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匯編5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匯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x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加強對上下學的長效管理,抓緊對學校周邊交通標識標牌及路面語言的設立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嚴查無牌無證水陸交通工具運載學生的違法行為,同時注重實效地對師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應及時做出反應,及時上報信息,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x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指揮部
xxx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xxx完小校擔任,副總指揮由xxx完小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專干擔任,組員由各行管人員,班主任教師組成。
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聯絡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涉校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對策和方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工作小組職責
指揮部內設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等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責。
辦公室: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并負責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救援行動組:及時引導學生、教職工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現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聯系醫療機構,協同醫療人員參與搶救、運送傷員。
疏散引導組:負責聯絡公安、交通部門,在緊急情況下,協助做好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安全防護組:清點、看護疏散物資;清點、登記、保管涉險人員物品。事故調查組: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作出調查結論,并根據實際情況,協調保險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監察部門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的工作,嚴肅查處瀆職、失職行為。(各工作組人員組成情況見總預案)
3、職責區分
根據應急管理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根據綜治工作屬地管理原則,事故發生后,在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預防預警信息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2、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報告,不得延報。學校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報告中心學校等教育主管部門,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學校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向當地公安等部門報告。
3、信息報送機制緊急電話報告
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并按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并盡快通知相關行動小組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學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5、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執行。要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布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四、應急處置
1、應急響應
學校的應急反應
(1)學校(幼兒園)發生惡性交通事故,遇有學生、教職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人,尋找證人;
(3)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2、應急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實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及時做好四級預警系統的資料采集和輸機工作。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第2篇: 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我校的發生、流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本機構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洛陽市教育局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機構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1、制定本措施及預案目的是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2、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責任人分層管理。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組 長:
成 員:
成立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系統。組成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全體教師要按照學校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切實履行防控職責,落實防控措施,及時上報相關情況和數據,確保我校防控工作準確無誤的實施。學校建立“一把手”負責制,親自負責,靠前指揮,直接組織、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確保防控責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師、每個小組負責人都知道自己該做什么,都知曉相應的防控措施,熟悉相應的防控工作程序。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張利昌
職責:在最短時間內了解情況;指導應急工作,制止事態擴大;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關系,及時上報,做好各部門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工作。
物資保障: 組織落實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經費,及時匯報經費需求情況。協調組織防治物資的供應、發放、儲備,指導物資采購。收集整理物資儲備、供應、需求信息。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提供全校應急醫藥用品和物資儲備等技術指南。
防控消殺:指導做好室內外的消毒和記錄工作。落實好師生員工的健康檢查工作。做好隔離室的安排處置。協調、指導實施強制隔離、觀察等現場控制措施。督促檢查班級各項防治措施的落實,檢查指導各班疫情預防控制工作,督辦落實領導小組下達的防治工作任務。
秩序維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負責現場安撫。落實好每節課前任課教師對學生的健康檢查。摸排統計各班防控相關數據,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宣傳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關簡報,指導教師做好防控工作。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的傳授。加強對全體家長的宣傳教育,了解防控知識、學校規定等,爭取家長配合學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強指導,做好學校全面衛生工作。
三、預防和應急準備
1、預防:
①對如何“進一步加強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具體部署。要求各教師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突出重點,消除隱患;強化管理,落實責任;采取措施,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②要加強宣傳教育,做好家長溝通工作,對預防傳染病進行集中輔導,形成家校預防合力。
③學校利用各種宣傳渠道積極開展各種類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預防傳染病教育,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強衛生監督,消除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流行的各種隱患。
⑤進一步加強內部衛生的監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設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保障飲用水衛生安全,室內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
⑥嚴格做好晨檢工作。
2、應急準備
①領導小組對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和隱患,及時加以整改,保證人員、設施、裝備處于良好狀態,以備應急所需。加強每天晚上和節假日應急值班力量,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
②校長室實行24小時信息暢通,確保及時指導學校應急工作。
③對應急處理工作必需的醫藥、消毒用品以及防護器具作必要的物資儲備。按上級要求設置隔離室,并配備體溫計、口罩、消毒設備等。
④切實加強校園衛生管理。學校建立校園衛生管理制度,按區域、按處室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人。對教室內部、專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潔通風。要徹底清除衛生死角,公共場所要做到一天兩消毒。每天中午12:00對教室、辦公室、公開場所、專用教室衛生狀況和教室通風狀況進行專項檢查。保證讓師生在干凈、清潔、衛生的環境當中生活和學習。
3、應急處理
機構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應該立即報告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教育部門,并協助疾控部門采取相應的.疫情處置。各班要始終堅持執行全校統一的預防傳染病的“零報告”制度,并做到專人負責,每天按時報告。校長在規定時間內專職行使上報工作,并保證24小時信息暢通,堅決杜絕瞞報、虛報。教師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須在下班前向校長室匯報,并附相關記錄資料。
1、自開學第一天起,嚴格晨檢工作,要落實晨午檢,對班上學生進行仔細詢問,對出現傳染病癥狀的學生予以記載,并即時隔離,并通知家長立即要求其到醫院進一步就診。并在第一時間為教室開窗通風。任科教師對任教班級學生要時刻關注其身體狀況,發現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時間進行隔離檢測。
2、加強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全體學生認真關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狀況,一有情況及時向家長及班主任報告。家長在家發現子女有發熱癥狀的,立即到醫院檢查治療并通知班主任。學校全面實行學生健康查檢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課登記工作,如在校發現有傳染病類似癥狀的,須立即隔離并通知家長帶到正規醫院治療。學校應在最短時間內以電話等方式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
3、切實加強停課復課管理。對于患傳染病學生,必須在規定隔離期滿后,憑醫療機構出具證明方可復課。根據疫情如需對學校部分區域隔離、封閉或集體放假,由上級權威部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進行實施。
4、一旦發現集聚性病例,學校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組織技術調查、綜合評估、判斷突發事件類型,做好應急處理準備。
5、一旦出現疑似病例,在學校應急指揮系統統一領導下,及時請求衛生部門對感染人員進行治療,采取群體防護措施。需要接受隔離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必須主動配合衛生部門采取的醫學措施。
6、傳染病突發應急處理工作中,我們將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對在本次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和醫療救治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委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傳染病疫情的應急響應
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一)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二)學校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必要時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在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三)學校做好衛生疾控部門落實各項防治措施的準備。
(四)發現疑似傳染病疫情時,及時與衛生、疾控部門聯系,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加強通風換氣,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六)學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校長室請假。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活動和會議的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應暫緩進行;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必要時可以報請上級部門同意,實施全面或部分停課。
第3篇: 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
學校消防安全是學校全方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校園文明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學校人員密集,流動性大,并且學生大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和監督,不僅是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而且對整個社會文明的發展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為做了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學校防火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消防結合”的防火大方針,全力落實預防和撲救措施。正確分析火情,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堅持“打早、打小,打了”,力爭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二、防火原則
統一思想,統一指揮,遵循“統一領導下的分級管理原則”,“目標管理原則”,“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
三、防火組織機構
(一)防火領導組織
1、總指揮:
2、副指揮:
3、成員:
(二)防火領導小組
1、組長:學校負責人
2、成員:全體班主任及職工
四、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禁止在學校組織學生從事煙花、爆竹生產。
(2)加強實驗室管理,對易燃易爆實驗用品要有專人負責,隨用隨領。
(3)要有專人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
(4)嚴格校內用火。
(5)建立切實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對伙房、鍋爐房,倉庫、實驗室等要嚴格按照防火規定管理使用。
(6)對于寄宿的學生,要加強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強宿舍防火安全。要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制定具體方案。
此外,應加強教室、實驗室、圖書室等重點場所的防火。
五、滅火戰術、原則和方法
在發現火情及時報警的及時,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法。“木類火”用水、沙滅火法,“電源類火”用切斷電源、沙土滅火法,“化學物品火”用水、沙滅火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六、火場安全與紀律
1、火場安全
(1)聽從指揮,不能亂打硬拼,時刻注意風向、風速的突然轉化。
(2)要密切觀察,以防天棚墜落傷人。
(3)被火包圍時,要在教職工和學校負責人的組織指揮下,安全有序疏散。
2、火場紀律
(1)必須領導帶隊,服從指揮。
(2)對不服從命令,擾亂秩序者,給予紀律處分。
(3)對延誤戰機者,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七、善后處理
在火災撲滅后,要指派專人24小時監控,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表彰撲火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因火災或撲火受傷師生,按規定積極做好醫療、撫恤工作。
第4篇: 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
根據全國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國家《托幼機構、中小學校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省防控指揮部學校防控組《關于明確20xx年春季培訓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相關要求的通知》(蘇校防組【20xx】62號)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員會等部門《關于依托社區網格化管理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通知》(常培治辦【20xx】5號)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做好20xx年春季培訓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相關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xx】6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時間確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學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訓機構(含晚托等)恢復線下培訓時間在全區中小學全部開學后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
2.托育機構(含服務對象為六周歲以下的各類機構)恢復線下培訓時間在全區幼兒園全部開學后由區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
二、堅持安全健康原則
充分認識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復雜性,堅持“把員工與學員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嚴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比照“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要求,扎實做好各類機構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復線下集中培訓(以下簡稱“復培”)工作,做到推進有序、平穩過渡,確保絕對安全、萬無一失。
三、掌握審準操作流程
(一)審準流程
1.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學校防控組牽頭,各鎮、街道負責組織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衛健、市場監管、疾控等部門成立綜合驗收組。
2.區教育、人社、民政、文旅、衛健、市場監管對各自審批或主管范圍內的機構具體信息進行再摸排、再核實,并將各類機構的完整信息上報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學校防控組(區教育局內,市民中心A座743室,聯系電話:82801837)。
3.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符合“復培”條件的機構向屬地鎮、街道提交申請材料和證明材料。由屬地鎮、街道匯總分類送到區相關監管部門審核(“有證有照”機構區教育局審核,“無證有照”機構區市場監管局審核,“托育機構”區衛健局審核,“職業技能培訓類”區人社局審核)。
對不符合“復培”條件的機構由相應監管部門開出問題清單,并督促其跟進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開展線下集中培訓活動。由各監管部門上報現場驗收符合“復培”條件機構材料(加蓋審批或登記部門公章,留存備查),經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同意,并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后方可“復培”(驗收標準見附件1和樣表1-4)。
(二)申請辦法
1.符合線下集中培訓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復培”前,須向各鎮、街道疫情防控指揮提交申請(相關材料見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現場驗收準備。
2.區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組織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審核各類機構“復培”的申請資料和證明材料(須加蓋機構公章)。
3.各類機構申請“復培”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復培”申請(承諾)表(見附件2);
(2)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復培”防疫工作實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應急處置措施;
(3)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復培”防控物資清單(見附件3);
(4)校外培訓和托育機構員工健康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
四、指導機構提前準備
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衛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各類機構“復培”前后的各項防控工作做好相關的指導,具體內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機制。指導校外培訓和托育機構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相應的工作組,分工詳實,職責到位。明確機構法人(舉辦者)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組織管理、實施舉措、預警與應急等。校長(負責人)和全體員工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實抓細防疫各項具體工作,確保各類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學和培訓場所人員篩查、疫情防護、應急處置等機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處處有監管,時時有監控”。
2.全面篩查人員健康。指導各類機構要嚴格落實“一表、一碼、一卡、一承諾”,對所有計劃上崗的機構員工尤其是外籍員工進行點對點排查,準確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況、接觸史等關鍵信息,并通過健康碼、疫情防控行程證明(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逐一核對追查,截屏留檔。對外地返常的機構員工應實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觀察,嚴格按照相關流程和最新要求執行(見附件5)。堅決拒絕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進入學校上課的學生參與機構培訓活動。
3.消殺清潔機構場所。根據國務院《中小學校新冠肺炎防控技術方案》、省疾控中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防控指南》和《江蘇省中小學校防控指導手冊》相關要求,指導各機構要排查重點區域、場所,消除安全隱患,在“復培”前兩天對機構內教學、活動、樓梯、廁所等場所和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毒,徹底消除衛生死角,并做好相關記錄。
4.完善防疫保障條件。指導各機構要按照各類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機構規模,配備一定用量的消殺用品(如泡騰片等含氯消毒劑)、紫外線燈、體溫檢測用品(如紅外線額溫槍)、防護用品(口罩)、噴灑工具、洗手液、干手紙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資,重點加強對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規范采購渠道,落實專人保管(可配備、培訓兼職衛生保健員)。各機構出入口設置“臨時隔離點”,熟悉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聯系方式。
5.加強健康教育培訓。指導各機構要利用公眾號、宣傳欄等平臺,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熟悉本機構防控工作要求,在機構內外顯要位置、醒目區域設置疫情防控辦法和突發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傳提示,增強機構員工、家長和學員的疫情防控意識。各機構要組織開展體溫測量、發熱癥狀處置、人員緊急隔離送醫應急演練,每一名員工和學員要養成勤洗手習慣,嚴禁隨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噴嚏時的衛生禮儀,人際交談應保持適當距離。
五、落實日常防控舉措
(一)日常防控
各類機構“復培”后,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衛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場監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督促相關機構落實防疫舉措,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嚴密安排“常態”流程。督促各類機構要按照學員不集聚的要求,錯時錯峰安排培訓場次和班級人數,切實防止出現機構門口交通擁擠、學員和家長大量聚集等情況。要在教學區外設置相對獨立的接送學員家長等待場所,配備消毒設備,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培訓場所要控制學員人數,人均3平方米以上(課桌之間距離不少于1米),員工、學員全程佩戴口罩參加教學培訓活動,停止舉辦引起家長或學員聚集的教學培訓活動。各類機構不得提供學員就餐服務,教職工用餐應安排錯時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結束后,立即佩戴口罩離開。
2.嚴格機構“封閉”管理。督促各類機構要細化對員工健康狀況和出入地區的摸排、登記工作,加強機構人員出入管理。對進入機構的員工和學員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登記,未取得健康碼“綠碼”的員工和不符合“復培”條件的學員,一律予以勸返。除本機構的員工和學員以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確有需要進出機構的人員須佩戴口罩,一律落實“身份核實→掃碼+測溫→登記→放行+監視”等流程。
3.嚴禁學員“密閉”培訓。督促各類機構要參照教育部《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相關指導要求,每天對培訓場所做好空氣消殺,并應持續開窗通風;不具備開窗通風條件的培訓場所,在每批次培訓結束后,應使用紫外線殺菌燈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計算紫外線殺菌燈管需要量,每次持續照射時間15至20分鐘。做好空調及濾網消毒,使用效氯濃度為100 —250mg/L的次氯酸鈉類消毒劑,對空調進出風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過濾網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鐘后,用清水沖凈晾干。所有教室內無新風的風機盤管系統暫停使用。嚴禁安排學員在密閉環境下學習和活動。
4.嚴肅健康“動態”跟蹤。督促各機構要依法依規開展科學防控,加強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指導機構員工和學員加強個人防護。必須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機構的員工和學員的健康狀況,做好每次培訓缺勤學員原因動態記錄,嚴格落實因病缺勤學員病因追查與登記報告制度,對缺勤、請假、早退的員工和學員,落實專人每天做好電話、網絡訪問,并記錄、匯總相關情況。做好健康監測日報告工作,每天通過“江蘇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報送當日數據和按屬地社區要求做好上報,不得漏報、遲報、瞞報。一旦發現員工、學員有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立即啟動預案,第一時間做好隔離,依規處置,并及時通知屬地社區、衛生疾控、審批登記等相關部門。
(二)工作要求
1.強化使命擔當。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清當前疫情防控的嚴峻性、復雜性,強化“守土有責”的使命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把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增強主動性、前瞻性、科學性,構筑起校外培訓機構和托育機構疫情防控嚴密防線。
2.強化聯防聯控。建立區、鎮(街道)政府、醫院、社區、家長等多層次培訓機構防控工作體系,幫助各類機構準確掌握區教育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衛生疾控、就近發熱門診醫院、所在社區等疫情防控人員名單及其聯系方式,暢通信息渠道,加強協同配合。
3.強化督導檢查。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組織力量,在各類機構“復培”前后開展明查暗訪。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推諉扯皮、把關不嚴、不敢擔當、落實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嚴肅問責,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實處。堅決取締無證無照機構,對不符合防疫條件違規“復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機構應依法依規及時查處。
4.強化應急處置。若發現有發熱等疑似癥狀的學員,各機構應根據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聯系衛生疾控部門請求指導處理,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
5.強化網格巡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按照省政府“蘇政辦發【20xx】98號”和常州政法委“常培治辦【20xx】5號”等文件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托網格化管理體系,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申報驗收,積極推動有序“復培”。細化巡查摸排,對各類機構“復培”中出現的違規違法線索及時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學校防控組。
第5篇: 培訓機構安全應急預案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對照衛生、食堂設備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4、人員調度。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調度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