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規章制度錦集五篇
都說無以規矩不成方圓,現在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公司員工在入職之前都應該要學習公司的規章制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規章制度錦集五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1】工廠規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篇2】工廠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企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守則。
第二條制訂本守則的指導思想: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奮斗目標的實現。
第二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員工必須熱愛祖國,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第四條員工必須有愛企如愛家的意識,樹立"我為公司,公司為我"的企業文化理念,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于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員工必須努力學習技術,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道德、文化、技術、業務水平。
第六條員工必須遵守本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不同意見和建議,可以在執行制度指令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總經理提出。
第七條員工對企業管理人員有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第八條員工可按本廠制度規定,享受勞動、工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九條本企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本企員工均應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由總經理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閱讀和了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后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產生法律效率。
第十一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采用,并執行3-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可即時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要求辭退或企業解聘員工,除違規違紀、違法原因可即時辭退外,其余,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不折不扣地辦好檔案、財物、技術資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家居外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出具"身份證"、"健康證"、"學歷證"和"技術證"等相關證明。
第四章工作紀律
第十五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十六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第十七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把好工作質量關,節約原材料,愛護設備、工具等一切公共財物。
第十八條員工應自覺遵守文明生產、文明辦公的制度規定,經常保持工作轄區環境的整潔,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十九條員工應忠誠企業,保守本企的技術、商務等機密。
第二十條員工在對外營業窗口或其他對外交往中,應堅持熱情禮貌的工作態度,接聽電話用禮貌語:"您好,***公司":客人來訪,笑臉相迎,請字當頭,執情接待:客人辭行,以禮相送,須說"再見","歡迎再來","一路順風"等:洽談業務,說話和氣,舉止大方,處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企業作出決定,并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十二條考勤工作各部門自行負責進行。各部門負責人或負責人指定的考勤員,必須對考勤的正確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工傷、加班、公出等項目。
第二十四條考勤記錄表,由表勤員每天按時正點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準確填好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在次月二日前連同各種假條或有關證明,交財務作為核發資和扣罰款的考勤依據。
第二十五條員工因并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急并急事可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假期不發工資、午餐補貼。
第二十六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總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凡未按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按職務、職稱、生產技能、業務水平,工作表現、貢獻大小,由公司自行確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八條全體公司人員的工資管理由總經理、財務室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和考勤實績,由財務造冊報總經理批準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五日。
第二十九條本企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實際表現。不定期地調整工資,工資水平堅持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條本企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員工可享受每年十天法定有薪假日,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十二條企業為員工設有食堂,員工可享受午餐或加班加餐待遇。公出員工可享受餐補,補貼以公出天數計發,每月與工資一起發放。
第三十三條本企為員工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附后)
第三十四條本企將隨著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在承受能力許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使員工在年老、患并工傷、待業、生育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助。
第七章培訓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均需接受本企素質和業務技術培訓。
第三十六條凡經公司批準,受公司指派赴外培訓,進修的員工,占用的上班時間不計缺勤,取得合格證書后,學費給予報銷。員工自行聯系的培訓、進修、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學費全部自負。
第三十七條經本企培訓的員工,如合同期未滿,中途自動離職者,本企有權收取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八章安全質量
第三十八條企業安全經營生產工作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部門,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肅追究責任人的有關領導的責任,并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或職務處分。
第三十九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不準違章指揮,不準違章作業。
第四十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動火、動水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一條加強貨物進出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照參數指標要求工作,發生產品質量問題,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明確不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制訂不放過)進行處理。
第四十二條做好產品質量售后服務工作,建立客戶調查訪問制度,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做到條條有著落,有答復、有整改、有記錄。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三條經警值班應嚴守崗位,堅持夜間巡查,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加強財務現金、倉庫和食堂物品、員工宿舍的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五條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準打架斗毆和辱罵他人,不準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準偷挪公物,損壞設備,不能偷挪他人財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電報等郵件。
第十章衛生守則
第四十六條辦公室、市場部、庫房應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擺放整齊,地面潔凈無雜物,通道暢通無阻。
第四十七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蒂;禁止向水池內清倒雜物;禁止在墻上和所有設備設施上亂寫、亂畫、亂涂,亂掛;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四十八條不準任意攀摘、損壞、挪用公司周圍的綠化帶、花草、樹木。
第四十九條各部門工作場衛生,應由本部門員工負責包干,發現衛生包干區域內有不衛生、不整潔現象時,要立即清掃。
第十一章獎懲制度
第五十條本企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三條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企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企研制、開發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企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企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五十四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職務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職務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五十五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奇裝異服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損壞、挪用公司物品的;
公用衛生間不沖不關水閥的;
未經批準擅自接待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備品、倉庫材料、辦公設備等,不按規定存放的;
非專業人員,擅自動用設施設備的;
在工作期間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違反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
門衛當班不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上級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上級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企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損害本企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企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五十六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企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企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企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常違反本企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企、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1、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守則"各條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守則各條規定解釋權屬本企。
【篇3】工廠規章制度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篇4】工廠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勞動紀律
(一)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參與偷盜、賭博、斗毆等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2)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無理抗拒或陽奉陰違的行為;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4)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和增進福利,以達到互相合作、工廠和個人兩利的目的;
(5)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勤;
(6)員工上下班必須按先后順序排隊打手紋卡,不得插隊或擁擠,不許沒有上班或加班打手紋卡;
(7)員工出入大門、車間必須佩帶工廠工作證,否則門衛有權拒絕入廠;
(8)上班時間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況或因公須外出必須經主管級以上職員請假方可出廠;
(9)工作時間不得啟動與自己工作無關的電源開關,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10)工作時間內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大聲喧嘩、嬉戲或串崗妨礙他人工作;
(11)工作時要精神集中,嚴格遵守工藝流程和操作規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調較設備或忽視安全者,損壞機械或出現壞品(次品)均要賠償給工廠,造成工傷后果自負;(12)下班時,當班人員必須關窗、關水、關閉機械電源和照明電源,保證人離機停、燈滅;
(13)已下班人員嚴禁進入車間,如有特殊需要,需經車間主管或工廠領導批準方可進入;
(14)各機械設備實行專人負責制,不屬當班或崗位人員禁止操作,未經車間主管批準不能私自操作亂用,違者后果自負,如損壞則追究賠償責任及給予行政處分;(15)員工不得違抗門衛人員的合理監督或和門衛人員發生爭執;
(16)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17)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區域為吸煙區,嚴禁在工廠內吸煙;
(18)不得帶早餐或零食進入工廠車間食用;
(19)員工應尊重上級管理人員,嚴禁侮辱、誹謗、威脅、恫嚇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員;
(20)員工應愛護工廠財物,嚴禁破壞、污損、盜竊工廠財物;
(21)員工應愛護公司聲譽,不得制造、散布對工廠不利的言辭;
(22)員工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語言文明、舉止得體,不得奇裝異服,不得做怪異打扮,正常上班時間必須穿戴工廠廠服,不得作出有損工廠形象的行為;(23)各級管理人員應秉公辦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處理中應公正無私,不得偏袒護短;
(24)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環境衛生,任何公共場所不得亂拋棄垃圾、果皮、雜物及隨地吐痰;
(25)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或是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26)工具文具一經領用則由領用保管人負責,如因保管不善丟失,則照價賠償;(27)不得偽造人事數據或出勤記錄或計件單據,不得冒充他人簽名偽造文件和單據;(28)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六條員工招聘與試用
(一)本廠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二)招聘資格
(1)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無犯罪記錄;
(2)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
(3)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廠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行政命令;
(4)身體健康;
(5)本人真實有效證件齊全;
(6)工人年齡不低于16周歲,最大不超過50周歲,具有與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三)員工入廠必須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四)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后經考核合格的員工,工廠可考慮按表現對其工資做適當調整,并享受正式員工的其他待遇;
(五)試用期間公司認為不適合用工要求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無需通知即可離職;
(六)試用期內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兩天提出申請解除勞動關系,做好預交接工作后可離職;
(七)試用期內無論是廠方還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員工上班時間必須超過十天以上,工廠方給予結算應有的工資,入廠上班時間少于十天不予計算工資;
第七條員工辭職規定
(一)員工申請辭職,須向人事行政部門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自行填妥后逐級呈送審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備案。
(二)試用期滿已轉正的普通員工因故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特殊工種及管理職位人員,其時間由工廠決定適當延長。
(三)人事部在接到員工辭職申請表后,按上述規定給員工辦理離廠手續,廠方所發物品按規定需歸還的必須如數交還,如有缺失,照價賠償。
(四)員工違反廠規,構成嚴重過失的,廠方有權實時解雇、開除,并無任何賠償。(五)凡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五天的,作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第四章薪酬
第八條受聘員工的工資,于聘用前雙方議定,如有調整,廠部會通知。
第九條每月員工的工資將在次月月底左右發放,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
或其他原因,由公司決定提前或者延后發放時間。
第十條計時員工的工資以小時為一日計算,正常工作小時以外及節假
日計加班。
第十一條實行崗位責任制的人員(如:管理人員、保安等)及計件
的生產部門員工無加班費計算。
第五章考勤條例
第十二條本廠上下班時間按: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上加班時間由18:30起
第十三條員工考勤采用指紋打卡方式,員工上下班應排隊打卡,特別是實際上沒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現象一經查實,打卡時間按無效處理并處罰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條遲到早退不簽卡,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且總時間不超過15分鐘為允許范圍;遲到超過3次或總時間超過15分鐘,每次罰款20元,遲到超過30分鐘后按曠工半天計算;早退超過15分鐘按曠工半天計算。
第十五條曠工:有事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不上班者;請假在外超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者;未履行打卡手續或打卡缺項者;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當月曠工超過3天(含)視為自動離職,所有未領取的工資(包括加班工資)均無計算,歸屬廠方所有及沒有任何賠償。
第十六條請假:員工須向有關管理人員請假。請假須填寫請假條逐級呈報審批后方可出廠(請假當天不計發工資)。如遇特殊情況可電話或請人代請假,但應在上班當天補填請假單并辦好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出外辦事或特殊情況未打卡者或忘記打卡者,需經部門主管證明確認有上班者,部門主管可在部門日志簽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記打卡者罰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經部門主管或人事部簽卡按曠工處理。
第六章安全生產規定
第十八條為加強我廠的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與安全生產意識,
防止工傷事故發生,根據本廠實際情況制定本守則。
第十九條工廠各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生產規定和相關機械設備的操作提示,對員工進行相關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發生事故,減少我廠員工職業傷害及做好相關職業病預防等
第二十條生產部應加強各部門、各班組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每個車間班組
應指定專人對新進廠的員工進行相關崗位機械使用培訓,使員工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技能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機械操作人員應加強學習,熟悉掌握相關機械的使用,并嚴格按照機械
安全操作指示進行操作,不準疲勞作業和帶病作業。
第二十二條本廠員工未經有關部門領導批準不得任意串崗,嚴禁任意觸摸、使用非自
己操作的機械設備、工具;否則廠部有權要求其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直至開除出廠。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每日開始工作前,先對機械設備和工具進行安全檢查,查看其所
用設備是否損壞,零部件是否牢固、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況,在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二十四條機械操作人員工作中應遵守《安全生產守則》及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設
備發生飛、故障應及時停機檢查,并向主管人員匯報相關情況,不得私自進行維修,否則嚴懲。
第二十五條各車間員工應對自己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相關的保養和維護,各車間主
管應組織員工對機械進行定期的保養;員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負荷使用機械設備。違反視情況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廠員工違反本條例規定,尚未發生嚴重后果的,生產部門視情況給予
50到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廠部有權要求其賠償全部損失及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各車間主管在日常工作中應隨時監督本部門員工的工作情況,及時糾正
處理違反安全生產的情況,并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批評,通告等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屬廠部所有。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過去所規定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視公司發展和實際運作的需要,可隨時作出適當的補充、
完善和修訂;亦可參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關文件執行,與本制度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篇5】工廠規章制度
為提高工廠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減少車間的生產制程不良率,工廠將在每月推出:勤工獎,優秀員工獎,突出貢獻獎,優秀管理獎。
獎罰條件:
(1)勤工獎:指當月未發生過遲到早退及請假的。
(2)優秀員工獎:指上班期間未發生過遲到早退,月生產之產品不良情況未發過一次。
(3)突出貢獻獎:指及時發現管理及品檢未發現的生產問題和可以減少工廠生產成本的實用方法。
(4)優秀管理獎:指能及時安排并完成生產任務,及時處理工廠的內部問題和客訴問題。
(5)員工上班未按生產安全操作規范者發現一次罰款10元。
(6)員工每次打壞模具及生產的產品不良情況,按情節輕重處以10元以上罰款處理。
(7)員工每天下班前未打掃干凈自己工作崗位者罰款10元/次。
(8)所有吸煙人員上班時間到指定吸煙區吸煙,每次吸煙人數不得超過三人,煙頭必須熄滅后丟進垃圾桶,下班后廠區內不得隨地亂丟垃圾,如有發現罰款5元/次。
(9)車間洗手間、吸煙區、通道樓梯間每天值日人員必須打掃及清理垃圾,凡當天值日人員未打掃者罰款10/次。
以上條款望大家積極配合,以免后續發生錯獎錯罰的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