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三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佳佳幼兒園校車應急預案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訂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預防方法和措施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三、應急處理程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1.撥打“110”報警;
2.上報上級領導(一般事故三天內報;
重大事故立即報;
可先口頭后書面報告);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成車輛是,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如有受傷者,要盡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4.立即通知受傷家長。
【篇2】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并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
3、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并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辈楝F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盡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盡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系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后,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后,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于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系。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盡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篇3】幼兒園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于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并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秴f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