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民事監督申請書范文(精選三篇)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愿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檢察院民事監督申請書范文(精選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檢察院民事監督申請書篇1
申請人:___,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漢族,現住__市__街道__號,公民身份證號碼:-.被申請人:__市__房地產開發公司,住所地__市__街道解放路445號。法定代表人林__,負責人。
被申請人:__市__街道辦事處,住所地__市__街道解放路445號,組織機構代碼____9483-3.法定代表人劉__,主任。
請求事項:
1、依法對__市法院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進行監督。
2、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向被執行人__市__街道辦事處提出檢察建議,督促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自動履行(20-)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__市人民法院(2012)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并發生法律效力。該判決主文確定: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__市__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承擔。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未在判決書確定的十五天期限內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也未按該判決所確定的義務進行履行。
申請人依法向__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由于被執行人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并通過各種手段干預執行,致使該案無法執行,擱置至今。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作為__市__房地產開發公司主管部門和開辦單位,尚欠申請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長達十七年之久,申請人多次追討無門,通過訴訟也未獲得解決。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完全有財力和能力解決拖欠申請人工程款,但終因其處強勢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請人要求:一、督促被申請人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組成清算組對__市__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財產清償債務。清算后的財產不足清償債務,不足部分由__市人民政府__街道辦事處承擔。向申請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違約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二、督促__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擾,依法采取查封財產、凍結帳戶、劃撥資金等強制措施,確保本案順利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對于國家機關等特殊主體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當干預難以執行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相關國家機關等提出檢察建議”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請求檢察機關對__市法院(20-)漳民初字第456號民事判決執行一案進行監督,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__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民事監督申請書篇2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介紹
被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執行依據: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號民事判決書;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20xx)南法執異字第20號執行裁定書
申請請求:1、執行被申請人給付的租金及利息53325.85元(租金41198.47元及利息12127.38元);2、本金41198.47元的利息,從20xx年9月16日起算至付清日為止,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執行;3、本案執行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lk訴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慶公司分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永川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于20xx年2月27日作出了(20xx)永民初字第24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湛江市第建筑公司重慶公司分公司應在判決書生效后五日給付原告lk租金41198.47元及其資金占用利息損失(其中以本金24198.47元,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以本金41198.47元,從20xx年2月16日止起付清為止,均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但申請人申請執行被告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慶公司分公司財產時,重慶公司分公司提出異議,證明自己已經無力償還能力,20xx年6月29日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南法執異字第20號執行裁定書,裁定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重慶公司分公司下屬無法人資格,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應執行總公司即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財產。
現依據20xx年3月12日生效的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所作出的(20xx)永民初字第240號民事判決書;于20xx年7月9日生效的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20xx)南法執異字第20號執行裁定書,申請執行總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公司的財產。(至今申請人未收到一分錢)
此致
重慶市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檢察院民事監督申請書篇3
申請人:XXX,漢,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被申請人:XXX,漢,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申請執行依據: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200X)XXXX號民事調解書
申請請求:
1,強制執行被申請人xx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本案執行費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年X月X日,在法院調解下達成調解協議,由法院依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已經雙方簽收而生效結案。調解書約定被申請人應于X年X月X日前支付申請人XX元。被告于X年X月X日已支付XXX元,尚有XXX元未支付。被告于X年X月X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簽訂協議書并注明已收過其已支付的賠償費用,且延遲之前規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完剩下的賠償費用XXX元。
故申請人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賠償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致敬禮!
申請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