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集合12篇
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集合12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一】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 為鼓勵先進,規范管理,提升服務形象,打造服務品牌,根據《溫州醫學院車隊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對駕駛員的考核與獎懲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標準統一、有獎有罰的原則。
第三條 駕駛員的考核內容: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情況、履行職責情況、服務質量情況等。
第四條 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擊檢查、師生問卷調查、受理投訴等。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每月匯總一次。
第五條 對考核結果實行獎扣分制度,并作為發放崗位津貼、獎金、評選先進、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獎扣分標準按照《駕駛員考核獎扣分表》執行。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獎勵分值:
1.車輛服務得到處級及以上領導認可,并以書面形式建議后勤發展處予以表揚的; 2.車輛服務質量調查滿意率高于95%的; 3.在參加搶險救災或處理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4.積極為車隊出謀獻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取得明顯效果的; 5.積極參加各類比賽,并取得一定名次的; 6.全年沒有被扣點數的; 7.其他可予以表揚獎勵行為情形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事業編制的駕駛員退回人事處,學校聘用的駕駛員解除勞動合同:
1.一年內超過6次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或在一個記分周期(一年)內超過12分記分處罰的;
2.發生交通事故時,按照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駕駛員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超過10000元的,或在一年內發生3次交通事故的;
3.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處理或報告,逃離現場,或故意破壞現場,偽造事實的;
4.酒后駕車并發生交通事故的;
5.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及以上處罰的;
6.因駕駛員自身的行為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的;
7.發生機務事故,應承擔金額超過5000元的,或一年內發生2次機務事故的;
8.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18分的。
第八條 駕駛員每年12分的基準分,中途進入我校的駕駛員按照每月1分乘以當年所剩月份數為基準分。當年累計獎扣分超過基準分的,超過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發崗位津貼。試用期駕駛員試用期滿獎扣分累計超過5分的,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條 駕駛員公車私用的,私自出車、借車的,每次處罰500元。
第十條 駕駛員全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終發放安全獎500元。被評為溫州市安全駕駛員的,另行獎勵500元。
第十一條 每年年終匯總一次駕駛員獎扣分數,并進行以下獎勵。
1.推選各級各類先進時,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分數高者優先推選。
2.設立年終獎。按照分數從高向低排序選前3名,分別獎勵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條 駕駛員的獎扣分由車隊長具體負責,并制表登記。發現違反規定的,應及時核實,按照規定獎扣分,并書面通知駕駛員本人。被獎扣分的駕駛員,如對獎扣分有異議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后勤發展處申請復議。
第十三條 本實施辦法由后勤發展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起實行。
【篇二】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為規范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干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準,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后,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系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車內吸煙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后,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文件,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后,應填寫《車輛使用日志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后,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并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并自我介紹,然后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范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煙、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后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信息
(5)盡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后聯系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于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司機規章制度(三)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后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設備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篇三】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按車輛保養的基本要求及時進行沖洗、擦拭、加油、加液、車內衛生整理等,使車輛始終保持清潔、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條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小修不出廠自己動手干;大修報請領導批準,要派專人負責維修,杜絕病車上路,確保車輛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領導匯報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上路,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司機要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全方位記載出車情況,要做到一次一記,具體、準確無誤,為財務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據。同時辦公室做好每輛車的出車記錄,出現違章、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行政法規,絕不違章開車。嚴禁酒駕,酒駕產生的一切后果司機負全責。
第六條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厚違章,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使用人承擔一切后果。
第七條加油一般實行定點制,由財務辦理油卡,特殊情況由加油站憑證直接報銷。嚴禁將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按挪用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理,視情節嚴重情況處理。
第八條司機在開車之余,應首先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小修,此外,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從事廠內環境衛生或其他雜活等工作。做到忙時跑外,閑時忙內。
第九條公司員工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篇四】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確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篇五】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按車輛保養的基本要求及時進行沖洗、擦拭、加油、加液、車內衛生整理等,使車輛始終保持清潔、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條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小修不出廠自己動手干;大修報請領導批準,要派專人負責維修,杜絕病車上路,確保車輛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領導匯報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上路,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司機要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全方位記載出車情況,要做到一次一記,具體、準確無誤,為財務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據。同時辦公室做好每輛車的出車記錄,出現違章、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行政法規,絕不違章開車。嚴禁酒駕,酒駕產生的一切后果司機負全責。
第六條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厚違章,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使用人承擔一切后果。
第七條加油一般實行定點制,由財務辦理油卡,特殊情況由加油站憑證直接報銷。嚴禁將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按挪用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理,視情節嚴重情況處理。
第八條司機在開車之余,應首先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小修,此外,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從事廠內環境衛生或其他雜活等工作。做到忙時跑外,閑時忙內。
第九條公司員工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間工資待遇的規定
為規范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經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司機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是指司機單獨出差應給的生活補貼,其標準按從辛集到目的地的直線里程分為不同檔次。每日補助數額為:100公里以內10元,100公里以上300公里以內為20元,300公里以上500公里以內40元,500公里以上50元。與領導同車出差,飯費報銷,則不能領取補助。外出施工期間如工地統一管飯,也不能領取補助。
加班工資:司機除開車外,在工地干活視為加班。加班工資(含基本工資)由帶班領導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統一上報財務。帶班領導規定司機按工地工人工資標準執行,與工人同等待遇,但不能再領取基本工資。
【篇六】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范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采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審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審核并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布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范圍內的節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文件,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與審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設備、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設備、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數據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并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了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后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數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設備管理組
①負責設備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設備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并上報設備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設備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設備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嚴格驗收,并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設備包機制,檢查后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7)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8)設備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運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設備準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周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信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設備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設備使用說明書
⑵調試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設備歷次事故記錄
⑸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征卡片
⑻大型設備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設備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文件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性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設備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設備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篇七】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篇八】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1、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2、司機在入職時必須交一定的風險擔保金或有當地人員擔保,如果沒有能力交風險擔保金,必須扣押前兩個月50%的工資作為交予公司的風險擔保金。風險保證金在年底給予退還。
3、司機隨車輛出入必須在行政部有關負責人處領取車輛放行單,并按規定填好車輛放行單,然后保安根據出車原因進行檢查,檢查無誤給予放行。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在門衛室或辦公室待命,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5、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6、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性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運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
7、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8、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9、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損耗,減少油耗。
10、出車要填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發當月工資。
11、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2、司機應每周兩次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開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3、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
14、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根據開機率和出車率來處罰和獎勵,為此司機應每天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時間內不開機五次不補貼電話費。如果經公司多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5、司機如果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每次罰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除扣發60元外并給予辭退。
16、如果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對、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損失應由自己承擔,而且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7、如果司機在出車期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①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②有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⑵由于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18、如果司機利用自己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的損失,并扣發一個月工作給予辭退。
19、司機晚上必須服從加班,晚上10點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鐘上班。
20、車輛加油必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派專人和司機一起加油;嚴止私自加油。
21、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面辦自己的私事或消極怠工,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果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22、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年終給予獎勵(3000)元。
【篇九】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范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采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審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審核并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布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范圍內的節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文件,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與審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設備、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設備、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數據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并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了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后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數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設備管理組
①負責設備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設備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并上報設備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設備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設備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嚴格驗收,并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設備包機制,檢查后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篇十】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調度、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系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后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后,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設備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篇十一】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窟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三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總辦主任反映。
第十六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盡快回復。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復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冊元。
第二十一條總辦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篇十二】通勤車司機規章制度
1、在本組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3、執行礦包機制度,精心操作設備,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經常檢查易損件的磨損情況,并向組長匯報,并做好各項記錄。
4、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按時認真執行設備的巡回檢查、班班“點檢”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設備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養成安全隱患排查的良好習慣成。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10、工程機械操作人員要對設備運行安全負責,設備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工程機械操作人員應負責報告生產組長和生產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