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5篇】
黨支部: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團結群眾的核心、教育黨員的學校、攻堅克難的堡壘,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發揮核心作用。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層單位,都應當設立黨支部。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按照縣委組織部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黨員意識,規范組織紀律,經支部研究報局黨組同意,特制定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一、黨支部黨風廉政制度
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重要前提,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政治改革與發展的重要保證,根據局《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的要求,制定以下黨風廉政責任制。
1.支部黨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潔、艱苦奮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黨支部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本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每年向局黨總支書面報告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3.支部黨員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禁假公濟私、化公為私;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禁止揮霍公款、鋪張浪費;要襟懷坦白、奉公守法,嚴禁以權謀私、違法亂紀。
4.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規定,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5.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領導干部外出審
批制度、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6.堅持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凡是違反黨紀的行為,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二、黨支部發展黨員制度
發展黨員制度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制度,發展黨員的申報制度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建設是把好黨員的入口關、質量關和純潔黨員隊伍的重要措施。
(一)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條件成熟才能確定為發展對象。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系人,至少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并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2.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發展入黨。
3.發展對象須經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4.發展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團組織推薦。
5.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申報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申請人入黨的決議后,即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和批準。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
1.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黨支部對預備黨員要進行進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確的考察重點和要求,指出優點和不足。
2.對考察合格的預備黨員,黨支部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辦理轉正手續。
3.對考察不合格的應給予辦理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手續。
三、黨支部理論學習制度
為切實加強黨支部黨員干部的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黨支部成員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黨和國家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文獻以及上級各項決策部署。
2.適時組織學習國際和國內重大時事政治,正確認識國際
國內形勢,及時掌握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
3.學習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學習現代化科學技術、歷史、文化等知識,不斷拓寬知識面和增加知識量,提高黨員干部的知識素養。
(二)學習方法與時間
1.黨支部成立學習小組,組長由支部書記擔任,負責審定學習計劃,主持學習交流,督促、檢查、落實學習內容,組長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應委托其他成員組織學習。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原則,采取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靈活多樣,注重實效。
2.黨支部成員在堅持自學的基礎上每月集中學習討論1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
(三)學習要求
1.黨支部成員都要集中認真地參加集中學習。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并在事后自覺補課。黨支部成員全年請假不能超過3次。
2.堅持理論學習,緊密聯系本職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加強調研,學以致用,學用結合,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黨支部成員應結合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向分管部門黨員干部作學習輔導,每年不少于1次。
3.黨支部集中組織學習,應記錄學習內容,并將學習情況及時上報給局黨總支部。
四、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是黨內正式生活的重要內容。它包括: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和黨員定期匯報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體規定如下:
(一)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二)每季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研究支部重要議題。
(三)每月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或黨小組會。
(四)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
(五)每半年安排黨員接受一次黨課教育。
(六)每年召開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采取黨小組或支部生活會的形式,以黨員匯報思想、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內容,又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七)每年一次民主評議黨員。
(八)每年一次總結評比會。
(九)適時組織黨員開展靈活多樣、嚴肅活潑、注重實效的各類組織活動。
(十)各類組織生活要做到有記錄、有總結、有匯報。
五、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證和精神動力,根據本局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文件,結合黨支部實際,討論黨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提出建議。
(二)組織黨員干部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三)建立黨員情況一覽表,組織生活會和支部大會紀錄,黨員好人好事記錄本,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冊。
(四)定期對黨員進行考核,黨員每半年向黨支部書面匯報一次思想,作為支部考核的依據;黨支部每年向局黨組匯報一次對黨員考核的結果。
(五)討論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制定培養、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的具體措施,檢查落實情況,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
(六)定期對黨員進行黨史、黨的優良傳統的教育,組織黨員觀看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黨風、黨紀電視片,參觀革命遺址,
聽取先進人物典型事跡介紹,使黨員受到生動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黨員,履行好各自職責,開展各類文體活動,活躍文化生活,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六、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二)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平等的原則,按照評議的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主要分六個階段進行:
1.組織準備階段。黨支部要結合本部門黨員隊伍現狀的實際,又針對性地制定好具體評議工作的計劃,確定本次評議的重點,明確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動員,做好思想發動工作。
2.學習教育階段。要緊密聯系當前形勢,任務和黨員的思想實際,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央、省、市、縣委的有關文件,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由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活動,提高教育實效。
3.自我總結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每個黨員要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認真總結一年來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情況,找準問題,明確方向。
4.民主評議階段。評議前,當支部要聽取黨外群眾對本支部黨員的意見。評議以支部大會的形式,先由黨員自我總結,然后對黨員逐個進行評議。評議中要敢于觸及思想,認真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自覺參加評議活動。
5.組織審定階段。認真召開好黨支部會議。支部對黨內外群眾評議的情況,在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后,形成組織意見,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黨支部評議意見的反饋,由局支部負責實施。
6.表彰處理階段。對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局黨組批審,可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對評議中暴露的違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對不合格黨員,要妥善做好組織處理工作。
(四)評議工作結束后,支部形成總結材料,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鑒定材料等,按規定裝入工作資料盒,以便查閱。
(六)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平定等次。臨時外借的黨員須回本支部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七、黨支部黨費繳納制度
按期繳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為強化黨員意識,支部制定了明確的黨費繳納制度。繳納時間:按月繳納。繳納金額:按每人每月工資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繳要求:不許一次性交納幾個月的黨費,不許代交黨費。如經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黨內批評教育。無故遲交、不交,一次給予口頭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給予通報批評。因故遲交者,應主動向黨支部說明原因。組委負責定時收繳黨費,添冊登記并按時上交上級組織部門。
第二篇: 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1、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決議、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以及重大的政治活動,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負責教育和管理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保障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章》、《黨的基本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努力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政策水平。
3、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支部的戰斗堡作用,堅決完成上級黨組織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4、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善于聽取群眾意見,維護群眾利益,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5、及時向上級黨委匯報黨支部的黨建、黨員干部及群眾的思想政治狀況,請示報告支部工作,負責支部委員的改選上報工作,監督檢查黨員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6、培養、考察、政審、吸收、發展新黨員,收交黨費,民主評議黨員,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第三篇: 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要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支部委員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的組織是實施黨內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是加強黨員管理,促進黨員發揮模范作用的一項重要制度。黨支部是黨的基層組織,擔負著教育和管理黨員的神圣使命。為完成這一使命,必須加強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建設,用制度教育和管理黨員,使每個黨員通過嚴密的組織生活,提高黨性。對支部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對黨員實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監督,對黨員來說,通過組織生活,可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互相了解,相互監督,鞏固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在我們黨內,所有黨員,無論職務高低,在組織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無例外地編入一個黨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支部委員除參加支部和小組的組織生活外,還要參加支部委員的民主生活會。支部委員要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為黨員做出表率。
按規定時間過黨的組織生活,是健全支部組織制度的關鍵。一般情況下,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個黨員都要積極參加黨的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及時予以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要及時地予以處理。
第四篇: 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一、基層黨支部必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始終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積極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要充分發揮支部每一個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團結和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本部門、本科室所擔負的任務。要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建設好“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窗口”“黨員示范科室”和認真做好“一幫一”黨員示范行動實踐活動,健全幫扶困難黨員和群眾制度,充分展示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解決和處理好黨務工作和業務工作的關系,相互支持、相互促進。
二、基層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全體共產黨員學習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要把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作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黨員每年要向組織匯報學習情況,基層黨支部要堅持每月一次“三會一課”制度;每年檢查通報一次,并作為評優的重要依據。要對黨員隊伍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各支部應結合本身實際,對每一位黨員的理論修養和水平定期進行測評,對黨員的本職工作情況和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三、加強黨員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性修養,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切實使每一個黨員嚴格履行黨員義務和保障每一個黨的權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建立健全與黨員群眾交心談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眾意見制度、服務群眾制度、群眾滿意測評制度,密切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進一步調動和激勵黨員和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健全發展黨員制度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制度。黨的基層組織要善于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要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進行幫助教育和培養,認真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活力和戰斗力。
五、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堅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每個黨員對黨組織做出的廉政承諾方式。建立黨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函詢制度、談話誡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永葆黨的先進性。
六、建立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度。基層黨支部要不斷加強自身組織建設,建立內部“三測評”制度,提高執政能力和工作執行水平。要堅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支部一班人的團結,做到分工協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況,正確把握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做好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嚴格組織生活考勤制度,對好人好事、受獎和違紀情況要作好登記。支部組織生活會要有詳細記錄,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支部書記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工作情況。
本制度從下達之日起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
第五篇: 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黨課,聯系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并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征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于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后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并報上級黨委批準。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系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系各黨小組。聯系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于聯系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匯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匯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范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于開拓,真抓實干。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