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10篇】
寺院指供奉佛菩薩的廟宇場所,有時也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但一般是指佛教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篇一】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存放費、占地費、車位臨時使用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項目經理匯報工作。
【篇二】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1、停車場分管人員職責
1.1必須保持停車場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1.2視察停車場,熟悉停車場內的設備結構、操作系統等事宜。及時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保證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負責各班組之間、各崗位人員之間的工作銜接。監督、督促各崗位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停車場進行管理。負責各崗位人員的協調、調度管理。
1.4合理處置停車場除事故處理、系統資源查閱和系統維護以外的簡單故障處理。
1.5停車場內的各種事故、系統使用故障等影響停車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和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異常工作情況,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1.6保護停車場及各種附屬設備的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
1.7隨季節的變化,處理相應季節的自然災害事宜的應急管理
(如:刮風、下雨、落葉、下雪等自然災害天氣的季節性管理)。
1.8停車場人員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車場啟動時,已經停放車輛的清點,并將清點車輛交與收費管理人員按照早晨7:00開始計時收費,并將清單簽字交與執法管理人員。
1.9每天下班或影響停車場使用的自然災害天氣來臨前,對停車場設施的檢查和保護。
1.10履行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完成其他工作任務。
2、停車場巡邏崗人員職責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的管理工作,指揮好場內的交通秩序,使行車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2巡邏人員應保證每半小時至少對停車場巡查一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2.3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查看,如發生情況,保持現場并立即匯報。不及時處理或不匯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4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看護好現場并錄像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5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志及泊車規定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2.6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職守,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非正常原因進場應有記錄或通報相關環節管理人員。
2.7停車場車位已滿的,不得往停車場內放車。主動與入口刷卡人員進行溝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車場內放行車輛。
2.8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維修、練車或清洗車輛。
2.9巡邏崗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的,由本人承擔。
2.10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2.11負責停車場入口處輔助駕駛員領取停車卡或監督駕駛員自行取卡、刷卡。
2.12協助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糾風事件。
2.13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必須保證起降桿另一側夠一輛車輛停放,才允許放行車輛,以防止砸車。
2.14出入口輔助管理工作人員除規定不予刷卡的車輛予以放行外,其余車輛均必須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輔助人員對進場車輛嚴格把關,無刷卡車輛禁止入場(有刷市民卡進場的司機,應當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車輛)。入口禁止出車。
2.15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2.16服從統一安排調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車場收費崗人員職責
3.1收銀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仔細做好工作,并保證現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碼登陸操作界面。根據系統提示按標準收取停車費,按照系統統計金額開具統一的收費發票,準確無誤地收取車位使用費。特殊情況不予收費的、系統顯示沒有記錄、系統故障的時間及修復情況等情形,應記錄到記錄表中(記錄表不得有涂改、破損等現象)。并對匯總和實際征收的費用的相關情況負責。做好自己的密碼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誤造成密碼丟失或密碼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費丟失的,由持有密碼的收費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3按規定辦理好收費情況、現金及記錄表的交接和各班組的交接。對出場的車輛收回臨時卡,并對固定卡的信息核對(使用市民卡的司機,應將市民卡交還司機)。發現固定卡或臨時卡的信息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4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
3.5車輛非正常原因駛出、停車費計費不準確的、早晨7:00清點的車輛,需查明情況,并登記卡號、進出場時間等信息、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記卡號及姓名、進出場時間、故障原因、應收金額、實收金額、聯系電話等信息后,將市民卡交還司機后放行)。并及時報執法管理人員。如有錯誤操作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責任。
3.6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3.7愛護停車場的設備、設施。如發生問題立即匯報。
3.8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9收費人員負責收費崗亭及崗亭內的衛生。天黑或工作人員少的時候,關閉崗亭門,保證自身及停車收費的安全。
3.10收費人員在收費過程中發現利用不屬于本停車場的停車卡進出的,應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11交接班之前,對收回的臨時卡全部進行清零處理。
3.12對駕駛司機是殘疾人的,告知停車場分管人員,共同簽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以上停車場管理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與被管理人員或他人發生口角或斗毆現象。如果因工作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應第一時間報警,并立即通知執法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因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原因,發生口角、斗毆或其它現象的,視情節及影響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務派遣關系,并由違反管理制度的停車場管理人員承擔全部的責任。
停車場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相關人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人利益的,一經發現,立即退回勞務公司,并扣除相應工資。
【篇三】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駱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篇四】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篇五】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1、停車的辦理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租和臨停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計費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租,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或管理費后,進行登記將信息錄入系統用戶可按協議約定出入停車場。
2、車場出入號牌變更及繳費
車場為提高效率方便車輛出入停車場,本車場全部使用視頻識別車牌,請用戶不要遮擋污損號牌,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公室理變更手續。月租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車輛管理費。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北京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考周圍地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篇六】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為加強XXX地下停車場管理,保障進出車輛以及各車主的人身、財產安全,進而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穩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車場設有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固定車位須先辦理相關停車手續,方可進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照車場內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駛,應慢速行駛(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禁止鳴喇叭,確保出入車輛、人員安全。
(3)出入車輛須自覺遵守“刷卡通行,一車一桿”,保障管理秩序合理運行。
(4)出入車輛應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進行停放,做到不亂停、不亂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防止車輛發生碰撞、損壞等事故發生。
(5)車主停放好車輛要離開車庫時,應鎖好門窗,不要把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遺留在車廂內,否則后果自負。
(6)嚴禁車輛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進入車庫停放,車主應自覺檢查是否有漏油情況,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方可離開,杜絕一切火災隱患,做到安全第一。
(7)進出車輛如在行駛途中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公共設施,須按價進行賠償。
(8)臨時停放車輛應領取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并根據標識停放在臨時車位上,以方便車場工作人員管理。
(9)臨時停車卡計費以系統報價為準,當天繳費當次有效,概不掛賬。如遇系統發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費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時,工作人員應對進出車輛進行手工登記操作,并發放臨時停車卡方可進入停放。
(10)車主應把停車卡保管好,如有丟失,應及時匯報,并補辦卡號,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11)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損壞、轉借他人,車輛更換應辦理更換車牌號碼手續,否則后果自負。
(12)若違反車場管理制度,經勸告改正無效的,車場有權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車卡,并取消固定車位使用權益。
(13)若在停放車輛過程不小心發生碰撞或劃傷其它車輛的,應及時通知車場管理人員;如不通知采取隱瞞事故,一經查實按肇事逃逸處理。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XXX保留本規章制度最終解釋權。
地下停車場管理室
【篇七】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為維護本住宅區交通秩序,加強機動車車輛停放管理,方便住戶車輛保管,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物業公司負責小區內交通管理和機動車輛停放管理。所有車主在規定泊位內停放車輛,并交納相應的車輛停放場地占用費。物業安保人員應做好出入車輛登記和交接班工作,嚴禁擅自離崗,做到文明執勤,認真檢查,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小區內車輛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區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停放,若需要進入小區辦事,超過15分鐘,按每小時5元收取停車費,超過3小時按15元收取停車費。
三、大貨車(2噸以上)、集裝箱車等大型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四、所有車主必須在指定泊位內停放,不得隨意亂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區進出車路口。若車主不按規定隨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車主負責。
五、車輛進入小區時,安保人員須登記車輛牌號、進入時間、車輛車型,以備查閱之需。
六、停車后駕駛者必須鎖好車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攜帶,物業安保人員不負責看管車內任何物品。
七、車輛帶貨出場,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戶主到物業單位辦理放行手續,方可出場。
八、不得在小區內試剎車、練習駕車、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車必須清洗干凈。
九、車輛進入小區不得鳴號,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不得損壞小區設施。
十、車主停車出入證遺失要立即到管理處申明、補辦,否則后果自負。
十一、車主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物業安保人員執行公務。
十二、物業公司僅提供車輛停放場地及管理(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物業公司不負責賠償。車主與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過程中,物業公司應積極配合車主,提供監控錄像,車輛進出登記等相關證據,便于車主理賠手續辦理。
【篇八】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篇九】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項目經理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篇十】停車場管理規章制度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