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合集五篇)
通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7篇) 安全生產關系著家庭的幸福、社會的和諧,為了家庭的幸福與社會的和諧,必須要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合集五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提高我村各類事安全故的救援應急反映能力,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預測和管理,及時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難人員,將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使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免受更大損失,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妥善處理、確保穩定”的原則,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事故預測和管理
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第一步,應是認真有效的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測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工作將大大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率,對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具有重大意義。要做好本工作,應從以下幾點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對村組及企業尤其是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每月一到兩次的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對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組織相關部門盡快排除。
2、監督并督促村組和企業做好具體的應急處理預案。
3、做好本村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當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冷靜指揮,妥善處理,將人民安全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4、認真執行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在接到事故訊息后按照應急處理預案做好自己的本值工作。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確定和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安監站工作范圍內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一)火災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六)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七)污染安全事故;
(八)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產事故上報及現場保護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本村安全生產工作組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鄉政府部門,并實施急救措施。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領導及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迅速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
4、開展事故調查。
(二)工作內容。
1、成立指揮機構。
成立事故處理領導組和現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組織書記擔任。
(1)事故處理領導組由相負責人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
(2)事故處理領導組職能為:
①發生事故時,由領導組下達應急救援指令、信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后,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用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杜絕事故擴大。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鄉政府上報,及時貫徹落實上級的指示。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事故的調查過程中,村要抽調力量,配合上級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四、處置重特大事故的職責分工
事故發生后,村安全生產工作組人員要全力以赴,具體實施相關各項工作。協調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及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及時開展調查和取證等工作;協調電力部門做好保障事故現場搶險施救的電力供應、安裝等,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協調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工作,保證信息暢通;協調衛生部門做好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協調環保部門做好事故處理中的水源、空氣、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它污染源的監測、監控工作;本身要做好情況通報工作,并配合上級部門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開展或協助開展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1.總則
1.1編制依據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中小型企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本》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于我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2工作原則
遵循應急預案啟動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由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施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措施。
2.2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指揮部總指揮:__
電話:__
指揮部副總指揮:__
電話:__
指揮部成員:
劉__
電話:__
馬__
電話:__
2.2.2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具體職責如下: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單位范圍內各類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④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⑤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⑥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2.3搶險搶修組(調運輔助組主管、維修組、安保組、項目系統承包責任人、項目監管部門及相人員)由調運輔助組主管牽頭,各班組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區,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并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2.2.4安保消防組(保安隊)
①負責維持現場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②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并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③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2.2.5后勤保障組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車輛等;
②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監控措施
3.1.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起重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3.1.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1.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現場、倉庫、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④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采用防爆型裝置。
3.1.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采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⑧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3.1.5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②各類氣體分類存放,保持5米以上間隔距離。空瓶和有氣的氣瓶不得混放。
3.2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3.3信息報告與處置
3.3.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保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
③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險情向上級匯報。
3.3.2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人員、部門。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4.2處置措施
①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現場人員、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②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班組、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③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班組、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④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所屬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⑤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4.3事故現場處置
4.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4.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護送至就近醫院。
4.3.3坍塌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3.4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于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發生骨折的護送至就近醫院。
4.3.5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4.3.6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后期處置
6.1事故處理完成后,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行政部存檔備案。
6.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
火災報警:119
公安報警:110
救護報警:120
7.1.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首先實行自救,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報警,尋救支援;
7.1.2現場人員不能自救時,應立即向“119或110”和北京市豐臺區安監局(電話:83656693)及企業安全負責人報警;
7.1.3報警內容:準確報出事故時間、地點、單位、路徑、事故性質;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危險程度及有無人員傷亡;
7.1.4如有能夠,應派人到路口接車;
7.1.5事故期間,除了消防車、搶救車外、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進出。
8.培訓
8.1應急培訓宣傳教育
8.1.1督促、檢查急救與救護人員的政治與業務學習;
8.1.2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對企業的員工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和安全生產的培訓和進行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使員工對企業已經確定的危險目標及周圍可利用的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個體防護用品的分布和使用方法能夠掌握;知道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和采取的預防措施;知道如何安全疏散和采取自我保護措施。
8.2應急預案的檢查
企業應對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①通訊系統能否正常進行;
②安全設施處理步驟是否安全、有效;
③應急救援步驟是否安全、有效;
④應急救援物資是否儲備充足、品種齊全、保管完好;
⑤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是否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⑥應急救援人員對應急預案是否安全掌握。
9.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9.1應急組織紀律
9.1.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9.1.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9.1.3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9.1.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9.2獎勵
9.2.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9.2.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9.3處罰
9.3.1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200元——500元處罰。
9.3.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100元——200元處罰。
第三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第四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⑴、為建立統
一、高效、科學、規范的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防控體系,全面提高本村落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危害,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和促進全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⑵、本預案是本村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全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整體計劃、程序規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的責任義務的工作方案,是指導全村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依據。
2、編制依據: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3、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可能發生或受影響,或已經發生時的,需處置的雷電、洪澇、干旱、臺風、地質、地震、房屋倒塌、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動物疫情、環境污染、群體性的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集體上訪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4、工作原則:統一指揮,快速反應;預防為本,及時控制;
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強化教育,加強管理。
二、組織體系
1、應急協調小組 組長:__X 副組長:__X 成員:__X、__X、__X、__X
2、應急隊伍保障
三、信息報告
1、預防預警:村應建立信息員隊伍,定期應急召開工作例會,對村突發事件做到早分析、早預警、早報告。
2、信息報告程序:發生突發事件后,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緊急時要向“110”報警;村應急值班室或信息接報員接到情況報告后,立即組織先期處置,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在30分鐘內將信息報送到鎮政府應急辦,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3、信息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及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四、應急處置
(一)處置程序
1、發生突發事件,村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帶領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快速召集應急小分隊進行先期緊急處理。
2、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或向“110”報警,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3、投入先期救援
4、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上級領導共同開展先期處置;為上級現場指揮部提供指揮辦公場所,為相關部門的應急隊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善后處置
1、安定事故(災難)后人民群眾生活,匯報村應急預案執行情況及后期處理計劃。
2、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后處理和死者家屬撫恤工作。
3、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民政賑災工作。
4、迅速開展災后恢復和重建工作。
5、開展災情調查和評估工作。
五、應急保障
1、通信保障:村應急值班室與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應急隊伍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2、醫療衛生:村衛生所要根據應急需要,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各項預防工作。
3、物資儲備:儲備一定的應急物資,保證應急物資和場所的臨時征用和借用,保證應急救援隊伍的救援設備。
4、人員防護:指定緊急避難場所。
六、附件
專項應急預案。
第五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一、發現案情立即報警
每個員工在酒店內一旦發現發生了搶劫、綁架、兇殺、槍殺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必須迅速將案情信息傳到總機室(x x x)和監控室(x x x)。
1、員工在發現案情時,不要驚慌失措,應沉著冷靜,就近用電話向總機室(x x x)和監控室(x x x)報警。
2、報警時,應語言清晰地將案發時間、地點、區域、樓層房號、人數及簡要情況報告清楚。告知報警人的部門、姓名或工號。
3、總機室、監控室值班員應迅速準確地記錄案情信息,并立即報告安保部經理。
4、安保部經理接警后須即可趕赴現場,了解案情后,立即向總經理或總支書記匯報。
5、總經理或總支書記接到報告到達現場后,應立即作出是否向長航公安局治安大隊報警的決定。
二、有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
1.安保部:
A、監控室立即通知大堂崗、員工崗封鎖前、后門,禁止任何人員出入酒店,特殊情況需出入的,公安人員到達前,經總經理或總支書記決定;公安人員到達后,由他們決定。
B、監控室通知主管、領班、休息的安保員趕赴現場,劃定警戒線,控制無關人員進入,維護現場秩序。
C、如發現犯罪嫌疑人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應立即將其抓獲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員來后交他們處理。
D、如有人質被綁架,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待公安人員來后配合行動。
E、如被害人傷勢嚴重,應立即與市急救中心聯系前來搶救;如被害人已經死亡,待公安人員、法醫來后配合工作。
F、公安人員勘察現場、調查訪問、偵察案件時,做好配合工作。
G、記錄整個案件的處理情況。
2.客房部:
客房部經理攜帶鑰匙趕赴現場以備急用,按總經理或總支書記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3.工程部:
工程部經理帶一名電工攜帶手電筒,接線板、照明設備以備急用,按總經理或總支書記指令配合安保部工作。
4.前廳部:
A.負責提供涉案客人的資料信息;
B.負責提供辦案人員調查案件的臨時辦公、休息地點;
C.保管客人遺留下來的財物及行李物品。
5.有關部門:
按總經理或總支書記的指令配合安保部或公安人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