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工作方案【匯編五篇】
資助,漢語詞匯。拼音:zīzhù釋義:是指提供資金幫助他人。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資助工作方案【匯編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教育部“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工作”要求,大力宣傳國家資助政策,著重宣傳我校資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單位要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在暑假期間開展系列宣傳活動,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和口號
活動主題:政策下鄉,筑夢成長。
活動口號:國家資助,就在你身邊。
二、活動目的
1.加強資助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頗具特色的暑期資助政策宣傳活動。通過“手把手傳遞、面對面交流”,向廣大學生和家長宣傳黨的十九大有關學生資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講解學生資助“獎、貸、助、勤、免、補”政策體系,說明我校學生資助措施具體內容、申請材料和辦理程序。熱情服務,答疑解惑,使國家資助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憂入學。
2.樹立資助典型,發揮資助育人功能。各培養單位要通過傳統媒體、新媒體全面宣傳、展示學校和本單位在資助育人方面開展的特色活動和育人成效。通過走訪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家長,了解學生家庭情況、受地方扶貧資助情況及對學校資助的評價。追蹤在校期間受過資助的已畢業校友工作、生活情況,選樹自立自強典型人物。
三、活動形式
1.選拔資助政策宣講員。各培養單位從獲得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或其他社會資助的在校生中,選拔具備良好溝通表達能力的學生,經培訓后擔任“資助政策宣講員”,利用暑期返鄉、實踐、旅行等機會,力所能及地開展資助政策宣講、資助育人宣傳等活動。
2.組建資助政策下鄉宣講團。有條件的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結合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選拔組建不少于5人組成的“國家資助政策宣講團”,奔赴貧困縣、貧困村廣泛宣傳國家資助政策和學校資助措施。針對即將就讀大學的高中畢業生及其家庭,特別是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做到提前宣傳、提前知曉、提前解憂。
3.重點做好新生、畢業生政策宣講工作。用好“一網兩微”,通過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各種途徑,發布內容豐富的宣傳素材,及時報道暑期宣傳活動進展情況,增強學生資助政策社會效益和在家長和學生中的影響力。針對20XX級新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入學報到“綠色通道”、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及國家獎助學金等政策宣傳。做好貸款畢業生的政策講解服務工作,針對貸款合同到期的畢業學生,講清還款程序和違約責任;針對符合貸款代償條件的畢業生,講清代償程序和所需提交材料。
四、具體要求
1.高效建立資助宣傳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學生資助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各培養單位資助服務站站長為學生資助宣傳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推進資助宣傳工作,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對于學生資助重點宣傳任務,要親自部署、親自督導、親自參與,積極協調、牽頭推進、跟蹤問效。
2.精準把握資助宣傳對象和時機。加大對資助范圍、資助標準、資助程序等內容的宣傳,把新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學生作為重點人群加強宣傳,記錄相關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優先幫扶,精準資助。結合宣傳中遇到的咨詢情況,提前安排布置新生報到期間各單位資助服務站工作,確保“綠色通道”高效暢通。
【篇二】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立德樹人的根你本任務,做好秋季入學政策的宣傳組織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促進我校招生工作的圓滿順利進行,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宣傳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政策宣傳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1、成立由主管校領導擔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的招生政策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傳工作。
組長:苗維愛
副組長:駱繁榮
成員:史俊青、李小利、張大志、何麗娜、朱穎生、冷賀勝、周群、吳亮
2、加強招生政策宣傳隊伍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統一宣傳口徑,禁止擅自隨意發布不實的或未確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發揮我校招生宣傳的正確導向作用,樹立學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傳期間公布招生宣傳工作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二、完善招生宣傳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宣傳工作責任制
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組在學校招生政策宣傳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區招生組負責,各招生組負責人要親自參與宣傳工作的管理和指導,保證我校招生政策宣傳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傳全員化制度
開展"全員宣傳",利用各種優勢條件,擴大招生政策宣傳隊伍,由各招生組統籌安排,爭取組織一批教師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報等形式宣傳今年的招生政策,從而做到讓更多的學子和家長了解相關政策規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傳工作激勵機制
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結束后,根據各招生組宣傳工作實際效果,對表現出色的個人進行評比表彰并授予"阜陽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三、強化招生宣傳隊伍建設
(一)加強培訓,建立一支能力強,相對穩定的招生宣傳工作隊伍
教務處于5月中旬召開2018年招生政策宣傳工作會議,組織校招生宣傳工作小組各成員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招生政策工作面臨的新特點,新要求,認真學習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計劃。
(二)學校牽頭,對參加招生政策宣傳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學校將對各招生小組每一位參加招生政策宣傳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熟悉法律法規和招生相關政策和規定。
四、招生政策重點宣傳內容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特殊群體入學須知
特殊群體范圍:城市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貧困兒童、殘疾兒童及回我省戶籍所在地學生等
具體內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證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就業證明以及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材料等(具體材料由各地確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讀申請,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由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實行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加強隨遷子女教育管理服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隨遷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報考普通高中學校,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異地就讀的回我省戶籍所在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考錄取(含在外省考試回原籍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絕招考和錄取。具體錄取辦法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三)學生學籍管理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學籍信息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要求,我校要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學生入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許存在掛靠學籍問題,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生和無學籍學生。
(四)招生范圍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域招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愿的學生。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學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進行,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
(五)關于政策性加分
根據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另行規定。
(六)關于招生錄取流程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和教師等,應尊重考生填報志愿的權利,不能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愿。考生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參加中考并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普通高中學生報到后,學籍按注冊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冊完成,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注冊學籍。
五、構建招生宣傳網絡
(一)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增強招生宣傳的引導與覆蓋功能
全面改版"阜陽五中微信公眾平臺",全面宣傳我省2018年招生各項規定,開通網上在線咨詢,全面為考生服務,對考生的問題在第一時間進行回復;網上公布"阜陽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組聯系方式一覽表",為每個工作組配備專供招生咨詢的臨時通訊工具,公布各工作組招生咨詢聯絡的電話,讓考生和家長直接向負責老師咨詢有關問題。
(二)精心制作各類招生政策宣傳材料
精心制作2018年招生政策宣傳海報,我校招生計劃以及招生宣傳彩頁,免費發放到各中學,進一步提高宣傳效果。
(三)專欄宣傳
利用校園主干道固定專欄宣傳國家招生政策、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以及辦學成果。具體安排如下:
專欄一(政教處負責) 正面主要宣傳國家領導人有關教育的經典語錄、重要講話及國家中小學招生入學的相關政策;
專欄二(教務處負責) 主要宣傳我市出臺的一系列招生入學規章制度。
專欄三(政教處負責) 正面以圖文的形式主要宣傳我校中職就業類畢業生成才典型,包括創業典型和企業骨干;背面以圖文的形式宣傳在校生校園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藝之星、文學之星等。
(四)橫幅宣傳
在校大門、教學樓、綜合樓等處懸掛橫幅標語。橫幅內容主要反映國家領導人及專家經典名言、教育發展理念及我校辦學理念。
六、增強招生宣傳服務意識
(一)設立招生政策咨詢專線,接受考生和家長的咨詢
招生政策咨詢和接待工作是學校面向社會的一個重要宣傳窗口,從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辦公室將每天安排專人負責電話咨詢和現場接待工作,從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間斷接待考生和家長。與此同時,開辟校園微信公眾號,招生政策宣傳專欄,定期發布相關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網友留言信息。
(二)明確職責,強化崗位責任制管理
明確規定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招生咨詢工作人員實行"首問負責制",微笑服務,熱心接待來訪,來電的家長和考生。
七、時間安排與步驟
整個招生政策集中宣傳工作從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體步驟為:
第一階段 準備階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小組,討論、制定招生政策宣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類宣傳素材,撰寫相關文字材料。
第二階段 制作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報道、宣傳專欄以及宣傳橫幅等。
第三階段 攻堅階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學校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的攻堅階段,要采取多種形式、運用多種方法、使用多種手段進行招生宣傳,力爭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圍。發揮招生宣傳的良好效應,以對2018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篇三】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指導思想,進一步探索教育教學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面向全體學生,最大限度地發揮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尤其是開發學困生的潛能,努力教育和幫扶“學困生”,使其得到轉化。特制訂本計劃。
二、具體做法:
㈠建立制度,明確職責。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幫扶學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學困生”個人檔案。
以班級為單位,對學生進行全面調查,認真排查“學困生”現狀,按學習、行為規范等學困狀況排查分類,建立個人檔案。
2、制定“學困生”結對幫扶制度。
對已確認的“學困生”,各班分類組織安排結對幫扶,實行承包責任制,行政人員包班級(解校長包五六年級、方主任包三四年級、李玉玲主席包一二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包人頭。做到明確轉化目標,責任落實到人。
㈡注重方法,開展活動。
在轉化“學困生”工作中,幫扶教師要注重方法,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教學活動,對“學困生”,教師要真心愛護,要與之“心連心”,
交朋友。充分尊重“學困生”的人格,堅持多鼓勵、多正面引導,切忌歧視、放棄。對學困生、教師念好“三字經”,即:立足于“鼓”,著眼于“拉”,著手于“幫”,建立融洽、民-主的師生關系,消除“學困生”的恐懼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視學習輔導。
在轉化“學困生”工作中,教師要更新傳統的教學觀念和方法,對“學困生”進行分類教育,分層教學,因材施教。教師要深入了解學生,用生動靈活的教育教學方法吸引“學困生”,在教學的各個環節要堅持“四個優先”,即“優先提高、優先答疑、優先檢查、優先表揚”,特殊照顧“學困生”,并根據需要經常給他們開小灶,缺鈣補鈣,缺鐵補鐵,著力提高“學困生”學習興趣和成績。
2、增強班集體凝聚力,開展學生互助活動。
良好的班集體,和-諧的學習環境,往往對“學困生”能產生較大的吸引力。各班級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體為突破口,通過建立一些幫扶對子和幫扶小組,努力形成學生之間親密無間、相互幫扶、取長補短的良好氛圍,減輕“學困生”的心理壓力,確保“學困生”能得到及時而真誠的幫助,使他們能不同層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獲得成功,不斷增強自信。
3、發現閃光點,讓學困生嘗試成功的喜悅。
在轉化學困生工作中,教師要善于尋找“學困生”身上的閃光點,堅持“五個一點”,即:多一點愛心,多一點鼓勵,多一點點撥,多一點表現機會,多一點思想交流。在轉化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地提出分
階段的要求,對“學困生”中進步快,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者要及時表揚鼓勵,期中階段,評選“進步星”,讓“學困生”從中獲得積極的情緒體驗,使學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嘗試成功的喜悅,讓更多的“學困生”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學期末,對“學困生”成績提高較快的評為“學習進步生”,對思想品德進步較大的評為“規范優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總結,評比考核。
首先,建立“學困生”轉化研討制度。學校每學年召開一次教育和轉化“學困生”的交流會,及時掌握各班級教育對象的動態,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細幫扶工作,并在此基礎上不斷總結幫扶經驗,及時交流推廣,切實保證教育和轉化學困生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篇四】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20xx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關于做好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
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平,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和完善各項助學政策,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
(二)基本原則。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
1、加大財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加大財政投入,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2、經費合理分擔。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資金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
3、政策導向明確。在努力讓貧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教育的同時,鼓勵學生刻苦學習,接受職業教育,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
4、多元混合資助。統籌政府、社會等不同資助渠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助、補、減、免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
5、各方責任清晰。中央與地方、各相關部門及學校明確分工、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完善制度,操作辦法簡便易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確保各項政策措施順利實施。
二、主要內容
(一)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制度
1、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人每年2000元,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確定。
2、中職學校免學費補助。對在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符合國家標準的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含戲曲表演專業學生,藝術類其他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其中,涉農專業為2010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和2013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規定的農林牧漁類所有32個專業,以及輕紡食品類的糧油飼料加工技術、糧油儲運與檢驗技術專業和醫藥衛生類的農村醫學等3個專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
公辦學校的補助政策: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資金分擔。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補助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分擔。中央財政按照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學費補助資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測算標準與省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生源地為西部地區的中央與我省分擔比例為8:2,生源地為其他地區的中央與我省分擔比例為6:4。我省應分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分擔,縣級財政供給的中職學校由省級與縣財政8:2比例分擔。
我縣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縣財政根據中央、省財政實際核撥數按8:2比例實施配套。
(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制度
1、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我縣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執行最高檔,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000元。
2、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對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求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免學費標準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并取得正式學籍、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高于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對因免學雜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按照免學雜費學生人數和免學雜費標準補助學校,以保證學校正常運轉。
2、資金分擔。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擔。我省應分擔的部分,根據財政供給渠道實行分級分擔,縣級財政供給的普通高中由省級與縣級財政按8:2比例分擔;民辦普通高中由省級與縣級財政按7:3比例分擔。
(三)校內學生資助制度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中職學校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于勤工助學、
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要繼續執行并不斷完善現有的校內資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資助經費投入抵減校內資助。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各級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項目。民辦學校應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資金,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
三、工作要求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針對性強,涉及面廣,資金投入大,受益人數多,工作層面多,各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要按照國務院和省、市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扎實實地把這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大事抓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縣政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全面落實到位。
教育、財政、民政、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物價和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結合各自分工,加強領導,不斷完善我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配套政策。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情況納入對所屬學校的督導考核內容和辦學水平評估指標體系。
各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要把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擺在突出位置,明確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健全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生資助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長應切實把好政策落實關,全面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把好資助程序關,學校資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國家要求和各項規定;把好受助學生名單審核關,對受助學生名單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把好資金發放關,按照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各類資金;把好信息報送關,及時準確維護好資助系統信息、及時按照要求報送相關資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關,確保受助學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資料歸檔關,要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受助學生信息檔案,并保證其完整和準確。
(二)確保資金落實,強化預算管理。
縣財政足額安排、及時撥付應當負擔(含超出中央和省級財政分擔定額的部分)的資金,確保應當負擔的資金落實到位。
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須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經費,用于校內資助。要完善制度,嚴格程序,細化管理,確保助學資金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必須建立嚴格的預決算制度,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按部門預算要求,編制綜合預算;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與標準支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會計賬簿,規范會計核算;加強內部控制和審計制度,確保免學費資金使用的規范和有效。
各中職和普通高中要按照規定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受理結果、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切實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
(三)嚴格界定資助范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
各學校要認真對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嚴格界定資助范
圍,規范資助對象認定行為。各學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科學可行的資助對象評審機制,加強資助對象評定與公示工作,嚴格把握資助的條件,保證資助資金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最大限度地發揮資助功能。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實受助學生名單及資助資金發放信息,堅決杜絕虛報名單、套取國家資助資金現象發生,確保讓所有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享受到國家資助。對于因資助對象變動等情況而結余的資助資金一律不得挪用。學校要及時將發放情況逐級上報,凡隱瞞不報的、違反政策規定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要規范各類學生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切實做好學生資助信息的月報和年度報告工作。
(四)按時足額發放資助資金
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通過中職學生資助卡按月發放。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對于符合國家免學費政策條件的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收其學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通過普高資助卡按學期發放。普通高中學校對符合國家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時應直接免除學雜費,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助學金不得發放現金,不得打入飯卡或校園卡,更不得以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同時,按照攻堅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
(五)加強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管理,做好基礎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對中職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全面清查。同時,要利用全國中職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職資助子系統、技工院校電子注冊和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籍管理、電子注冊和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保證學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準確。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普通高中資助子系統,加強學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信息庫,并與中職學校受助學生名單比對,避免重復注冊申請資助資金,確保學生資助信息真實、可靠。
(六)加大宣傳力度
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制訂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認真組織各學校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使廣大學生及其家長及時知曉受助的權利。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學校資助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資助政策全面貫徹和落實。
四、監督檢查
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安排使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學校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各級教育、財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舉報投訴電話,長期受理群眾的舉報投訴,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督查考核,對于日常調度、審計監督、媒體曝光等發現的各類問題,建立任務清單,加強絕跡跟蹤,一項一項整改到位。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國家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要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學校領導的責任。
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延壓發放國家助學金的行為,以及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學生資助資金的地方和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篇五】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為了五年一班貧困學生賈文琪同學能更好的學習、生活,學校領導、團隊高度重視該生的具體情況,多次會議研究決定,對該生進行多方面、多角度的幫扶活動。為此,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美德,進一步加強對對貧困學生的幫扶工作,實現“不讓一個生活上有困難的學生失學,不讓一個思想上有困難的學生落伍,不讓一個學習上有困難的學生掉隊”的教育目標,為貧困生提供物質上、精神上援助,使他們不因家庭困難而失去求學機會。將學校“校園幫扶站”“留守兒童之家”的建設工作與“困難學生”的幫扶工作有機的結合起來。通過全體教師和學生的大力支持和貧困生自己的努力,促進學困生健康成長,從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
二、工作措施
強化宣傳,提高認識
號召學生在不增加家庭負擔和自愿的前提下,節約自己的零花錢,向貧困生獻愛心,教育學生學會關愛,學會幫扶。發動全班同學愛心捐助活動,在校園幫扶站募集的資金中拿出一部分幫扶賈文琪同學。
三、幫扶方式
1、定期對其進行家訪,了解其學習生活情況及其困難;
2、以“校園幫扶站”為載體,每期根據具體情況對其進行物質上的幫扶。
3、以賈文琪科任老師為主,對賈文琪進行心理、學習上的幫扶。
四、幫扶內容
1、思想上解惑
鑒于貧困生的家庭特殊,他們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關愛,因而資助方要從情感上貼近他們,學習上關心他們,生活上幫助他們,經常與他們交流,掌握他們的思想狀況,有的放矢地化解他們心中的困惑,給予他們精神上的動力,使他們保持積極向上的健康心理。
許多貧困生在與同學的相處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幫助他們克服自卑心理,樹立自信心,自立自強;激發他們的進取心,真正體會到多一份努力,就會多一份收獲的道理;幫扶者平時要把學生當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樣看待,平時多與班主任、任課老師聯系,經常找賈文琪談心。
2、生活上資助
貧困生賈文琪平時的生活費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滿足他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適當的資助,每學期開學給賈文琪購買學習用品及課外讀物,幫助他渡過難關,使他安心地投入學習。
3、學習上幫助提高
為了避免賈文琪由于客觀條件的影響,造成成績不如人意。為賈文琪未來的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須培養他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這樣才能在未來社會立足,有所建樹,為社會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因此要從學習上去幫助,利用課余時間幫助他學好功課,幫助他掌握學習方法,使他學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