高危個體,認真做好這些學生心理危機的預防和轉化工作。
(2)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及時匯報。
班主任要隨時掌握全班同學的心理狀況,發現有同學有明顯的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心理輔導室反映。心理輔導老師要深入學生之中并通過班級心理委員、大中隊委員等及時了解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并每月向德育教導匯報一次學生學生的心理情況。
(3)心理老師及時報告學生心理危機。
心理老師在輔導室值班期間發現學生存在心理危機,應在24小時內將相關
信息上報領導小組。
(三)應急系統
1、及時報告
班級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師,由班主任、心理老師根據危機嚴重程度考慮通知領導,并及時通知家長來校。在緊急情況下,可采取直接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等相應處理措施。
2、進行阻控
對于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烧{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應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阻控。
3、實施治療
對經專家確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發現有自殺意念或出現自傷自殘等行為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來校,商議處理事宜。若出現心理障礙急性發作,應立即送往專業的精神衛生機構診治。
4、應急救助
得知學生有自傷或傷害他人傾向時,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救助措施。緊急情況下可撥打110、120等緊急救助電話。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保安人員負責保護現場,配合學校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調查取證,配合學校衛生室對學生醫療救護過程中的安全監護。衛生老師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其轉至相關醫院治療。心理老師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的情緒。
(四)監護和跟蹤
1、因自殺意念強烈或自殺未遂休學而復學的學生,應有家長陪護。
2、對危機事故處理完畢后,心理輔導室應對危機事件卷入人員進行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干預。
3、對于因心理問題而休學的學生,在其復學以后應給予特別的關注,幫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統,并做好相應的防備預案。
(五)備案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輔導室應做好資料的收集與證據保留工作,并負責對事件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梳理、總結分析,以備今后參考。注意對工作中所涉及干預對象的各種信息嚴格保密。
第三篇: 小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F制定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對象
(一)心理危機是指學生運用通常方式不能應對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時,出現的嚴重心理失衡狀態。
心理危機干預是指采取緊急應對的方法幫助學生盡快恢復心理平衡,安全度過危機。
心理危機干預由分管心理健康工作的學校領導負總責,教導主任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班主任及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聯動配合。
(二)心理危機干預的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2.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3.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4.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后勤人員、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師、校保健室人員、校保安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