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精選五篇
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精選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篇一】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德勝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快速處置各種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業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結合德勝地下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
13 突發事故及其類別
131本預案所稱突發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件。
132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三大類。
(a)自然災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氣象災害。
(b)事故災難是指車輛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壞公共設施,阻攔車輛正常出入等事件。
14 突發事故級別
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分為一級突發事故、二級突發事故兩個級別。
141一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大面積嚴重內澇的事故。
(b)因蓄意破壞,造成停車場設施嚴重損壞或場內車輛爆炸、燃燒的事故。
(c)服務中心自身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請求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增援的。
142二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局部內澇的事故。
(b)發現有車輛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并強行入庫的事故。
(c)因場內車輛發燒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響營運的`事故。
(d)服務中心應急力量不足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向發展商請求增援的。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德勝地下停車場(地下二層、地下三層)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16工作原則
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反應迅速、有效應對的原則。
【篇二】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
一、目的
為規和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為確保車輛的財產安全,防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車場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該停車場的環境建設與準備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組長(總指揮):
項目經理
主要職責:負責定時召開停車場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
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車場安全事宜。副組長(副總指揮):秩序隊長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本單位4名職工為成員)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車場所發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安全、檢查等工作,努力將事故協調到滿意為止。
通訊聯絡組:組長:客服領班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各組聯絡,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到事故現場處理,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辦公室。
滅火組成員:(秩序隊員、工程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地下車場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報警: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交通急救:122
三、法和過程控制:
(一)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1、車場如發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應立即調動安全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中心匯報,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3、根據當事雙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保安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一發生沖突。
5、如因保安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全管理員責任。
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
(二)車輛沖崗處理:
1、車場門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控制中心呼叫聲援。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保安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
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向,將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三)車輛丟失處理:
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控制中心匯報,由控制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2、控制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保安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車場崗應立即使用地樁)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四)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1、車場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并立即聯系控制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劃定保護區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五)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控制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圍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可聯系相關媒體進行曝光。
(六)防汛的處理
1、積水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動電源、雨具等物資準備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斷堵塞部位進行疏通、清掏;
情況重大立即上報相關單位并求助;
3、應急組:(秩序部)對業主貴重物品進行救助、搬運,有序疏導車輛駛離車庫;
4、后勤組:(保潔部)待水位恢復正常,對車庫進行清掃;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
【篇三】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我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重大突發事件,規范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的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濟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濟南市市中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轄區內下列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市中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發生的Ⅳ級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Ⅲ級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區級應急響應同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主要包括:(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自有停車場(區);(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自有(租賃)停車場;(三)社會化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含化工園區配套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臨時停放區)等。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4)系統管理,統分結合。實行首長負責制,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領導和指揮以區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1.5 風險評估
轄區目前現有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兩處,分別為濟南寧博運輸有限公司和山東華澤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濟南寧博運輸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1日,注冊資金3000余萬元,現有職工115人,現有運輸車輛67輛,其中罐車67輛,罐體為不銹鋼車輛17輛,罐體為鐵質車輛50輛。全國內范圍內經營,主要從事危化品道路運輸業務,介質主要包括汽油UN編號:1203,年運輸量300噸,柴油UN編號:1202,年運輸量9000噸,原油UN編號:UN1267,年運輸量1000噸。現有駕駛員55人,押運員46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人,義務消防隊員30人。公司自有救援車輛2輛,車號:魯A7L5L2 ,魯AL9368。停車場有消防車,消防沙池、滅火器等各類消防設備設施。
山東華澤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濟南市高新區漢峪金谷A2地塊3號樓13層1309室,專用停車場位于濟南市市中區搬倒井西側(搬倒井立交橋南側),占地面積35畝,整個區域劃分為3類易燃液體停車區域和2類1項易燃氣體停車區域。企業現有員工25人,其中駕駛、押運人員(雙證)20人,監控人員2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有3人,分別是法人1人、安全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企業擁有自有車輛30輛,其中牽引車有9輛,重型罐式半掛車21輛,所有營運車輛均辦理了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承運人責任險,并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罐車定期進行檢測,安全技術條件符合相關要求,且所有營運車輛均安裝了車輛動態監控系統,并由專人進行車輛監控管理。主要運輸危險貨物二類一項、三類;壓縮天然氣(UN編號1971)。專用停車場內設置滅火沙池2個,35Kg推車式滅火器9臺,8Kg干粉滅火器10臺。消防沙桶10個,消防掀6把,消防斧4把。停車場已設置專用車場停放區域明顯標識,限速牌,車場管理制度,嚴禁煙火等警示標語標牌。
綜上可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主要停放的是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車輛,由于原油、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險性,易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且易發生二次事故。
1.6 事故分級
按照事故發生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生產安全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特別重大(Ⅰ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Ⅱ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Ⅲ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Ⅳ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事故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專家咨詢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等組成。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 指揮部組成
濟南市市中區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委辦公室)暨濟南市市中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是我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應急領導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統一指揮事故的應急救援;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其他指揮工作;區應急局局長任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作為應急工作調度長,代表區委、區政府統籌調度全區應急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隊、市中消防救援大隊、屬地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1.2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并實施監督和指導;
(3)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由區政府請示市政府啟動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專職副主任。
主要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負責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與實施;
(3)及時向區應急委報告重要情況和建議,貫徹落實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
(4)指導和協調各成員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5)負責事故信息接報,傳達領導指示;
(6)對出現緊急情況需要區應急指揮部援助時,及時跟蹤、核實有關情況,并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7)協助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做好緊急狀態下各應急組織間的協調工作。
2.3 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根據區應急指揮部安排,協助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控制,正確引導輿論。組織媒體編發相關新聞信息,加強對新聞媒體宣傳報道的溝通和協調。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對外發布信息。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相關區域通信保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事故救援與處置所需相關資金,并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鑒定的事故單位及參與搶險傷亡人員的待遇審核及執行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公路等交通設施。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事故現場的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調派醫療專家、衛生救護隊伍對傷員實施醫療救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有關指示要求,通知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參與應急處置;參與相關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為應急救援決策提供相關信息;建立有關應急專家檔案,組織協調專家參與應急救援;協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安置受災群眾,組織和發放救災救濟款物,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的恢復;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督促、指導本預案的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內用于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事故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區醫療保障局:負責相關醫保費用結算事宜。
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負責組織公安力量進行事故現場警戒并組織人員疏散,對人員撤離區域實施治安管理,確定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監測,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事故得到控制后,監督相關責任單位消除現場遺留的危險物質,防止環境污染。
市中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管制。
市中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消防力量進行現場救援;配合企業制定泄漏、爆炸和滅火撲救處置方案并實施搜救;協助企業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做好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
濟南供電公司市中供電中心:負責恢復、保障應急救援現場所需電力供應。
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織或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資供應、善后處理等相關工作。
相關街道辦事處、停車場管理單位要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轄區和單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協調配合等。
2.4 現場指揮機構及職責
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需要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由區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專家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應急救援職能小組,各職能小組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1 現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組織制定現場行動方案;
(2)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個人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執行本級人民政府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的救援命令;
(4)劃定警戒區域,隔離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6)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及時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周邊人員;
(7)實施本級人民政府依法發布的調用和征用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決定;
(8)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9)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發布應急救援信息;
(10)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2.4.2 應急救援職能小組職責
(1)搶險救援組。搶險救援組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消防救援大隊、區水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實施,綜合協調消防、應急救援隊伍及各種救援力量開展事故搶險救災,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2)治安保衛組。治安保衛組由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水務局、市中交警大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等。
主要職責:確定安全可靠避難場所,制定疏散方案;組織有關力量對事故現場周圍地區可能受到威脅的人群實施緊急疏散、撤離和安置,做好交通工具優先安排,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警戒、交通管制;負責對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實施監控及逃逸人員緝捕工作。
(3)醫療救護組。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民政局和區紅十字會等。
主要職責: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及衛生防疫等應急工作;及時為事發地提供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等;必要時,組織動員其他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后勤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濟南供電公司市中供電中心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救援的物資保障、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保障、通訊保障、社會動員保障及電力供應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后勤供給。
(5)污染監測組。污染監測組由濟南市生態環境局市中分局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區水務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氣象監測,確定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開展事故現場周邊環境污染狀況的應急監測和跟蹤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及污染范圍。
(6)善后處理組。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保險機構等。
主要職責:負責群眾轉移安置、善后處置和工傷保險相關事務;接待有關事故傷亡人員代表和家屬;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進行處理;做好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待遇支付工作;負責事故受害單位和群眾的財產理賠等工作。
(7)通訊新聞組。通訊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成員單位有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通訊新聞組可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成立相關工作小組。
主要職責:制定對外宣傳發布方案,決定發布內容,負責對外宣傳發布;聯系相關媒體采訪;做好新聞輿情監測,及時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匯報、通報情況;采取各種方式有針對性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及災后處理等信息編發;落實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5 專家咨詢機構
各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生產經營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編制應急預案,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建立應急機制,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責任單位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擴大。
3 預警與預防
3.1 預警預防行動
相關街道辦事處和區應急管理局建立監測網絡,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明確責任和任務,分工負責,實行常規和動態監測和預報。相關街道辦事處和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相關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做好預防工作和應急準備,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使用方法,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立應急救援配套制度,與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群眾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信息監測與報告
相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對可能引發Ⅳ級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信息,要及時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事發單位在實施先期處置的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市中區應急管理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同時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市中區應急管理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核實有關情況,迅速啟動本級預案組織救援,并按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半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屬于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還應當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現場情況;
(3)事故可能或已經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繼續實施救援所需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器材等;
(6)報告人、報告簽發人、聯系電話、聯系人等。
3.3 預警級別及發布
3.3.1 預警級別
根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故影響范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
Ⅰ級預警(紅色):預判為特別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Ⅰ級事故及險情。
Ⅱ級預警(橙色):預判為重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Ⅱ級事故及險情。
Ⅲ級預警(黃色):預判為較大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Ⅲ級事故及險情。
Ⅳ級預警(藍色):預判為一般事故,即有可能造成Ⅳ級事故及險情。
3.3.2 預警信息發布、調整和解除
原則上Ⅰ級、Ⅱ級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Ⅲ級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Ⅳ級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絡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4 應急響應
4.1 接警與處警
(1)接警。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時應做好事故詳細情況信息記錄,對接報事故影響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情況進行初始調查、評估、判斷,初步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和所需應急響應力量。建立并保持與事故現場及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專家等的聯系。
(2)處警。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初始評估判定為Ⅳ級以上的事故,應向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區級應急響應。
(3)報警及記錄。報警及記錄應包含以下內容:事發單位和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報告的事故信息;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信息;事故對周邊自然環境影響趨勢的研判信息;事故對周邊社會環境影響趨勢的研判信息;需提供應急支持信息等。
4.2 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事故現場實施先期處置。同時確定或預測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及時向區應急委辦公室和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4.3 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響應(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響應(重大事故)、Ⅲ級響應(較大事故)、Ⅳ級響應(一般事故)。
4.4 分級響應
Ⅰ、Ⅱ級響應: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的響應。響應行動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服從省應急指揮部指揮,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配合搶險救援工作。
Ⅲ級響應:指發生較大事故的應急響應。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要服從市應急指揮部指揮,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全力配合搶險救援工作
Ⅳ級響應:指一般事故的應急響應。啟動本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迅速開展救援。
在應急響應時,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當上級應急預案啟動后,正在執行應急預案的調整、變更由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決定。
4.5 區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啟動Ⅳ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區應急指揮部按預案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擬定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經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及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3)開通與現場應急指揮部、各應急救援組、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相關專業事故專家組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4)根據應急救援組、有關部門和專家建議,研判救援力量,確定救援方案,通知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隨機待命,為現場應急指揮部或專業應急救援行動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應急增援力量。
(6)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區應急指揮部要及時上報情況,同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7)需要市內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提出請求。
(8)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按照區政府或市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6 現場應急指揮部的響應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根據區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立即會同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對事故發生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并做好以下響應。
4.6.1 搶險救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型、范圍、危險程度等情況,及時調集有關部門、人員、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等參加應急救援。各應急救援組按照分配任務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同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搶險救援組參加救援。
4.6.2 現場監控。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事發地派出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4.6.3 信息傳遞。設置合理、有效的通訊聯絡方式,采用合適的通訊器材,明確各部門、各應急組織、醫院等有關應急機構之間的通訊聯絡方法,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生產安全事故威脅到公眾健康安全和財產損失時,應及時向相關人員和公眾發出警報。同時,利用應急廣播向公眾發出緊急通告,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通訊新聞組支援。
4.6.4 醫療衛生救助。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衛生救助和現場醫療處置工作。根據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的請求,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調動區應急指揮部醫療救護組支援現場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5 交通管制。根據處置生產安全事故需要,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可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申請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治安保衛組支援。
4.6.6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在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當對事發地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必要時,對應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短暫培訓后再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安全防護裝備。
4.6.7 群眾疏散和防護。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群眾安全疏散和防護工作,主要內容為:企業應當與區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式、范圍、路線、程序;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啟用應急避難場所;負責實施治安管理。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治安保衛組支援。
4.6.8 工程搶險。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協調調集有關力量,負責對事故毀損的公路、電力、供水等實施搶修,保證事故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后勤保障組支援。
4.6.9 物資保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支援現場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必要時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后勤保障組支援。
4.6.10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調動全區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超出區政府處置能力時,區政府向市政府申請其他社會力量支援。
4.6.11 現場檢測與評估。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對現場事故規模、影響邊界,食物和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污染情況,可能產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筑垮塌的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進行監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有關綜合性報告和氣象、風向、地質、水文資料。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必要時,現場應急指揮部調動區應急指揮部污染監測組支援。
4.6.12 現場應急終止。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狀況符合有關標準,已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必要時由通訊新聞組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信息。
5 信息發布
現場應急指揮部通訊新聞組為事故信息發布的指定部門,本著及時、公正、適用的原則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所有事故信息在發布前需經區應急指揮部核準。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工作由區應急指揮部善后處理組負責指導協調,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事故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為責任主體。善后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社會救助,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責任部門(單位)應當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群眾,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依據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后處理、受傷人員醫療救助等,保持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
6.2 事故調查
生產安全事故由區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由省、市政府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6.3 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事故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并將情況書面報送區政府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加快完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信息網絡系統和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健全區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當掌握本地或本領域應急機構和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系方式及備用方案。
7.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救援裝備、器材的協調調配,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
區政府建立完善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和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并及時更新和補充。指定特定的地點,用于存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危險物品及其相關設備,并依法及時處理。
7.3 應急隊伍保障
在以市中消防救援大隊作為常備應急骨干力量的基礎上,區政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單獨建立或者依托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下,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由交通運輸職責部門組織協調,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按照職責和相關預案要求,掌握我區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做好應急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7.6 資金保障
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8 宣傳、培訓與演練
8.1 宣傳
區應急委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開展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報紙、網絡、電臺等各種形式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8.2 培訓
區應急委辦公室組織指導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人員、專業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等方面的應急管理綜合培訓。指導開展社會志愿者培訓,不斷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知識專業培訓,切實提升員工應急救援能力。
8.3 演練
區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積極參與區政府生產安全事故總體預案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并按照相關要求每年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演練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報區政府批準實施。
9.2 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9.3 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時臨陣脫逃的;
(4)盜用、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9.5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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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
很多事都沒有絕對的,總有突發事件的產生,為了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得到解決,特制定了以下的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提高XX部處理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可視化數字化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保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部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
1.3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基礎信息和重要信息系統,從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環節,采取多種措施,共同構筑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快速反應。在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準確的信息,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3)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以及“條塊結合”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及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部門職能,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應急處置工作的管理職責。
1.4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及《XX礦總體應急預案》及XX部設備管理等管理規定,制定《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XX部突發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王晟秋
副組長:陳達才
成員:維護員及監控班長
2.2信息網絡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編制、修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預案(2)通過本系統局域網絡中心及電信網絡機房交流等手段獲取安全預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時性地向局域網和用戶網絡管理部門發布;對異常流量來源進行監控,并妥善處理各種異常情況。
(3)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所轄范圍內突發信息網絡事件進行應急處置;負責調查和處置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及時上報并按照相關規定作好善后工作。
(4)負責組建信息網絡安全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培訓與演練。
3預警及預警機制
突發信息網絡事件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風險,準備應急處置措施,建立網絡和信息系統的監測體系,控制有害信息的傳播,預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報機制。
3.1突發信息網絡事故分類
關鍵設備或系統的故障;自然災害(水、火、電等)造成的物理破壞;人為失誤造成的安全事件;電腦病毒等惡意攻擊等。
3.2應急準備
XX部監控中心明確職責和管理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班,確保到崗到人,聯絡暢通,處理及時準確。
3.3具體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穩定運行的機房環境,防火、防盜、防雷電、防水、防靜電、防塵;建立備份電源系統;加強所有人員防火、防盜等基本技能培訓。
(2)實行實時監視和監測,采用認證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虛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統采用可靠、穩定硬件,落實數據備份機制,遵守安全操作規范;安裝有效的防病毒軟件,及時更新升級掃描引擎:加強對局域網內所有用戶和信息系統管理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安裝反入侵檢測系統,監測惡意攻擊、病毒等非法浸入技術的發展,控制有害信息經過網絡的傳播,建立網關控制、內容過濾等控制手段。
4有關應急預案
4.1機房漏水應急預案
(1)發生機房漏水時,第一目擊者應立即通知監控中心,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若空調系統出現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調,清除機房積水,并及時聯系設備供應方處理,同時啟動備用空調,必要情況下可臨時用電扇對服務器進行降溫。
(3)若為墻體或窗戶滲漏水,監控中心值班班長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機房安全,同時安排通知綜合管理部,及時清除積水,維修墻體或窗戶,清除滲漏水隱患。
4.2設備、物資發生被盜或人為損害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設備或物資被盜或人為損害設備情況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保護好現場。
(2)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接報后,通知特保大隊、值班領導、派出所、一同核實審定現場情況,查看被盜或盤查人為損害情況,做好必要的錄像回放記錄和文字記錄。
(3)事發單位和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將有關情況向公與領導匯報。
4.3長時間停電應急預案
(1)接到長時間停電通知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通過辦公系統電話等發布相關信息,部署應對具體措施,要求前端在停電前停止業務、保存數據。
(2)停電時間過長的,啟動備用電源,保證監控中心正常運轉,如有必要及時報巡邏隊前網斷電地點實時監控。
4.4通信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通信線路中斷、路由故障、流量異常、域名系統故障后,操作員應及時通知系統管理員,并停止前端一切行為操作,經初步判斷后及時上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主管領導。
(2)領導小組接報告后,應及時查清通信網絡故障位置,并將事態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如外網應通過相關通信網絡運營商查清原因;內網故障及時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檢測故障區域,逐步恢復故障區與服務器的網絡連接,恢復通信網絡,保證正常運轉。
(3)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出具故障分析報告。
4.5不良信息和網絡病毒事件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時,信息系統管理員應立即斷開網線,終止不良信息或網絡病毒傳播,并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采取隔離網絡等措施,及時殺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來源。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6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服務器軟件系統故障后,網絡管理應立即啟動備用服務器系統,由備用服務器接管業務應用,并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安排相關責任人將故障服務器脫離網絡,保存系統狀態不變,保持原始數據。
(2)網絡、監控中心應根據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重新啟動故障服務器系統;重啟系統成功。則檢查數據丟失情況,利用備份數據恢復;若重啟失敗,立即聯系相關單位,請求技術支援,作好技術處理。
(3)事態或后果嚴重的,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7黑客攻擊事件應急預案
(1)當發現網絡被非法入侵、數據影響內容被篡改、應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被非法拷貝、修改、刪除、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使用者或管理者應斷開網絡,并立即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接報告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核實情況,關閉服務器或系統,修改防火墻和路由器的過濾規則,封鎖或刪除被攻破的登陸賬號,阻斷可疑用戶進入網絡的通道。
(3)維護技術員應及時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恢復系統和網絡正常;情況嚴重的立即上報主管領導。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8核心設備硬件故障應急預案
(1)發生核心設備硬件故障后,網絡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查找、確定故障設備及故障原因,進行先期處置。
(2)若故障設備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監控中心維護員應啟動備用設備,保持系統正常運行;將故障設備脫離網絡,進行故障排除工作。
(3)網絡監控中心應在故障排除后,在網絡空閑時期,替換備用設備;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聯系相關廠商,認真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備查。
(4)處置結束后,應出具事件分析報告。
4.9運礦數據損壞應急預案
(1)發生運礦數據損壞時,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檢查、備份運礦系統當前數據。
(2)監控中心維護員負責調用備份服務器備份數據,若備份數據損壞,則調用歷史備份數據,若歷史數據仍不可用,則調用異地備份數據。
(3)運礦數據損壞事件無法恢復時及時通知主管領導,并開展相應的備用服務器。
(4)維護員待數據系統恢復后,檢查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的差別,重新備份數據,并寫出故障分析報告。
4.10雷擊事故應急預案
(1)遇雷暴天氣或雷暴氣象預報,監控中心應及時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或主管領導,經請示同意是否可以關閉部分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部分計算機網絡工作。
(2)雷暴天氣結束后、及時開通部分暫停服務器,恢復計算機網絡工作,對設備和數據進行檢查,出現故障的,及時報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因雷擊造成損失的,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報損、結束后做出書面報告。
5.應急處置
發生信息網絡突發事件后,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向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恢復信息網絡正常狀態。
發生重大事故(事件),無法迅速消除或恢復系統,影響較大時實施緊急關閉,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原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及應急處置能力、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評估,根據應急處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協調和技術問題,改進和完善預案,實施針對性演練,總結經驗教訓,整改存在隱患,組織恢復正常工作秩序。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收集、建立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內部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應急聯絡信息,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裝備保障
監控中心負責建立并保持電力、空調、機房等網絡安全運行基本環境,預留一定數量的信息網絡硬件和軟件設備,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
7.3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建立備份系統,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后可緊急恢復。
7.4隊伍保證
建立符合要求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技術支持力量,對網絡接入部門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服務。
8.監督管理
8.1宣傳、教育和培訓
將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突發信息網絡事件的技術準備培訓,提高技術人員的防范意識及技能。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公司系統范圍內的信息網絡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
8.2預案演練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每年不定期安排演練,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3責任與獎懲
信息網絡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及物資等進行檢查,對在突發信息網絡事件應急處置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在部門二次分配中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更新
結合公司信息網絡發展配合相關制度的規定、修改和完善,適時修訂本預案。
9.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經公司批準后發布實施。
【篇五】停車場應急預案整體方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障xx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快速處置各種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業戶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結合xx地下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
13突發事故及其類別
131本預案所稱突發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件。
132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三大類。
(a)自然災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氣象災害。
(b)事故災難是指車輛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壞公共設施,阻攔車輛正常出入等事件。
14突發事故級別
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會影響,分為一級突發事故、二級突發事故兩個級別。
141一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大面積嚴重內澇的事故。
(b)因蓄意破壞,造成停車場設施嚴重損壞或場內車輛爆炸、燃燒的事故。
(c)服務中心自身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請求政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增援的。
142二級突發事故
(a)因自然災害,造成場內發生局部內澇的事故。
(b)發現有車輛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并強行入庫的事故。
(c)因場內車輛發燒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響營運的`事故。
(d)服務中心應急力量不足和資源不足,可能無力控制事態,需向發展商請求增援的。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地下停車場(地下二層、地下三層)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16工作原則
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反應迅速、有效應對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