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應急預案(合集4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施工應急預案(合集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1篇: 施工應急預案
吊籃施工屬于高空作業,存在相當大的安全因數,為了確保施工安全順利,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1、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吊籃施工時吊籃墜落、高空拋物傷人等突發事故的領導,公司建立處置突發事故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組員由辦公室、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物資管理部、人力資源管理部、保衛部負責人組成。處置突發事故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設在保衛部。各單位應建立領導小組,形成公司、工經部、項目部三級領導小組網絡。
2、加強情報、信息工作
快速、準確地傳遞、掌握各類事故信息,是處置突發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的關鍵。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網絡,以保證信息正常運轉和渠道暢通。
3、加強值班和報告制度
(1)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逐級值班制度,做到領導干部能在突發性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參與處置。
(2)嚴格執行公司“關于發生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程序的通知”規定,凡發生突發性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除立即報 120 搶救電話外,在20分鐘內首先報告公司值班室65418128不得遲報,誤報和瞞報。凡因報告不及時或壓制不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部門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突發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采取的措施,發展的趨勢以及要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突發性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小時報告一次,如遇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3)事故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作出事故綜合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
4、安全防范措施
(1)架設前預先確認好架設高度、懸挑長度、配重數量等事項。
(2)反復調試上下限位的動作,保證其運行正常。
(3)生命繩固定在與主鋼絲繩不同的固定位置,并配置自鎖器。
(4)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高處作業吊籃施工人員規范》進行施工。
(5)吊籃安裝完畢后須按《吊籃交付使用前檢查記錄表》檢查后方能交付
(6)全部吊籃必須由我方派特殊工種人員操作(持有本地或上海市的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高空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操作吊籃。
(7)應遵守班前交底的規定,每天上崗前組織全體上機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上崗交底。
(8)全體上機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并正確系好安全帶,同時還應將自鎖器正確地固定在生命繩上,并將安全帶的瑣鉤固定在自鎖器內,起到人機分離的保護作用,合格的生命繩幾自鎖器由吊籃單位提供,安全帽、安全帶由裝飾單位自備。
(9)全體上機作業人員應盡可能少帶不必要的隨身物品,工具、材料等物品也應盡可能用短繩固定在護欄上,同時嚴禁機上作業人員向下拋物品、垃圾等,以防墜落傷人。
(10)作業人員應在每天班后及時做好吊籃的清洗工作,如發現吊籃踢腳板損壞應及時通知吊籃維修,以防垃圾墜落傷人。
(11)吊籃操作員每天應在第一天開機前對吊籃各主要部位(提升機、安全限位、懸掛機構、壓鐵固定、鋼絲繩、漏電開關、電控箱等)做一次全面檢查和測試,在確認安全可靠后方能投入使用。
(12)裝飾單位不得違章指揮及違章使用吊籃,并嚴格控制在額定荷載范圍內搭載,嚴禁超載運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裝飾單位(或責任者)承擔一切責任。
(13)吊籃單位值班人員如發現裝飾單位人員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作業行為,裝飾單位作業人員必須聽從吊籃單位值班人員的糾違勸阻,否則吊籃單位值班人員有權采取各種方式阻止違章作業,直至采取停機整改措施強令整改。
(14)吊籃作業過程中如發生軋繩現象,應立刻停機并組織操作人員離機,同時通知吊籃單位由專業技術人員對其進行維修,絕對禁止在發生軋繩現象后繼續強行開動吊籃,以防發生斷繩墜機事故。
(15)嚴禁裝飾單位作業人員在吊籃使用過程中人為拆除安全裝置、或使安全裝置失效,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裝飾單位(或責任者)承擔一切責任。
(16)如在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但雙方均有及時搶救雙員和設備的義務,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事故由主要責任方負責處理,另一方有配合處理的義務。
(17)根據上海市建委的文件及吊籃安全作業的要求,在下列種環境下嚴禁使用吊籃,雙方應嚴格遵守。
7種受限環境如下:下雨;雷電;下雪;五級及五級以上大風(以當地天氣預報為準);起霧;吊籃平臺上有冰凍或積雪未清;天黑以后或視線不清。
5、處置的方法和要求為控制事故的發展,把損失和影響減到最低程度,各單位要做到以下幾點:
(1)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重大事故信息,應及時啟動預案程序,妥善處置。
(2)對突發性事故的處置,凡屬重大事故,各有關部門和人員須及時趕赴現場。要堅持統一領導、嚴格依法辦事,講究策略方法、快速處置,切忌隨意表態,以防事態擴大。
(3)對已發生的突發性事故,公司處置突發性事故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類型、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視情向有關部門報告。
(4)對安全隱患及時清除,對傷員要及時送到醫院救治。
(5)在事故現場發現有境外人員攝影、攝像、錄音、采訪等活動時,應立即與市府外辦和市公安局外事處聯系,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第2篇: 施工應急預案
北京施工應急預案是為保障施工工作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而制定的一項應急計劃。在現代城市的建設中,各種建筑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常常會涉及到大量的人員和設備,如果管理不當,就會對周圍居民、商家以及過路行人造成安全隱患。而北京施工應急預案的制定,正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首先,北京施工應急預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現如今,北京的城市規劃建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量高樓大廈、交通樞紐和公共服務設施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這些建設工程是現代城市化建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也伴隨著很多安全隱患。比如,在施工中可能會有工作人員的墜落、建筑物結構的不穩定性、堆放材料的不當等問題,這些都有可能會對周圍的居民和行人帶來生命安全上的威脅。因此,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北京市制定了施工應急預案。
其次,北京施工應急預案的制定有哪些主要內容?這個計劃主要包括了七個方面的內容:標準化要求、應急預案體系、組織管理、應急救援、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和數據匯總。其中,標準化要求是指對施工工作場所的統一要求,比如施工現場的創建、施工環境的調節、衛生保障等。應急預案體系是指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障施工人員和設備安全,采取的相關應急措施,包括科學耐用的救援器械、人員分工、通信設備的配備、預案流程等。組織管理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實施和管理。應急救援是指在緊急情況下,施工人員應該如何快速、高效地進行救援。應急培訓是指在施工工作中,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包括應急演練的學習和應急預案的熟悉。應急演練是指在平時進行的緊急情況下的模擬演練,以達到提高應對緊急情況的效能。數據匯總是指在緊急情況下,對各項數據的采集和歸檔。
最后,北京施工應急預案是如何實施的?北京市政府為了貫徹條例,實現施工應急預案的實施,制定了一整套相關的措施。首先,制定了嚴格的應急預案,對施工過程中會出現哪些急需處置的突發事件,進行了詳細說明和安排。其次,要求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培訓,以確保能夠快速、高效地應對緊急情況。此外,施工企業應該指定專門人員管理應急預案,并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演練,以提高應急救援效能。最后,要求施工企業每年對應急演練進行一次全面回顧和總結,以及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完善和優化。
總之,北京施工應急預案是為保障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和設備安全所制定的一項應急計劃,具體涵蓋標準化要求、應急預案體系、組織管理、應急救援、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和數據匯總等七個方面。通過嚴格的計劃制定和實施,北京市政府確保了施工過程中能夠及時、高效地應對突發情況,保障了施工安全和周圍人員的安全。
第3篇: 施工應急預案
為加強施工現場既有線施工的安全管理,提高因路基和橋涵施工而引發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將路基和橋涵施工而引發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減至最低,保障人身及行車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新建鐵路奎屯至北屯線既有線施工DK0+000~DK2+400及疏解線,既有線里程K2123+890~K2126+290包括路基和橋涵。
本段共有涵洞接長4座,分別為DK0+666
1-1.5m蓋板涵、DK0+686
2-3.0m蓋板涵、DK1+956
1-1.5m圓涵、DK2+097
1-5.0m蓋板涵。
二、危險性分析及相應控制措施
路基和橋涵施工中的土方開挖施工作業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
1、挖掘機距坑邊距離太近導致機械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機與坑槽邊距離大于一米。
2、挖掘機回轉半徑內有障礙物或無關人員導致機械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挖掘機臂下嚴禁人員停留或行走,障礙物必須清除。
3、土壁陡直未按規定放坡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基坑土壁必須按規定放坡。
4、溝槽、基坑無排水降水措施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雨季或地下水以下施工必須采取降水措施。
5、挖好的溝槽、坑沿,未設防護欄導致墜落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深度超過1米坑沿應設防護欄桿。
6、既有路基幫寬機械人員造成行車安全的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在既有線路基范圍內設置限界欄桿并設置慢行標志(慢行區段為K2123+890~K2126+290),施工時所有施工機械及人員不得越界,保證行車安全。
7、溝槽、坑沿堆積物料、土方超載導致坍塌傷害并造成行車安全事故,控制措施是溝槽、坑沿外沿堆積物料、土方嚴禁超限,必要時卸載。
8、過往機車造成人員傷害,控制措施是派專人進行防護,及時通知機車動向,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及影響行車安全。
9、橋涵接長施工,工具侵線導致鋼軌接電,控制措施設警示標志(警示線)及防護欄,安排專人進行防護檢查嚴禁侵線施工。
10、疏解線特大橋施工時掛籃高度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不得侵限,并且設置防護網,防止高空物體墜落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危險源的主要分布
既有線里程K2123+890~K2126+290包括路基和橋涵。
四、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職責分工
1、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事故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經理、副經理及安全質量部、工程管理部、技術部等部門領導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質量部),日常工作由安全質量部負責。發生重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經理任總指揮,副經理任副指揮,負責公司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指揮部設在安全質量部。
項目分部成立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項目經理、副經理、工地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技術、材料、設備、財務主管等組成。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工地負責人任副組長,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的實施工作。一般事故,以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救助為主,同時上報項目部指揮領導小組。重大事故,立即上報項目部事故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同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做好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后實施救援的準備工作。
注:(1)如果經理不在時,副經理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如果項目經理不在時,副經理、工地負責人任臨時組長,全權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實施工作。
2、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
(1)負責公司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統一指揮協調并組織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指揮部:
(1)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統一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邀請。
(4)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安全質量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協調負責處置、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工作。
工程管理部部長:負責事故處置時人員調度和現場危險狀態的"檢測工作。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和搶險物資、設備的供應運輸工作。
辦公室主任:負責搶救受傷人員的生活必需品供應。
項目部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1)按照項目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第4篇: 施工應急預案
1、總則
1、1、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人為因素造成的翻沉是公司重大危險源之一,伴隨重大機、海損事故發生及人員傷害,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小船舶翻沉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船機保有單位對船舶翻沉應嚴格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公司成立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
組員:船機副總工、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總船長、總輪機長、船舶保有單位經理、書記。
2、2、公司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地點:設備管理部。
電話:
傳真:
2、3、公司船機副總經理統一指揮船舶翻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4、設備管理部作為船機設備的主管部門,在組長的指揮下實行應急救援的組織、報告、聯系、緊急情況的決策等工作。
2、5、事故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具體“施工船舶翻沉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公司審批,且將重點放在長途拖航和“四防”期間上,應急救援預案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a、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名單及各自職責。
b、救援小分隊的名單及各自職責。
c、事故發生后的報告程序。
d、聯系方式(包括與外援力量的聯系)。
e、具體的應急措施。
f、拖輪及其它船機的配備。
g、其它必要內容。
現場指揮應當及時完成組織、報告、聯系等任務。
2、6、其它單位和部門各負其責,積極配合應急救援行動。
3、應急救援措施的原則
3、1、事故船舶首先通過高頻電話向就近拖輪/船舶求救,同時和應急救援現場指揮聯系,并啟動本船的救生設備(救生筏、救生衣等),積極自救。
3、2、應急救援現場指揮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小分隊盡快趕到現場,同時上報公司“船舶翻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與其他單位聯系,尋求外援力量的幫助。
3、3、按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先援救落水人員。
3、4、如果伴隨著海水污染情況的發生,還應設置油污防護圍欄,盡快啟動本單位“船舶海上污染應急救援預案”。
3、5、組織打撈沉船和飄浮物品,打撈過程中應注意潛水員的安全。
4、報告
4、1、發生沉船事故后,除了上述口頭報告外,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局和當地海事部門。事故單位在24小時內將書面報告上報公司,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海域、詳細經過(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報告人、報告時間,并附送有關船舶技術狀況的記載、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的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
5、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設備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必要時請專家)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翻沉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總結。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依照中交集團《職工傷亡及工程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人員嚴厲懲罰。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6、附則
6、1、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6、2、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