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簡單(通用3篇)
制度,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制作;6、制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簡單(通用3篇),歡迎品鑒!
公司規章制度簡單篇1
一、考勤制度細則:
1、★本店員工保持24小時手機聯絡通暢;
★員工每日上下班必須打卡、并如實進行考勤表登記;
★員工必須先到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如果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到公司者,或下班
未能按時返公司者,均需要提前通知店長,店長批準后方可;
★員工外出必須在本店系統內打卡,并標明外出所辦理的業務;回店內后及時登陸后臺打卡
確認;忘記打卡者每次罰款5元;
2、員工完成工作考核細則:
(1)有效客戶必須每3天跟進1次;(登記的客戶必須寫清來源)
(2)房源必須7天回1次;
(3)每人每月開發60條真實有效新房源;如能開發出新樓盤名單則可免除本月此項要求;
(4)每人每天必須完成一組房源有效實勘;要求有室內圖片6張,園區圖2張;
(5)每人每月必須完成30組真實帶看;
(6)每人每天必須完成房源有效回跟進10條;
(7)每人每天下班前必須寫工作總結和第二天工作計劃,組長或店長簽字方可下班;
備注:以上7條如不按時完成者,第一次罰加班完成,第二次罰款20元,第三次(第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細則:
上下班時間:春季(3、4、5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夏季(6、7、8月)8:30~5:30,值班到7:00下班
秋季(9、10月)8:30~5:30,值班到6:30下班
冬季(11、12、1、2月)8:30~5:00,值班到6:00下班
午休時間為12:00~13:00,當日值班人員不能離店(如有帶看或其他事情,則確定好代替人員);
4、上班必須打卡,遲到5分鐘之內者罰款5元,遲到20分鐘以內者罰款20元,遲到2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5、公司所有員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違者罰款50元;
6、一個月4天休息時間,不允許3天以上連休,如連休3天以上按事假處理,任何員工不得無故
請假,如請假應獲店長批準,申請病假需要有病假單,申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不提前請假沒
來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次直接辭退;每月事假超出5天者,當月休
息減半(4天改為2天)。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每天提前15分鐘到崗,8:30分準時進入前臺值班;
2、值班人員負責當日店內及店面門前衛生,做到清潔、整齊;
3、值班人員負責接待進店客戶,登記房源及需求,并登記到電腦系統里;
4、值班人員下班前將所有店內及店面衛生打掃完畢,關閉所有電源后方可離店;
5、所有進入本店人員不管是否是客戶,值班人員必須先打招呼說“您好!”,違者每次罰款5元;備注:發現衛生不合格或電源未按時關閉者,每次罰款5元。
6、值班人員若外出必須經店長同意,并安排人員代替值班后方可離開,值班人員外出期間所有新
增房源及客戶均屬替值人員;
7、經紀人應按時參加公司的早會及夕會,無故不參加者,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元;
早會內容:安排當日工作;
夕會內容:總結一天工作;
備注:如發現虛假帶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辭退;
8、經紀人每天必須在網站上發布房源信息10條以上,公司提供一個付費端口(所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三個月者工資免費提供付費端口,如工作不滿3個月,公司將按每月100元收取費用):
9、經紀人外出看房必須簽看房確認單,不簽者,每次罰款50元;
10、帶看前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提前找好房子的&39;具體位置,了解房屋概況及稅費情況,帶好看房確認單,及房主和客戶的聯系電話,提前10分鐘到達約定地點。);
11、本公司所有員工不得私自與客戶簽訂協議,單,經發現直接辭退,扣除當月工資,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2、每周日掃除,4:00~5:00;
三、店面店規
1、電腦使用制度:
(1)禁止安裝與工作內容無關的軟件,不得利用本單位電腦玩游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
(2)電腦屬公司重要財產和精密設備,更關乎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其軟件、硬件及其相關物品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定期使用、定期檢查、并要定期殺毒;
備注:未經允許安裝無關軟件、工作時間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打游戲、聊天者,經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以上罰款200元。
2、電話使用制度:
(1)接聽電話是自報“您好!這里是萬信房產……。。”結束通話時要說“再見”;
(2)與客戶溝通時要語言簡捷、利落、表達清楚。
(3)不允許利用公司電話聊私話,經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以后不得在使用公司電話辦理一切業務;
3、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領取辦公用品需登記;
(2)領取合同、定金條需備案登記;簽完后必須上交,無論是否簽單成功必須上交,違者罰款100元;
(3)領取看房確認單需登記,丟失者每張50元;
(4)所有費用款項交接必須登記簽字備案;
4、店面形象制度:
(1)窗明幾凈,桌面整潔、前臺接待區隨時保持整潔;
(2)在前臺人員必須行為規范,不得趴伏在前臺,任何員工不得在前臺吃零食;
(3)筏作人員不得進入接待桌內,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員工辦公區。
(4)所有員工不得穿著奇裝怪服、不得濃妝艷抹、佩戴夸張首飾上班;
(5)店內為工作場所,不得嬉笑、打鬧、聲喧嘩,本店員工禁止店內吸煙,工作時間禁止喝酒(包括午休時間在內);
5、資源保密及歸屬問題:
(1)經紀人在職期間資源歸經紀人及店內共同所有;
(2)當天新增資源不需當天登入系統,(如發現瞞報,遲報資源等情況,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直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3)發現房源、客戶外泄問題,相關經紀人直接辭退,扣罰當月工資,并進行行業通報,情節嚴重者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8、中介公司內部員工規章制度
為了更好的完善店內規章制度,根據《員工手冊》的規章制度,作出如下制度,望家遵守:
一、簽到要求:
1、到崗后及時簽到,并注明時間;
2、接待求租、求購客戶,咨詢、外出都需及時簽寫;
3、簽寫時一定注明:接待客戶姓名,看房的地址,其他事件寫明去向地址;
二、接待客戶要求:
1、櫥窗客戶必須30秒鐘內到店外接待,否則坐在離門最近的二位業務員則俯臥撐20個。
2、熱情接待進店客戶,在接洽完后需將客戶送離店外50米以上;
3、客戶離開后接待人員需整理和清除相關雜物,保持店內桌面清潔;
4、接待客戶看房,必須二個業務員以上一起看房,女士必須有男士的陪同方可看房。
三、房源內外冊要求:
1、房友及內外冊編號、信息統一;
2、內冊內容填寫必須具體,外冊客戶地址、電話不能詳細填寫;
3、圖形及分布面積的統一、準確性;
四、畫圖標準及房源解說要求:
1、上南下北的圖形,要準確;
2、畫圖必須有分布面積、電梯或樓道的標示,窗、門、陽臺、墻體、交通圖以及對此房有裝修的建議;
3、周邊環境、設備及房子賣點的講解;
五、業務員每人每周必須累積七條以上有效房源,并在電腦中附圖;房源不足七條者,罰款人民幣拾元一條,周日由銷售助理以房友通告。
六、客源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登記到房友軟件上,同時保證客戶求租、求購本與房友客源登記統一
七、8:25到店準備客戶的接待,值日生需8:15前到店;遲到者做俯臥撐,8:30準時早會;若每月累計遲到2次(含二次)以上者罰人民幣50元/次,從工資中扣除,當月沒有工資者,發工資時兌現。
八、每周由銷售助理統計鑰匙房、托房,并作出通告,在早、夕會中作相關小型分析;
九、業務員每周必需針對自己的房源洗盤一次,或者發現房源已售或已租二個月以上未通知銷售助理者,罰款人民幣50元/次。同時分行經理必需在3天內跟進并協助更改房友房源狀態;
十、禁止代他人考勤,如若發現,代x和被代者一并,第一次警告,代x勤和被代x勤一并罰款人民幣100/次,并記錄在案,第二次請退;
十一、1個半小時午餐時間,店內必需有2個以上的留守值班人員;
十二、每天的晨會、夕會必須記錄,當天未能參加會議者,在回店后閱看會議紀錄,并簽名;會議主持、記錄者定為當天值日同事;
十三、在會議中,參會所有人員手機必須調為震動或靜音狀態,否則罰款人民幣10元一次,凡工作日所有人員手機必須第一時間內接聽,未接聽或關機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人民幣50元/次。員工休息日必須接聽電話,不接者罰款人民幣20元/次;
十四、業務員退鑰匙給房東或租客時,必須收回《物件收據》,收據上需有物權人簽回;未收回者罰款RMB10元/次,由其引發的相關爭議及責任,由該業務員一人承擔;
十五、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請假理由不實者一經發現直接請辭;非有切實證明而請假者,50元/張假條;
十六、在公司規定到崗時間內因病而不能到崗者需出具醫院證明,或在按時到崗后再另行請假;
十七、業務員在操作房友系統間需離開電腦的,不論時間長短都一定要關掉房友軟件窗口,否則罰款人民幣10元/次;
十八、合同、票據到銷售助理或店長處領取,并及時歸還,合同丟失或未歸還者人民幣100元/份,并追究其相關責任;合同簽好后,業務員要在第一時間將客戶資料交到銷售助理處,以完善客戶資料;
十九、公司內人員必需保密自己的房友密碼,房友登陸時其他人員必須離登記者一米之外;
二十、值日生每天進行衛生檢查,不合格者通告批評。
所有罰款將納入公司創業基金,此制度即日生效,同時所有業務員簽名認可(附簽名確認表)
公司規章制度簡單篇2
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會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對員工做出處罰,但是公司是否考慮過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員工與公司發生糾紛時,是否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根據該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須符合幾個要件:第一,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內容不得違返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性規定。第三,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向勞動者公示。這三個要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能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勞動案件的依據,也就是否認了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適用性即合法性。
對于這三個必要條件在法庭審理中的舉證責任,除了第二點以外,第一點和第三點均應由公司方提供證據。因為,根據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規定,公司對于自己的規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及該規章制度是否向勞動者公示均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要提供會議記錄及公示記錄。因為其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證據,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沒有明確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僅依據《工作考核管理作業指導書》對員工進行處罰,并依此做出除名的處理決定是不合法的行為。首先在法律上說這種《作業指導書》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規章制度呢?這種作業指導書只是對操作人員的一種行為或程序上的指導,并不能算做法律規定的公司規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爭議。第二,一般這種《作業指導書》也不會是通過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幾個公司管理人員的討論下就通過了。這一點也不能夠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釋對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二款“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據。
由此可知,公司的規章制度想被法院做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在滿足以上三點必要條件時才能夠被認可。
公司規章制度作用
規章制度的使用范圍極其廣泛,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行業、各系統,小至單位、部門、班組。它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因此,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規章制度的特點:
⒈約束性。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它是人們的行為準則,一經生效,有關單位或個人就必須嚴格遵守或遵照執行。如果違反有關條款,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⒉權威性。規章制度的權威性來源于機關單位的權威性。規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與承擔義務的組織。規章制度是這些法定作者根據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制訂,是本級機關權力意志的反映。
⒊穩定性。規章制度既然是人們的行為準則,就不宜經常變動和修改,應具有相對穩定性。因此,不能將脫離實際的條文,屬于臨時性的、個別性的問題,暫還沒有條件實行的問題引入規章制度。但并不是說規章制度是一成不變的,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或環境發生了變化,我們應及時修改并完善它。
公司規章制度簡單篇3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見附表2),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人數及任職要求等內容)(附表3),經分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面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面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附表4),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出《錄用通知書》(附表5);同時對于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后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附表8),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計統部存檔。
第九條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黨團關系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行。
第十條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
1、簽訂《保密協議書》(附表9)和《保密保證書》(附表10);
2、發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附表11),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