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勞動保障,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并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1、公司委托經營單位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經營集團旗下經營單位,并為其經營業績負責。負責人在一定的經營、財務與人事授權下,設定考核期(原則上為半年)和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統籌日常經營管理事務。
a)經營范圍與負責人責任;
b)考核期;
c)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經營目標);
d)經營業績與工資、獎金;
e)授權流程。
3、《經營管理責任書》由經營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管委”)代表公司與負責人簽訂,報集團總裁審批:獲得批準的,由集團發布任命通知;未獲批準的,重新簽訂《經營管理責任書》。
4、任命通知下達后,負責人依據《經營管理責任書》中規定的責、權、利開展工作,相關部門應嚴格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工作。
5、《經營管理責任書》中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與標準,是集團下達到經營單位的經營目標,原則上分為:月度經營目標和考核期經營目標。負責人應帶領經營單位全體員工努力實現經營目標。
6、考核期結束,經營目標完成,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下階段經營目標,集團經管委會審后,再簽定下階段《經營管理責任書》。
a)經營政策和策略;
b)收入與支出預算;
c)擬開拓的新項目、新收入;
d)對可能實現的經營業績進行預測。
8、經營計劃既是負責人向全體員工傳達經營策略、安排布屬工作的指導文件;同時作為向經管委匯報的工作材料。負責人應按月向經管委提交經營計劃,并在月度經營分析會上予以回顧。
二、經營收支預算
9、在經營目標責任下,為確保經營計劃的實施,負責人應制訂收支預算,對實施經營計劃所產生的收入和支出進行預測,收支預算也是經營計劃的組成部分。
10、收支預算按財務部界定的收支項目和劃分規則進行,不得擅自拆分與合并。收支預算應作到量入為出,以擴大收入、控制成本為基本原則。
11、收入預算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經營收入;
b)新增項目收入;
c)其它可能產生的收入。
12、支出預算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營業成本;
b)管理費用;
c)財務費用等。
13、收支預算原則上按月制訂。作為經營計劃的附屬文件,對內用于指導經營單位控制成本、開源節流;對外上報集團經管委,用于在月度經營分析會上予以回顧。
三、經營者責任
14、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應確保以下事項:
a)本單位所管理的公司資產完好無缺;
b)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c)不得以損害公司資產利益和品牌資源為代價達成目的;
d)所采取的經營方式不得給公司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害公司名譽。
15、責任人應明了《經營管理責任書》中的各項規定要求,依據授權流程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16、責任人應積極配合集團其它經營單位開展的,有利于提升關聯單位經營業績的活動;保持與集團、兄弟單位的協作和溝通。
17、責任人應確保經營單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管理和監督,促使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積極認真開展工作。
18、負責人有義務遵守集團的經營、財務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規則,接受集團審計與監督。針對問題可進行必要的申訴,但應無條件接受集團經管委的最終決定。
四、經營業績與工資、獎金
19、負責人的薪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獎金。分別按月、按考核期根據其業績表現予以發放。
21、簽定《經營管理責任書》,下達負責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經營目標,則按月發放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
22、不能按月完成經營目標的,發放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經營目標的,經管委將根據負責人實際情況采取調整措施,必要時更換負責人。
23、整個考核期內的實際經營成果超過規定的經營目標的,在考核期結束,一次性發放超過部分的計提獎金。獎金的具體計提辦法在《經營管理責任書》中予以規定。
五、月度經營分析會議
24、月度經營分析會議是集團對各經營單位月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經營狀況的分析與總結會議,每月5日召開(節假日順延),會程1天。
25、月度經營分析會議由經管委召集、確定出席人員和確定會議地點,總裁秘書擔任會議記錄。
26、財務部應提前將各經營單位的月度財務報表報送至經管委和各負責人,以便提前作好相關準備工作。
27、經營分析會議屬于公司重要會議,各負責人和通知出席人員必須到會,并認真分析、總結,參與討論。
28、各負責人在會議上匯報的內容包括:
a)上月經營情況回顧;
b)本月經營計劃;
c)提請經管委審批或協調的事項。
29、針對上月經營情況,經管委應及時給予指導和指示,糾正錯誤思路,會同負責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對經營單位提請審批和協調的事項出具意見。
30、會議應形成和明確本月經營思路,各負責人應在會后提交本月經營計劃。
31、總裁秘書在會議結束1日內形成會議紀要。會議機要經經管委確認后,全文呈報集團總裁、公司領導;抄送各職能部門;分拆抄送至各經營單位。
六、經營單位管理
32、經管委是經營單位的上級主管機構,對經營單位的運營負有督導、監控和指導責任;各負責人是經營單位的最高管理人員,對經營單位經營狀況和業績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33、負責人通過經管委授予的權力,調配資源實現經營目標。獲得的授權包括:經營授權、財務授權和人事授權。獲得授權的前提是經營狀況正常,預期能夠完成經營目標。
34、經營授權包括但不限于:
a)依據批準的經營計劃和收支預算組織人力、物力開展經營;
b)在合法狀態下,以增加營業收入為目,開發新項目;
c)不改變資產原功能條件下的各項創收舉措。
35、財務授權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經營管理情況下,費用支出的批準權力;
b)經授權的經濟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36、人事授權包括但不限于:
a)經批準的崗位編制下,基層員工的招募與調整;
b)獲得基本預算的前提下,人員工資的合理調整;
c)獲得行政人事部確認下,管理崗位的招募、調整和任命;
d)正常經營管理情況下,獎金的分配。
37、當經營管理情況非正常時,包括可能導致經營業績急劇下滑或虧損的,負責人應及時向經管委匯報并依照批示開展工作。
38、發現經營單位業績非正常大幅下滑或虧損時,經管委應當組織調查,及時進行政策調整,必要時替換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