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管理條例精選三篇
管理條例一般指針對某一項目、團體制定的規則,使其有條不紊的進行的一種方法。與條例的定義類同,管理條例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一般為國務院)制定而發布的用于管理和規范政治、經濟、文化以及行業領域的法規文件。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管理條例精選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第三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第六條:衛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公司環境衛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5.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第七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第八條:生產、辦公場所嚴禁吸煙
第九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第十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第十一條:不作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二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第十四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第十六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向負責人啟示,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十九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第二十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一條: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第二十二條: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原材料及產成品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平等就業的權利。第二十四條: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第二十五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第二十六條:按公司規定休息和休假。第二十七條: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第二十八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第三十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第三十一條:執行勞動規程,按規定操作的義務。第三十二條:員工有義務提高勞動技能水平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三條:按民主選舉獲"優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元。第三十四條:整月全勤者,獎勵全勤獎,獎金100元。
第三十五條: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給予全廠通報的處分,對于通報處罰不認可的給予打掃廠區衛生處分(工作時間以外,不計報酬)。
第三十六條: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對于公司發展有利的建議,經公司領導考慮其可行性后,給予現金獎勵(10100元)
第二篇: 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管理條例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九)嚴謹操守,嚴于律已。
(十)全休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打卡。打卡均應親自為之,不得托人代為打卡或代人打卡。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
第四條 各級員工每日應辦事務必須當日辦清,如不能于辦公時間內辦妥應加班趕辦。加班發給加班費,其標準另定。
第五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范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可隨時陳述。
第六條 各級員工對于兩級主管同時所發命令或指揮,以直接主管的命令為準。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對于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準不得擅離職守。
(四)非因職務的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五)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盡妥善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六)不得私自經營與本公司業務類似的商業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職務。
(七)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文件、帳簿表冊或函件。
第三篇: 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管理條例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該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5、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廠。
8、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9、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環境清潔。
10、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
11、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12、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13、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
1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