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章制度管理

    更新時間:2023-12-09    來源:規章制度    手機版     字體:

    規章制度管理范文(通用6篇)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是為了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范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規章制度管理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x大和十x屆x中、x中全會精神,確保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參考文本的通知》的要求落到實處,進一步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實現教育部提出的“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楊浦區教育系統于20xx年3月啟動學校章程建設工作,至20xx年10月章程制定工作基本結束。根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統一部署,我系統開展了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自查,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概況

      楊浦區教育局高度重視學校章程建設工作,主要特點有:

      一是組織保障。區教育局于20xx年3月成立了由局長直接領銜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領導小組”,教育督導室常務副主任領銜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小組”和市區專家組成的“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專家小組”,以保障章程建設的高質量、高效率。

      二是理念建構。依據“章程是學校的基本法,是學校依法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教育職能的基本準則,是現代學校制度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這一指導思想,按照“分類指導、試點先行,逐步推廣”這一工作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依法立章,開展章程建設工作。

      三是分段推進。我系統將全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其中20xx年3月~20xx年4月為部分試點階段,共選取了15所試點學校,涵蓋高中、初中、小學和幼兒園全學段,涉及公民辦兩類;20xx年5月~20xx年10月為全面建設階段,有152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至此,楊浦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基本全面完成,共計167所學校,包括所有公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162所及其他教育單位5所(楊浦區教師進修學院、楊浦區業余大學、楊浦區少年宮、楊浦區少科站、楊浦職業技術學校)。

      四是形態完整。即工作覆蓋塊面廣,基本全納;開展培訓力度大,分類分層;執行程序規范強,依法合規;建設過程指導實,浸潤互通;專家評審核準嚴,科學謹肅;后續思考推進深,扎實落地。

      五是成效顯現。通過本次自查,我們認為楊浦區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總體情況比較理想,能充分對接楊浦整體教育綜合改革的項目推進,能深度融入現代學校教育治理結構的重構再造,能有效保障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建設的目標達成,引領楊浦學校的依法辦學、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生的健康成長。

      二、主要做法與有效經驗

      (一)統籌安排,分步推進,做穩章程建設基礎

      1.試點先行,奠定工作基礎

      楊浦區學校章程建設的試點工作分四個階段加以推進。一是學習宣傳階段。在20xx年3月~4月期間,我們確定了試點學校和專家組名單;召開了啟動會議,解讀區域層面實施方案,邀請專家作如何制定章程的專題輔導;各試點學校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起草制定階段。在20xx年5月~10月期間,各試點學校起草了章程初稿,專家對學校進行浸潤式互動指導,尤其在辦學特色、課程教學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板塊作了基于校情的著重指導;召開了專家指導會,就各校章程初稿及審稿過程中出現的共性問題作了交流研討;各試點學校修改章程,專家跟蹤指導,形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稿。三是組織審核階段。在20xx年11月~12月期間,各試點學校開展了章程建設交流研討,形成可復制的成功經驗,為后續推廣做準備;召開了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審議,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送審;受楊浦區教育局委托,楊浦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專家對試點學校經過修訂的章程進行評議審核,確定上海財經大學附屬中學等15所試點學校的章程均符合相關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楊浦區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六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全部予以核準。四是總結匯編階段。20xx年1月~4月期間區教育督導室對章程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將15所學校(幼兒園)的章程文本匯編成《學校章程從這里先試——楊浦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試點學校章程匯編》一書供基層學校參閱借鑒。

      試點工作各階段任務目標的落實為后續工作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經驗,奠定了堅實的工作基礎。

      2.全面建設,執行法定程序

      在順利完成章程建設工作試點的基礎上,為了統籌規劃全區學校章程建設的進程,區教育局于20xx年5月15日出臺了《楊浦區教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楊教〔20xx〕38號),全面部署全區各學校章程建設工作。

      我系統于20xx年5月正式啟動面上所有學校的章程建設工作,歷時一年的建設工作共分三個階段全面推進:20xx年5月為學習宣傳階段,20xx年6月~9月為制定核準階段,20xx年10月為總結督查階段。在各階段中,各學校均根據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明確章程制定的方向、程序和時間表,并組建成立了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組,積極開展章程起草工作;專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引領、指導學校擬定符合學校實際、具有學校特色的章程;章程草案起草完畢后,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形成章程正式文本,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區教育局核準,已由區教育局二〇一五年第十七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核準工作結束后,形成楊浦區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總結,迎接市教委對各區縣教育局開展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章程建設工作專項督查。

      在全面建設過程中,我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充分依照相關法律條令,每一個環節均符合法定程序的規范要求,確保此項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嚴肅性,為下一步的依法辦學、依章辦學夯實了法制化基礎。

      (二)研訓一體,深入指導,做實章程建設過程

      1.分層培訓,細化目標任務

      在章程草案起草前,我系統在今年上半年先后組織開展了五場區域層面的分層專題培訓。一個層面是由國家督學楊國順主任和虹口區教育督導室的鄭萬瑜主任對全系統校園長進行培訓;另一個層面是由區教育局和區教育督導室分別組織了三場全系統法人代表、工會主席和執筆人的區級培訓,明確職責任務與具體操作細則。在此過程中,強調了公民辦兩類學校的特質,并進行了分類培訓。同時,在章程草案起草前和起草過程中,學校層面均認真組織全校師生通過專題講座、法規學習、范本解讀、集體研究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學校章程的宣傳、學習、培訓和研討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要求,細化分解各項目標任務,形成了共同的價值取向。

      2.浸潤指導,增強互動交流

      在章程制定過程中,過程管理和指導的效度直接決定了章程文本的質量。我們將152所學校按學段和性質劃分為五大組,五位專家分別深入到每組中,熟悉了解各校校情,對每一所學校的章程初稿或以書面意見或以面談輔導的形式進行了浸潤式的指導。在形成章程修改稿后,專家繼續跟進,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對最后形成的送審稿,專家予以了評價。在面對面的三輪互動交流過程中,充分顯現了過程指導的有效性。

      (三)依法合規,凸顯個性,做亮章程建設特色

      1.基于法規,規范章程文本

      科學、規范的章程文本是章程建設的基礎,因此章程的制定與核準在學校章程建設中顯得尤其重要。我系統嚴把章程文本的核準關口,特邀市區教育專家先后三輪對每一份章程的初稿、修訂稿和送審稿進行了仔細的審核。在基于法規條令的基礎上,專家們從章程的基本格式、文字要求,到章程每一條款的表述等,都逐一提出修改意見,要求學校按照認定意見認真修改。共性意見將章程制定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和重點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章程“序言”的表述;“校務委員會”的功能定位;附則中“立、改、廢、釋”的確定;“題注”的標明;具體的規章制度不應列入章程文本等等,確保了章程文本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尤其是我們將章程初稿的審閱時間提前至各學校教代會召開之前,避免產生已形成教代會決議之后再行修改的不規范,以確保教代會審議通過章程的嚴肅性。

      2.尊重校情,凝練特色亮點

      “一校一章程”本為校而立,應避免千校一面,過于雷同。為了減輕章程的同質化傾向,除了市教委的章程模本以外,我們將62所經教育部核準的高校章程逐一分別提供給152家單位參考使用。在章程編制過程中,除去基本要素外,我們充分尊重各校辦學實際,要求各學校對辦學特色、課程教學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板塊作了基于校情的個性化表述,凝練出各校的辦學特色和個性特質,努力體現“一校一章程”。

      (四)依章辦學,自主發展,做強章程建設實效

      1.完善體系,加強制度建設

      學校章程建設是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基石,是現代學校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的重要標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章程作為學校的“基本法”,統領學校全局工作,保障學校自主運行,在學校規章制度體系中居于龍頭地位。楊浦區教育系統各學校章程的制定完成,使各學校對進一步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有了更為前瞻和適切的思考。學校普遍認為,章程對內是學校自主發展、自我約束的基本依據,是全體教職工的共同意志和行動準則,對外則是辦學主張和規則的綱領,是塑造學校自身形象的宣言,是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標志。章程建設促使學校要不斷完善學校教育治理結構,加強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2.規劃跟進,提升實施成效

      綱舉才能目張,章程確立后,與之相配套的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管理制度、學校評價體系、學校特色建設等都成為章程實施的重要載體和基本構成。區教育局基于以上認知,擬于20xx年全面啟動各學校發展規劃的論證與認定工作和各學校規章制度建設的專項督導,努力提升章程的實施成效,進一步完善現代學校教育治理結構,推動學校依章辦學,自主發展。

      三、存在問題與后續思考

      (一)存在問題

      1.高校、部隊直屬學校和民辦學校的問題

      在本輪學校章程建設工作中,由于楊浦區情使然,復旦大學附屬的中小幼單位、區域內部隊所屬的藍天幼兒園等和市教委直屬的中福會幼兒園均未納入工作范圍,交通大學附屬中學依照教育局的部署走完了制定的基本階段流程,但最后未送審。固然有這些學校屬性的問題,但對照教育部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這一要求的指向來看,尚有改進和提升的空間。

      民辦學校因歸屬于民辦非企業組織,是社會組織的一類,辦學章程有民政局規定的統一模本。本次我系統的章程制定雖與區民政局有所接洽,但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出現了教育版本和民政版本兩種模式,是否會影響民辦學校的年檢和資質審定,尚不得而知。目前,民辦學校的章程仍由民政局核準,教育局負責備案,但如何平衡協調,體現出行業特點是后續推進過程中要有思考和對策的。

      2.建立依章辦學長效機制的問題

      相對于章程制定來說,章程實施是一個更系統的、長期的、日常的、動態的過程,也是凸顯學校辦學自主性和個性特質的過程。章程的文本如何發揮立體的效能,成為學校制定規劃、健全制度、完善評價、促進發展的重要綱領?章程的文本如何在保持基本要素的基礎上,根據教育戰略的調整、教育規律的變化和學校辦學的實際不斷修訂、不斷完善?章程的實施成效如何通過有效手段進行評估和檢測?這些都是后續推進過程中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

      (二)后續思考

      1.重塑學校教育治理結構,讓章程建設成為學校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章程的制定充分反映和凝練了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的意愿,體現了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無論哪種辦學性質的學校,都要進一步確立學校章程在學校辦學中的“基本法”地位,發揮章程的綱領性作用,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由管理走向治理的戰略定力。

      2.健全現代學校制度體系,讓章程建設成為楊浦整體教育綜合改革的制度保障。章程的確立是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起點,目標指向更重要的是制度體系的完善。需進一步發揮章程和制度的管理作用,將制度真正轉變為學校的管理文化,轉變為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轉變為學生的成長需求,使楊浦的整體教育綜合改革具有實施效力。

      3.建立章程實施長效機制,讓章程建設成為學校文化建設和內涵品質的有效助力。章程文本的制定具有階段性,而將其內化為學校辦學行為的過程卻是長久的,更需要章程實施的長效機制予以保障。需進一步建立起長效的章程運行、監管、評估、保障和完善機制,提升教師、學生等各相關主體的理念認同和價值追求,在依法辦學、依章辦學的過程中不斷加強學校文化建設,提升辦學內涵品質,使章程擁有生命活力。

    【篇2】規章制度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安全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

      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三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統一負責、領導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并將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部署、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質量監督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承擔餐飲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承擔本市鐵路口岸、航運口岸、具有國際通航業務的機場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商貿流通、教育、城鄉建設、市政、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鄉鎮人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委托范圍內,依法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 食品生產經營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生產或貯存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

      (二)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當防潮、防霉、通風干燥,食品應當分類存放;

      (三)定期維護食品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及時清洗,保持設備或者設施清潔、衛生;

      (四)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明顯區別標識,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第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

      (二)在食品中摻入罌殼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生產食用油。

      第九條 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從事特定品種食品生產經營的,還應當依法在相應許可證件中予以特別標注;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活動的,由相應的許可管理機關予以查處。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但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他食品或者從事餐飲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或者餐飲服務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和流通許可。

      第十條 食品添加劑生產者和依法屬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應當向市質量監督部門依法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第十一條 禁止利用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企業制定的企業標準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自動失效;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予以修改。

      第十三條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出現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康復后可以繼續從事原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明在全市范圍內適用。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 采用委托方式生產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依法屬于生產許可管理的食品等相關產品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生產。

      委托雙方應當到所在地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部門備案,提交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委托加工合同復印件。

      委托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標明委托雙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

      第十五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以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六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批發經營者,應當如實記錄批發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七條 食品、食品添加劑批發經營者,應當定期將進貨查驗記錄信息、批發記錄信息報告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八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

      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使用范圍、使用量、使用日期、使用目的等事項,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堂、集體用餐配送者、食品攤販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

      第十九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接辦集體宴席,應當具備與接待要求相適應的服務人員、食品經營場所和消費設施、設備;不得超許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

      餐飲服務提供者接辦集體宴席應當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克,并在冷藏條件下至少存放48小時。

      第二十條 集體用餐配送者配送食品,應當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制作的時間和保質期限。

      第二十一條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展銷會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選址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按照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鮮活產品與其他食品、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分開,以及餐飲服務提供者單設專區經營的原則,合理劃定功能區域,分類設置攤位;

      (三)設置必要的給排水、垃圾廢棄物清除等設施;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五)配備必要的食品安全檢測設備,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

      第二十二條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但依法不需要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除外;

      (二)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對其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培訓,督促其建立并執行食品安全相關制度;

      (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錄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四)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及時制止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五)設置信息公示欄,及時發布市場內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 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場所應當距離露天垃圾場、糞坑、污水池、非水沖式廁所等可能污染餐飲具的有害場所污染源30米以上,且不得建于居民樓內,總面積(包括清洗、消毒、包裝)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二)具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清洗、消毒、包裝設備,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

      (三)生產場所布局合理,按清洗消毒工藝流程設置回收粗洗間(區)、清洗消毒間(區)、包裝間(區)、成品間、包裝材料間,消毒工藝流程不得有逆向或者交叉;

      (四)使用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洗滌劑、包裝材料,以及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規范的消毒產品;

      (五)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六)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的消毒餐飲具應當檢驗合格,并在其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消毒日期及保質期限等內容;

      (七)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二十四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監督檢查或者抽檢不合格的,應當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沒有營業執照的,應當及時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監督管理,發現餐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營業執照的,應當定期通報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 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應當查驗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營業執照,并留存其營業執照和餐飲具消毒合格證明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貯存食品的,應當在貯存食品3日前向原許可機關備案。

      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貯存、運輸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簽訂貯存、運輸合同前,查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依法不需要取得許可的除外)、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并留存其身份證明、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如實記錄貯運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限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農村家庭宴席監督管理工作進行培訓和指導。

      鄉鎮人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農村家庭宴席進行備案管理。

      農村家庭宴席舉辦者應當在舉辦家庭宴席前2日內將就餐時間、就餐人數、場地衛生條件、菜品清單、廚師健康狀況等情況向所在地鄉鎮人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備案。

      農村家庭宴席管理辦法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節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第二十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逐步發展成為食品生產企業。

      第二十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依法取得生產加工核準,辦理工商登記后,方可從事生產加工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的有效期為3年。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辦法由市質量監督部門制定。

      第三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加工區與生活區隔離;

      (二)具有與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三)具有與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施或者設備,有相應的盥洗、更衣、消毒、通風、照明、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四)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加工設施或者設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五)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六)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一條 申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部門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產加工核準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生產加工固定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材料;

      (四)生產加工設備、設施清單;

      (五)設備布局平面圖和工藝流程圖;

      (六)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和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文本。

      依法需要預先核準名稱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同時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第三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食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依法屬于生產許可管理的,應當使用獲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二)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原料,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

      (三)生產加工過程中防止生熟食品以及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

      (四)食品生產加工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無毒無害;

      (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

      (六)食品的包裝材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七)正確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八)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九)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應當對食品安全負責,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不亂用、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生產加工食品,不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

      第三十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下列食品:

      (一)乳制品、酒(不含糧食釀造酒)、罐頭制品、果凍等高風險食品;

      (二)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三)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四)市質量監督部門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向食堂、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其生產加工的食品。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委托生產加工。

      第三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建立出坊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限、銷售對象、銷售日期等內容。

      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的食品應當至少每半年檢驗1次;首次出坊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檢驗。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坊銷售。

      不具備食品檢驗能力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三十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實行季節性或者臨時性生產加工的,應當在開業、停業前3日內報告所在地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部門。

      無正當理由的,停業不能超過6個月。

      第三十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預包裝食品的,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生產加工散裝食品的,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第三節 食品攤販

      第三十九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改造集中交易市場,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四十條 食品攤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當在區縣(自治縣)人政府指定的范圍或者場所內經營,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攤點距離鮮活畜禽、水產品銷售點、宰殺點20米以上;

      (二)有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消毒、防腐、防蠅、防塵、防鼠、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和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三)餐飲具應當洗凈、消毒,保持清潔,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四)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應當無毒、無害、清潔,不得使用報紙、書刊、油印紙張和非食品專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裝材料;

      (五)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售貨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貨、款分開;

      (六)正確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洗滌劑、消毒劑;

      (七)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八)從業人員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

      第四十一條 區縣(自治縣)人政府制定非主干道兩側設置臨時占道經營點規劃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集中規劃臨時占道食品攤販經營點,并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條 從事臨時占道經營的食品攤販應當依法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申請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食品流通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餐飲服務攤販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攤販備案管理辦法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制定。

      第四十四條 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在履行占道行為監管職責時,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應當及時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區縣(自治縣)市政設施主管部門發放、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攤販臨時占道許可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同級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占道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不適宜繼續經營的,應當在3日內通報市政設施主管部門;市政設施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及時責令其變更經營范圍或者依法注銷臨時占道許可證。

      第三章 食品檢驗

      第四十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應當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檢驗資源,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測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十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依法進行委托檢驗的,應當對送檢樣品、樣品所代表批量的真實性負責。

      抽樣檢驗、委托送檢的檢驗樣品,應當經檢驗雙方同意后當場封存,并簽字確認。

      第四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5日內向承擔復檢工作的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復檢,并說明理由。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樣檢驗結論有異議申請復檢的,還應當同時告知實施抽樣檢驗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復檢:

      (一)食品微生物指標超標的;

      (二)食品留樣超過保質期,影響復檢指標穩定的;

      (三)逾期未提出復檢申請的;

      (四)已進行過復檢的;

      (五)生產經營單位對樣品真實性提出異議,但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

      第四十九條 食品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的真實性、準確性、科學性負責,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因檢驗數據和結論錯誤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不得與食品生產經營者簽訂協議,作出包檢合格等影響檢驗公正性的承諾,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五十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復檢結論和逾期未申請復檢的檢驗結論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一條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設立食品檢驗室,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等其他生產經營者建立聯檢食品檢驗室,自行對食品進行檢驗。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二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括食品抽樣檢驗、餐飲具抽樣檢驗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等內容。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結合具體情況,組織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方案。

      第五十三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級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需要,制定和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

      第五十四條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信息進行核實和分析,并根據需要,組織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貿流通、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訂臨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第五十五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進行初步篩查;對初步篩查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進行檢驗。

      檢驗結論公布之前,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

      第五十六條 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備案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第五十七條 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和回訪。

      監督檢查和回訪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經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負責人或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簽字。

      第五十八條 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許可證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接到通報后,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辦理變更登記事項,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法注銷相關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撤回、吊銷、注銷食品生產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營業執照后,應當于3日內書面通報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通報后應當注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核準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五十九條 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并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會同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效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提出可疑食品生產加工現場的衛生學處理措施,查清事故發病人數、死亡人數、致病食品和致病因素等,并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第六十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電子監管信息系統,收集、整理、記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本辦法規定的相關記錄實行電子記錄。

      食品生產經營者電子記錄內容應當與紙質記錄內容一致。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用非食用化學物質浸泡水產品、畜禽產品的;

      (二)摻入罌殼等有毒、有害物質;

      (三)生產經營以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

      第六十二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利用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纖維等有害物質為原料生產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有腹瀉、嘔吐、黃疸、發燒、咳血和咽部、肺部、皮膚化膿等病癥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工作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檢驗結論公布之前,銷售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將許可證標注的生產經營地址外的食品倉儲備案的;

      (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采用委托生產加工,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和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建立或者遵守相關記錄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保管貯存制度的;

      (七)集體用餐配送者未在包裝明顯位置注明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限,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八)餐飲服務提供者超許可范圍、承接能力接辦集體宴席,或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對提供的食品留樣,或者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九)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營業執照和消毒合格證明文件,或者食品貯存、運輸服務經營者未依照本辦法規定查驗留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許可證、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生產加工要求不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至第九項規定的;

      (二)生產加工散裝食品未在其容器或者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的;

      (三)未向社會公開承諾食品安全的;

      (四)生產加工本辦法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的;

      (五)向食堂、連鎖經營的集中交易市場銷售食品的;

      (六)接受委托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

      (七)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出坊檢驗的;

      (八)開業、停業未按規定報告的。

      第六十五條 食品攤販經營不符合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區縣(自治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十六條 食品攤販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等物品,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至第八項規定的;

      (三)在食品經營場所使用、存放亞硝酸鹽的。

      第六十七條 消費者購買的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退換、賠償損失,并支付價款5倍的賠償金:

      (一)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食品不召回或者不停止經營的;

      (三)進口食品未經相關安全性評估的;

      (四)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五)添加藥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除外)的。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予退換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質量監督、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未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或者用職權、玩忽職守、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食品生產:指以銷售為目的,有固定生產場所、固定生產加工設備和裝置,將食品原料按照相應的工藝流程和要求,制作、加工成為食品的活動。

      食品流通:指食品銷售者購買、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

      餐飲服務:指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及設施的服務活動。

      包括餐館、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食堂和集體用餐配送者等的經營活動。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生產場所,生產加工規模小,采用傳統工藝,無預包裝或者簡易包裝的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者個人。

      食品攤販:指無固定店鋪,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政府允許的場所內從事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的個人。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包括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零售市場,以及商品批發市場、商品零售市場、商場、超市等交易市場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區域。

      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指食品生產者或者檢驗機構出具的,用于證明食品質量合格的檢驗報告書或者合格證。

      第七十條 生產、購買、銷售亞硝酸鹽的,應當遵守本辦法和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按照同一生產批號確定食品批量;未標注生產批號的,按照同一生產日期確定。

      第七十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運營中和火車站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鐵路主管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本市行政區域內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由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共同負責。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許可證的受理和核發。

      客運船舶登記港所在地和客運船舶停泊所在地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行使客運船舶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篇3】規章制度管理

      1、 對就診病人全部實行電腦管理,每位病人一個ID號,認真記錄病史,安順序就診。

      2、 工作人員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治療室。

      3、 對所有用于口腔內或接觸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鉆、機頭、托盤等)均嚴格消毒。

      4、 進行各項口腔治療手術前,應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過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 分鐘,必要時加戴無菌手套或指套。手術時必須戴無菌手套。

      5、 進行各項治療操作時,必須思想集中,嚴肅認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6、 治療室內的各項物品,均應有固定的放置地點,專人保管,逐日檢查,隨時補充,及 時更換。

      7、 門診所有設備、器械,須經常檢查、加油、保養,并定期清點,防止損壞或遺失。

      8、 經常保持室內整潔,每日治療室通風30分鐘以上,紫外線空氣消毒,清

      9、 潔整頓應在治療前、后進行,治療中不得進行,清潔地面時應先拖后掃。

      10、 注射麻醉劑前應首先詢問病人有無過敏史,并按常規要求作過敏實驗。

      11、 治療室內應備有常規急救藥品,并專人負責,每日檢查。

      12、下班前應檢查各診室及技術室,并切斷水、電總開關,防止發生意外。

    【篇4】規章制度管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進一步規范黨委的決策行為,實現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參照《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縣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黨委議事,務必嚴格遵守“群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群眾議事,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領導群眾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

      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務必貼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并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議事和決策。

      第二章:議事范圍

      第三條議事范圍包括:

      (一)貫徹上級黨委和政府的決議、決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結合本鄉鎮的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

      (二)本鄉鎮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問題及全局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確定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任務以及落實的保證措施。

      (三)以黨委名義向縣委請示、報告和以黨委名義制定下發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鄉鎮黨的建設、精神禮貌建設和基層黨組織的自身建設等工作。

      (五)管理權限范圍內有關人員的錄(聘)用、調動、推薦、任免、調整、獎懲、辭退等問題。

      (六)本鄉鎮黨委成員的分工與調整等問題。

      (七)規模較大的投資、工程建設,金額較大資金的使用、物資(品)支配和資產處置等問題。

      (八)其他重要問題。

      第三章:程序與要求

      第四條黨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黨委會議務必有半數以上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凡討論干部人事等重大問題時,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黨委成員到會,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成員務必到會。

      第五條黨委會議議事,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確定議題。議題應在相關黨委成員之間進行會前協調,然后由書記與副書記進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后,由書記確定。

      (二)準備材料。凡列入會議的議題,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方案,準備好規范的會議材料。

      (三)會議通知。會議通知(含議題及有關材料)一般應提前一至兩個工作日書面送達與會人員。確定無法書面送達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記錄。

      (四)會議討論。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書記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會議先由分管領導匯報議題資料,然后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討論時,黨委成員都要發表意見,證明態度,列席人員也能夠發表意見;主要負責人不應首先證明自己的觀點,須聽取其他成員的意見后再集中多數人的正確意見。因故未到會成員應于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或其它形式由會議主持人在會上代為表達。

      (五)會議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討論狀況確定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表決;持贊成與反對意見(含未到會成員的書面意見)的人數接近時,或者對問題有較大分歧時,應暫緩表決。表決在充分醞釀、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資料,一般采取口頭或舉手方式進行。遇有特殊狀況是否采取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應事先征求上級組織意見。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等事項,應逐個表決。

      (六)做出決策。領導班子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形式,即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黨員成員的半數為透過。未到會成員的意見不能計入票數。

      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狀況,來不及召開黨委會議的,書記、副書記或成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黨委報告。

      (七)構成紀要。會議應有專人記錄,決定重要事項應編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的討論、表決狀況及最后決定,說明構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明確落實決定的職責及實施監督的辦法。

      (八)歸檔立卷。會議決策的有關材料要立卷歸檔,并按有關規定保存。歸檔材料包括通知、議題、議案、科學論證材料、會議原始記錄、會議紀要等。

      第四章:議事規范

      第六條黨委須根據本規則和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部門、本系統的實際,經黨委群眾討論,對黨委議事范圍及應由群眾決定的所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界定。制定并填寫《議事規范》,在本鄉鎮廣泛征求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后,在本鄉鎮公布施行。

      第五章:監督和處理

      第七條黨委及其成員要認真執行本規則,執行本規則狀況應受到監督和檢查。

      (一)黨委應將執行本規則狀況列入民主生活會議題,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年終應在自查的基礎上,向縣委報告執行本規則的狀況。

      (二)黨委及其成員執行本規則狀況,應在本鄉鎮定期通報,自覺理解黨員、群眾和輿論的監督。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黨委成員有權提出批評。凡對提出批評、反映問題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第八條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應予以糾正和處理。

      (一)不按規則進行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構成決策的,須立即糾正。

      (二)不按本規則進行群眾議事和會議表決構成決策,又未自行糾正的,要責令其重新議事、決策,并對主要職責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按有關規定,轉請執紀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鄉鎮直各部門、各村黨組織議事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十條本規則所涉及的資料,凡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鄉鎮直各部門、各村黨組織應根據本規則及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本規則系參照縣委及縣直單位黨委(黨組)議事規則制訂,由中共崇陽縣委組織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篇5】規章制度管理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價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篇6】規章制度管理

      昨天在賀老師的帶領下,我們用了整整一天時間將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學習討論了一番。每項制度由不同的人來朗讀,這樣每個人都有機會認真地聽,認真地進行分析,總結,反思。

      通過這次各項制度的學習,覺得自己覺悟提高了很多。思想也上升了一個高度。由于平時工作比較繁忙,我只抱著干好每天的工作這種思想,而對規章制度疏于學習。感覺與己關系不大、可學可不學,即使在學習時也不夠深入,對內容也理解不夠全面。在這種思想支配下,就會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過對這次規章制度地學習,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學習規章制度、不熟悉規章制度對各環節的具體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

      我們首先學習了教職工月考核方案。現在我明確的了解,我必須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來要求自己。其中的幾點學習感受頗深。關于備課,今年做了很大的調整。從上至下的出謀劃策,以及每個老師對每個環節的錙銖必較,都想把自己所備的課,做到極致的完美。關于“輔導”那條。我也感受頗深。以前自己在堅持培優幫困補差上做的稍顯不夠。雖然課堂上都能分層教學,在拔高優秀生的同時也會兼顧到后進生,但是在課后明顯對后進生的"的幫助要少很多,下學期,我計劃要對班里的后進生有計劃,有目標的進行課后輔導,課堂雖然是主戰場,但是跟不上的學生還是會有,一定要爭取不讓每個孩子掉隊,下學期我帶三年級的4、5、6并同時擔任三年級組小組長。自己覺得擔負的任務很重大。三年級是每個孩子的轉折點,因為一、二年級的課本內容相對簡單,三年級和二年級的英語跨度較大,我要做的不僅是讓自己這三個班的每個學生都輕松地跟上隊,而且我也有責任讓我們三年級這個團隊的每位老師都認識到這點。一定要認真對待跟不上隊的學生,一定要對這些學生做到有計劃的輔導,不是盲目的無計劃的。今天想起來了,叫來輔導一下,忘了,幾個星期月又沒動靜。我們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工作,認真對待幫差,分析學生,做好輔導時有的放矢。爭取不讓學生掉隊。讓每個學生都能輕松自信的學好英語。

      學習教職工考勤制度時,覺得學校真是事無巨細,每件事情都為老師考慮,特別是這個親情假,實施了這么長時間不知道為多少老師解決了多少難題。但是極個別老師竟然鉆這個空子。真是讓人無語。組里雖然沒有這種現象,但是對一些不良跡象也有所耳聞,心里難免有些憤憤不平,到不是覺得會對自己有什么,只是覺得,總是想著遲到早走,總是想著鉆學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那教學能好到哪里,這樣怎么可能把學教好。

      學習到高新一小教導處教學檢查制度。里面有提到學校適時舉辦年級組以及全校性作業展評。以前英語很少有這樣的展評,只有書寫比賽的展評,其實適時地舉辦作業展評真的會在很大程度上激發學生的上進心,每個人都想把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展示給別人。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認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嚴明的紀律對于一個團體的重要性。制度不僅是指導我們工作的指示燈,更是規范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本文來源:http://www.lsjse.com/wenmi/370151.html

    猜你感興趣

    久久99国产综合精品| 亚洲精品tv久久久久| 久久亚洲精品AB无码播放| 久青草中文字幕精品视频| 久久精品极品盛宴观看| 久久久久久人妻一区精品| 久久免费国产精品| 精品综合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欧美另类久久久精品图片|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AV高清热| 亚洲精品tv久久久久久久久| 成人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精品国产免费观看久久久|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专区第1集| 久久精品99国产精品日本| 韩日美无码精品无码| 国产成人精品久久综合|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毛片| 国产亚洲精品AAAA片APP|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不卡| 99热这就是里面只有精品| 日韩精品在线观看视频| 国产美女亚洲精品久久久综合| 国产精品99久久久久久宅男| 国产成人综合色视频精品| 午夜精品视频任你躁| 国产日产欧产精品精品浪潮| 亚洲A∨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下载 | 3atv国产精品视频| 精品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少妇 | 亚洲а∨精品天堂在线| 国产精品一国产精品| 国产精品臀控福利在线观看| 91大神精品全国在线观看| 99re6热视频精品免费观看| 亚洲国产精品久久久久婷婷软件 |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美女| 国产99视频精品免费视频7| 国产精品爽爽V在线观看无码| 国产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 午夜精品福利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