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范文(精選六篇)
當我們在租房子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對于房屋的安全有一定的了解,這也是給自己的安全帶上一把保險鎖,不過有很多人在租房子的時候都會忽略這方面的問題,所以導致日后發生問題。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范文(精選六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并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租賃人為 (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準同意后,租賃人方可進行。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租賃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房主:(蓋章)_______________ 租賃人:(蓋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二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規。
2、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針對該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將有關消防安全制度交甲方備案。
3、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在該房屋內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4、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自覺接受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管理,自覺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且積極主動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乙方雇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乙方雇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6、嚴格遵守各項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用電及在該房屋內亂拉亂接電線,在該房屋內使用的電器產品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的規定。
7、若租賃該房屋用途為辦公、經營、倉儲、生產或辦學等,則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使用電爐、電磁爐等高電熱器具,禁止在該房屋內使用煤氣灶、酒精爐等明火設備。
8、若租賃該房屋用途為居住,廚房(灶間)必須單獨設置,不得存放多余的液化氣鋼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用火、用電時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做到人走火滅、電斷。
9、嚴禁在該房屋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10、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和其它與該房屋有聯系的公共區域堆放雜物。
11、在該房屋內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應迅速組織撲救,立即向甲方報告,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遲報或隱瞞不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2、在該房屋內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三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1、向乙方傳達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2、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經事先通知乙方,甲方工作人員可對該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如發現該房屋存有消防安全隱患,有權及時督促乙方整改。
3、在任何時候,如遇火災等緊急情況,甲方有權不經通知乙方而進入該房屋內進行滅火,且不承擔因滅火過程中應急處置而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4、督促乙方在該房屋內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并督促乙方對這些設施、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和保養。
5、配合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對發生在該房屋內的消防違法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第四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從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業用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的,則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門面的年租金為:元。
2、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須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應向乙方開據有效的收款收據。
三、有關稅費承擔:
在門面租賃期間,因門面租賃所產生的一切國家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的維護: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確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設備的損壞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對房屋進行檢修,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乙方需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須征得甲方同意,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對房屋所進行的裝修改造等,租房期滿后無償交于甲方管理,乙方無權撤走。
五、房屋的轉讓、轉租:
房屋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給第三人。
六、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或改變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滿后自行終止。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區,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并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并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雇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范教育,并配備相應的
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雇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西安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簽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責任書簽訂時間: 年月日
第六篇: 租賃房屋安全責任書
租賃期限2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商鋪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年___月__日收回。免租裝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電費超過一個月的;
5、承租人將租賃商鋪于作餐飲、咸雜或污染行業的;
6、承租人的行為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嚴重損害出租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