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匯編11篇
應急預案,是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匯編11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為防止校園欺凌傷害學生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據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大箕小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實施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校園欺凌治理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范剛林
副組長:趙晉鵬牛栓寶
成員:班級的班主任、教師
二、校園欺凌治理小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職責:發生欺凌時,及時通知防欺凌組組長和臨近教師趕赴現場。
現場防欺凌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對施暴者勸告、強行阻止。
現場疏散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領導要求,將學生迅速分開教育。
現場救護組職責:對受欺凌學生簡單心理健康咨詢。
接待、安撫、善后組職責:通知本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安排閱覽室為受欺凌學生安撫室,會議室為領導指揮中心,根據領導小組組長要求,做到安撫善后工作。
三、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1、發現者為學生,學生應立即報告臨近教師,臨近教師立即通
知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勸解教育。
2、發現者是教師,立即報告通訊聯絡組組長,并組織附近人員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開。
3、通訊聯絡組組長指揮本組成員,第一時間通知領導小組成員、應急小組組長、班主任趕赴現場、年級或教室。
4、領導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到現場,啟動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先到人員先指揮(組長到后由組長)各應急小組按職責進行現場操作。
5、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出終止校園欺凌傷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優化校風,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
各均衡中心、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斗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范
1、加強防范。
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系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
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視頻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
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
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并及時按程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復查。20**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復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請各片區均衡中心于20**年9月25日前將片區督查情況和各校專項治理情況匯總報送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第三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xxxx〕x號)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校園欺凌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后,本組成員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系送往醫院治療。
二、防止校園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教育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②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保安,然后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2、(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組長一方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另一方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后)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施暴者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系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
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
③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后處理。
①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排家長情緒等。
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第四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本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執行《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切實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徹底消除各類誘發欺凌事件的安全隱患,使校園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努力構建安全、和諧校園,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不受傷害。
二、主要目標
1.防范校園欺凌事件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健全,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
2.防范校園欺凌事件安全知識教育普及率達到100%,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明顯提高。
3.防范校園欺凌事件安全隱患及時得到整改,整改率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校園欺凌事件責任事故。
三、成立領導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科任老師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辦法,并對相關人員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后,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向有關方面通報事故情況;
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應變保護員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正當防衛等。
人員救護員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疏散引導員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員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可能引發校園欺凌事件的原因分析及預防
原因分析: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依據上述原因制定《校園欺凌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心理輔導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經常性地與派出所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2、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程序及措施
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后再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校園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措施:防控領導小組組長接到校園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教師及相關人員前往現場。
各應急組現場應急措施:
應變保護員: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后)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員與欺凌者周旋時,本組人員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員: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后,迅速趕赴現場,負責摸清情況,同時向“110”和新豐中心校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暢通;
現場救護員: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在組長帶領下,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調查,善后處理:
學校應急員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家長情緒;
學校應急員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紀律處分: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各工作員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第五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切實保障全體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防控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黃愛軍、徐首建
副組長:龍倩、朱榮、沈瑛如
組員:高瓊、肖秀、黃靜婷、趙正法、各班主任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班主任負責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與他人團結友善、和睦相處、不惡語傷人、不與他人為敵、心胸寬闊、能包容和諒解對方,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沖突,為校園欺凌的發生消除隱患;注意特別時期,畢業生臨畢業時,學生的思想波動比較大,是校園欺凌的高發期和多發期,加強管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2)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加強巡視,禁止外來閑雜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教育學生不參與社會的小團體,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矛盾糾紛,避免社會青年、外校學生到校發生欺凌事件。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記,主動耐心接待,全力做好化解工作。
(4)經常性地與辦事處、派出所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學校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人或事,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并做好記錄,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急處理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全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如需要的話,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傷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甚至暴力行為的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把損失降到最低。
第六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紅旗小學多舉措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
6月24日督學室李愛華督學來到我校進行督導,了解我校校園欺凌工作進程,王波校長帶領校領導班子向督學進行匯報。我校針對校園欺凌都進行了一些必要的舉措;
一是專題教育。學校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充分利用品德與社會、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課,讓學生深刻認識到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危害性,這樣做不但損害了她人的身心健康,還違反了《中小學生守則》,嚴重的還構成了犯罪。同學之間應該互相關心,彼此愛護,共同進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通知》這一通知也大大保障了弱勢兒童的身心健康成長意義重大,希望國家對校園欺凌事件頒布法律真正確保校園欺凌有法可依,學校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是完善制度。學校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三是加強預防。學校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及時處理。教師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四是監督指導。學校領導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治理的檢查,對校園內的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家長溝通教育處理,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備案。
第七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學校預防欺凌的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忻州市教育局轉發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轉發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認真落實貫徹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深入開展“反校園欺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識,充分認識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對校園欺凌危害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反校園欺凌”意識,構建平安友善,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機構、職責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xxx (校長)
副 組 長:xxx(副校長) xxx(副校長)
成 員:xxx xxx xxx xxx及全體班主任
(一)、分工與職責
1、現場指揮組
組長:xxx
組員:xx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組長:xxx
組員:xx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保持現場,協調有關單位(如公安、派出所、醫院等部門)負責維穩和救助。
3、善后處理組
組長:xxx
組員:xx
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系送往醫院治療。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群眾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4、通訊聯絡組
組長:xxx
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系、報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報告;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執行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學校安裝好室內外監控錄像裝置,及時掌握和保存校內外動態。
4、加強對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監控,加強對患有精神病史人的關心,并維護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告與通報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處理進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視情況通知受傷者和責任人的家長或家屬。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隨意傳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實。
五、事件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件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處理
1、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對相關責任人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處置工作,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后撫恤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民事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事件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調查處理。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按照三教文【20xx】87號文件要求,市一高領導高度重視,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學校馬上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各年級、各處室深入排查,做好預防工作,并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雷建盧校長為組長、李廷好副校長為副組長,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譚廣軍任辦公室主任。
二、健全制度、有章可依。
由政教處負責起草預防校園欺凌制度及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各年級按照制度開展工作。
三、具體措施。
1.要加強教育。要加強對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力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法制教育會、班會、廣播站、黑板報、手抄報等教育學生珍愛同學友誼,遠離校園欺凌,明白校園欺凌帶來的嚴重法律后果。各任課教師要把防校園欺凌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中去。
2.要加強預防。要組織各級部、各班級對存在的校園欺凌隱患的可能施暴人員進行摸排登記。對可能存在的隱患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要加強學生在校時間的點名考勤工作,不讓學生流入社會。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班主任要聯系家長及時發現和疏解學生之間的矛盾,必要時可邀請司法、公安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輔導班,使他們進一步認識校園欺凌將帶來的法律后果。要加強大門口和學校院墻的管理嚴禁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內,或學生私自外出。學校保安要加強對校園,特別是一些人員少到的地方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學校宿舍管理和值班人員要加強晚休時段的學生管理,防患于未然。
3.要及時處置。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造成惡劣影響的要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回報,并認真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4.重三防建設。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學校要對校園內的監控設施加強維護,并安排專人盯防。要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四、責任落實與考核
學校分別與全校師生簽訂學生在校活動安全責任書,明確校園欺凌責任界定。校園欺凌的施暴者是直接責任人,必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老師要付管理責任,對于出現校園欺凌的班級要在班級考核中予以體現。預防和整治校園欺凌人人有責,任何老師或學生發現校園欺凌都要及時制止、通知學校或報警,學校將給予鼓勵和表揚。
第九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椐《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2號)和殷匯中心學校的工作要求,我校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經研究,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本校全體學生
三、成立工資小組
組長:陶長松
成員:孫俊兵洪來華馮友珍等全體教師
三、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年4月-7月
1、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組織教師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題班會。組織學生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進行討論反思。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與應急處置預案。
4、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20**年9月-12月
我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中心學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的提拔任用、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掛起鉤來,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第十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而且有蔓延的趨勢。根據教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永教通[20xx]26號)文件精神,建立校園預防欺凌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發生的幾率以及造成的傷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和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重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必要時向區教育局、當地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及時匯報,檢查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
組長: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等各班班主任及護校教師隊成員
以校長(楊國華)為組長、其他校領導和處室、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
(二)現場防暴組
組長:xxx
(三)組員:xxx、xxx、xxx、xxx
發生暴力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三)疏散引導組
組長:xxx
組員:各班班主任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馬上按總指揮的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的學生,并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發生欺凌事件時,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傳達情況。
(五)現場救護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
發生欺凌事件后,組長迅速組織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立即與“120”聯系。
三、處置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的工作,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和諧校園的創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則。對參與重大事件的學生,要堅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激,以教育疏導為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穩定的言論、動態或事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
3、本方案的辦事程序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處置的原則。校長對學校整體安全負責,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對本處室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必須第一時間逐漸上報。對已經發生的欺凌事件,嚴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已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對學生和社會負責。
四、處置流程
1、建立健全校園欺凌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敏感事件。
2、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財務處、大隊輔助員、當日值班教師、學校保衛人員)。
3、防暴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政教處、教務處、大隊輔助員、學校保衛人員)。
4、救護組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政教處、總務處、醫務室、班主任)。
5、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大隊輔導員)
五、具體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初)
1、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廣播、文化櫥窗、條幅等宣傳,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負責部門:辦公室、政教處)
2、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負責部門:教務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7月)
1、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級內排查出心理有問題者、有暴力傾向者、搞小團伙者等,并對重點學生進行幫教,心理有問題者心理咨詢室個別進行輔導,做到防患于未然(負責部門:教務處、政教處)
2、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立體化宣傳普及(負責部門:教務處)
3、班主任在班級內進行初步摸底,填寫好《校園欺凌摸底表》,了解班級內是否存在欺凌現象,針對現象制度專項治理具體措施。
4、舉辦多場法制現場會,讓學生知法懂法(負責部門:政教處)
5、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全體學生參與,通過學生文章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負責部門:大隊輔導員)
第十一篇: 學校防欺凌應急預案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學生校園欺凌,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建設“平安校園”、“文明校園”,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印發的通知》(教督〔〕10號)、山東省教育廳等11部委聯合印發的《山東省加強中小學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魯教安發〔〕1號)及濟南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濟南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濟教安字〔2018〕12號文件)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職責
成立以校長任主任,分管副校長任副主任,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家委會主任、學生會主席、法律顧問、駐地派出所負責人(法治副校長)為成員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負責學生欺凌治理工作的領導和實施,做到分工明細,職責明確。
該委員會下設七個工作組:
1、領導小組
該小組由學校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我校的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匯報。
2、宣傳教育組
該工作組由學校政教處、團委、級部、班主任、學生會、團總支、家長委員會、法律顧問、法治副校長(駐地派出所負責人)等組成。負責校園學生欺凌治理的宣傳教育,利用法治報告、法治教育課、國旗下講話、主題班團會、家長培訓、宣傳展板等形式,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宣傳校園欺凌的危害,增強法治意識,增強遵紀守法意識,提高學生辨別是非的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
3、信息收集反饋組
該工作組由政教處、生活服務科、班主任、家長委員會、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總支等成員組成,負責校園欺凌信息的收集和反饋。
據已經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來看,其有著持續時間長,隱秘性強,性質惡劣,對受害人傷害嚴重等特點。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初次欺凌發生后,未能及時發現,及時處置。
該工作組要做到及時發現,信息暢通,上通下達,防微杜漸,將事情消滅在萌芽狀態。
4、緊急救護組
該工作組由校長辦公室、政教處、總務處、保衛科負責同志和校醫組成。負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的緊急救護和安全保護。
若欺凌事件發生后,出現人身傷害或危險狀況,該工作組要立即啟動工作,對受傷學生進行緊急救護和醫療救治。若當事學生出現情緒激動,有危險舉動,保衛科要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處置。
5、心理疏導組
該工作組由政教處、級部主任、班主任和心理老師組成,負責欺凌事件發生后的心理疏導工作。
欺凌事件一旦發生,在當事學生甚至全體學生中引起群體性心理波動,該工作組要及時介入,做好學生的心理安撫工作。
6、調查處理組
該工作組由分管副校長、政教處、級部主任、班主任、家長委員會組成,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要做到調查細致,界定準確,結果適當,并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報校長和學校黨委會研究批準。
《關于印發濟南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濟教安字〔2018〕12號文件):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7、對外聯絡和輿情監控組
該工作組有分管副校長、校長辦公室、宣傳法規科、團委組成,負責對外聯絡、逐級匯報和輿情監控工作。
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若性質嚴重,有觸犯法律法規情節,則由該工作組與公安等部門聯系,尋求介入和幫助。
該工作組要根據情況向社會和媒體發布信息,做到及時、透明、公開,做到不夸大,不隱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處置工作流程
1.接到舉報、反映或發現欺凌、疑似欺凌事件,各工作組立即啟動,開展工作;
2.展開調查,進行落實。如初步判斷情節嚴重或事發現場有明顯違法犯罪嫌疑,則立即報警處置;
3.根據調查落實情況,認定是否屬于欺凌行為,若屬于欺凌,認定情節輕重;
4.根據情節輕重出具處理意見,涉及違法犯罪的,則請公安及司法部門介入處置;
5.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6.當事人申訴和復查。如果當事人對認定和處置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訴組織復查。確需復查的,由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必要時聘請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家長、學生。
7.根據事實及申訴情況進行最終認定處理;
8.將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處罰規定
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將實施欺凌學生處罰納入校規。主要處罰規定如下:
1.情節輕微且屬初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
2.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予以批評、教育,并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等紀律處分;
3.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進行批評、教育,并請公安機關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給予記過處分,并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4.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處置。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并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