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合集六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7篇) 夏季汛期可能會引發很多地質災害,所以汛期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和日常的防洪防汛工作。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合集六篇),歡迎品鑒!
第1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臺風暴潮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_,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國務院設立國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流域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國家防總)負責領導、組織全國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國家防總辦公室設在水利部。國家防總主要職責是擬訂國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等,組織制訂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國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國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長江、黃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設立流域防汛總指揮部,負責指揮所管轄范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總指揮部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流域管理機構的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流域管理機構。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水利部門所屬的各流域管理機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以及水文部門等,汛期成立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流域、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大水利水電工程、有防洪任務的"大中型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部。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級氣象、水文、海洋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2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國家防總,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上級工程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4小時內報到國家防總。
當堤防和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堤防管理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4小時內上報到國家防總。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4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國家防總,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防護的大中城市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江河湖庫和城市防洪預案、臺風暴潮防御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蓄滯洪區安全轉移預案、山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險工險段,還要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蓄滯洪區的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湖泊、水庫、灘涂、人工水道、蓄滯洪區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3.2.3漬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漬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的地方,應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臺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中央氣象臺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信息,省級及其以下有關氣象管理部門應密切監視,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沿海地區,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3.2.6蓄滯洪區預警
(1)蓄滯洪區管理單位應擬訂群眾安全轉移方案。
(2)蓄滯洪區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3)運用蓄滯洪區,當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啟動預警系統,按照群眾安全轉移方案實施轉移。
3.2.7干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蓄滯洪區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
3.3.3抗旱預案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4.1.2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
4.1.3國務院和國家防總或流域防汛指揮機構負責關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由所屬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必要時,視情況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總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1.4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任何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6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4.1.7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4.2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
(1)某個流域發生特大洪水;
(2)多個流域同時發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重點大型水庫發生垮壩;
(5)多個省(區、市)發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發生極度干旱。
4.2.2Ⅰ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總指揮主持會商,防總成員參加。視情啟動國務院批準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并將情況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國家防總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調度,并在24小時內派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國家防總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每天在中央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措施。財政部門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國家防總辦公室為災區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鐵路、交通、民航部門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民政部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衛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域防汛指揮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Ⅰ級響應,可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動員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一個流域發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3)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多個市(地)發生嚴重干旱或一省(區、市)發生特大干旱;
(6)多個大城市發生嚴重干旱,或大中城市發生極度干旱。
4.3.2II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副總指揮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做好重點工程的調度,并在24小時內派出由防總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國家防總辦公室不定期在中央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衛生部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幫助醫療救護。國家防總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抗旱;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為國家防總提供調度參謀意見。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情況,依法宣布本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期,行使相關權力。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加強抗旱工作。受災地區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相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將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國家防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4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洪澇災害;
(2)一省(區、市)發生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或小型水庫發生垮壩;
(5)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災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發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發生嚴重干旱。
4.4.2Ⅲ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秘書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國家防總辦公室在24小時內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地方防汛抗旱。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旱)情監視,加強洪水預測預報,做好相關工程調度,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協助防汛抗旱。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據預案組織防汛搶險或組織抗旱,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家防總。省級防汛指揮機構在省級電視臺發布汛(旱)情通報;民政部門及時救助災民。衛生部門組織醫療隊赴一線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4.5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數省(區、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2)數省(區、市)同時發生輕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4.5.2Ⅳ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情、旱情監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國家防總辦公室。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采取相應防守措施或組織抗旱;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辦公室。
4.6信息報送和處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6.3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同志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4.6.4凡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4.6.5國家防總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國務院,并及時續報。
4.7指揮和調度
4.7.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7.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4.7.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4.8搶險救災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4.8.2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一級相關部門指揮決策。
4.8.3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迅速調集本部門的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部隊等實施。
4.8.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9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9.1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4.9.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4.9.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4.9.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政府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4.10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0.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4.10.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1信息發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國家防總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國家防辦會同民政部審核和發布。
4.11.3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11.4地方信息發布:重點汛區、災區和發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4.12應急結束
4.12.1當洪水災害、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汛情旱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4.12.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協助當地政府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5.1.3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5.2.2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
在抗旱期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5.2.3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蓄滯洪區分洪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分泄大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大洪水時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2.7物資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頻繁發生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調用。
嚴重缺水城市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8資金保障
(1)中央財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用于補助遭受特大水旱災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防汛搶險、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搶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2)國家設立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專項用于大江大河重點治理工程維護和建設,以及其他規定的水利工程的維護和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5.3技術保障
建設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形成覆蓋國家防總、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5.4.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1)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習,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省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
6.1.1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1.3當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6.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6.4蓄滯洪區補償
全國重點蓄滯洪區分洪運用后,按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進行補償。其他蓄滯洪區由地方人民政府參照《蓄滯洪區補償暫行辦法》補償。
6.5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各級防汛抗旱部門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7.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7.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7.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輕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31%-5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21%-40%。
7.1.12嚴重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達51%-80%;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達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區域作物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農(牧)區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所在地區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發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壞,導致城市實際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實際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7.1.15城市輕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現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現明顯的缺水現象,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受到較大影響。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現明顯缺水現象,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嚴重影響。
7.1.18城市極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現極為嚴重的缺水局面或發電供水危機,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受到極大影響。
7.1.19大型城市:指非農業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
7.1.20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國家防總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江河、地區和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積極開展國際間的防汛抗旱減災交流,借鑒發達國家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國家防總聯合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2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夏季暴雨季節即將來臨,雷雨天氣也將增多,為防止出現雷擊傷人事件和洪水災害,確保學校防雷、防洪、抗汛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教育局有關工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我校防雷、防洪、抗汛工作在縣教育系統防洪抗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防雷、防洪、抗汛領導小組由校長劉新敏(電話:__)任組長,副校長趙雙平任副組長,趙存建、王占峰、馮永發、許占喜、聶國立、馮鎮山、韓書利、吳中義、房軍田、王玉芳、王進民、李景須、焦西平、張昭宇、劉志芳、王榮愛、王立國、王志偉、趙建賓、孫偉強、李同國、王云濤、李金山、郝永建、趙文平、劉煥中、聶連珠、趙振良、牛偉強、李海如為成員。總務處兼防洪抗汛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為指揮部,李海如同志為聯絡員。
2、主要職責
⑴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⑵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學校師生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⑶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全校師生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水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
二、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要統一協調,形成合力,切實做好預防工作。校長是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充分認識防洪工作的重要性,本著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結合本學校實際,早動手、早安排、早準備,積極落實防治工作。并明確各自職責,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通,隨時保持通信暢通。
2、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按照有關防雷、防洪、防汛的要求,學校安全員負責關注近期天氣預報,并及時向全校師生通報。防止突發災害。對危墻、危廁、危房等重要部位要設立警示標志并給予及時維修;及時清理水溝,保持水流暢通。
3、切實落實洪水防治措施。學校防洪減災領導小組要及時同上級部門取得聯系,對學校洪水災害的危險性進行預測,對危險程度做出評價、預測。在暴雨活動期間,要盡量避免組織大型師生集會及活動;在考試期間全力防范,確保考試順利進行。一旦發生災情,要及時上報,及早啟動防洪水應急預案,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開展學校房屋,周邊地貌調查,科學制定洪水災害防治措施。在學校防洪減災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互通情報,確保信息暢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及時掌握天氣情況。要根據已查出的危險點、隱患點落實防災預案和群策群防網絡,為制定防洪水災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確的依據。
5、發生雷雨天氣時,總務處負責切斷電源并拔掉有線電視、網線等。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利用廣播、集會、班會、專題講座等形式對師生進行防洪方面的安全教育,積極開展防洪減災的基本知識、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災意識和防災知識水平。并在全校范圍內作一次防雷知識宣傳,確保每位師生都知曉防雷基本常識。同時要加強對師生的思想疏導工作,不要造成不必要恐慌,確保正常教學秩序。
7、完善各項制度,增強應急反應能力。要進一步完善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各部門要實行值班、帶班制度,對危險地帶進行巡回檢查,落實預防措施,總務處儲備一些防雷、防洪、防訊應急物資,并認真檢查了校舍的避雷接地裝置。變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
三、防雷、防洪、防汛應急措施:
1、接到上級防雷、防洪、防汛指示或發生災情后,學校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雷、防洪、防汛工作。各有關人員隨時準備執行防雷、防洪、防汛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校區全面進行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雷、防洪、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學校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防雷、防洪、防汛的物資準備。
7、全體教職工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迅速參加學校的搶險救災工作。
⑴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汛區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⑵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發生破壞性汛情后滋生其它災害。
⑶迅速開展以搶險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困、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安全區救護站搶救。
⑷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8、迅速了解和掌握學校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及時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9、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在安全區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包括教育教學秩序,全力維護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
10、本預案從20__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3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認真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項準備。確保溝河排水暢通,確保群眾房屋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尤其要把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主要措施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繼續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標準做準備,堅持防洪、除澇并重,確保度汛安全,努力減輕災害損失,保證城鄉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開展危房普查登記
各辦事處、行政村要對本轄區內危房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適宜居住的房屋,要堅決封閉,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保持泄洪溝渠暢通
南關溝、北關溝及古蔡河是我鎮境內的主要排洪通道,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明確專人進行管理,對淤積雜物及時清理,確保河的暢通無阻。
(三)、做好農村田間排澇
田間排澇工程是我鎮防汛排澇的一個薄弱環節,也是造成局部農作物受災減產的重要原因。各行政村要以村組為單位,積極發動群眾,組織強有力的田間突擊隊,打通地頭溝、竹節溝、枕頭溝,清除路埂、路壩,做到小溝通大溝、大溝通河流,重點解決地不通溝、溝不通河、田間排水無出路的問題。
(四)、搞好城區排水管道清淤
各辦事處要對本轄區地勢低洼,易積水區域搞好排水管網的普查,并抓緊完成管網的清淤,清除阻水障礙,保證排水暢通。小街小巷下水道清理工作,由各辦事處負責組織當地群眾實施。城市主干道排水管道積水問題,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寫出專題報告,敦促城建部門盡快實施清淤。
(五)、組織防汛應急隊伍
在鄉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及時成立應急分隊,及時趕赴災區現場。要堅持“以人為本”、“生命第一重要”的原則,充分調配醫務人員到現場出診搶救,首先搶救傷員,再搶救財產物資。
(六)、做好防汛物資準備
鎮財政將__萬元防汛經費納入預算,同時按照“備而不集、用后付款”的辦法,保質保量的做好編織袋、鐵絲等防汛物料的儲備,編織袋儲備要達到x萬條,鐵絲要達到__斤以上。常備物料專人負責、嚴禁挪用,保證備得足、運得出、用得上。
三、強化領導
認真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鎮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各辦事處、行政村也要相應成立領導組織,明確辦事處總支書記、行政村支部書記是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嚴明紀律
防汛工作事關大局,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樹立和落實科學實踐觀、構筑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防汛搶險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鎮、辦、村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注意雨情、水情、災情,確保汛情信息的上通下達和防汛指揮命令的落實,對在防汛期間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4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根據項目辦下發防汛應急預案與要求,為做好蒲河流域道路工程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水毀造成的財產損失,確保路基、橋涵等基礎設施和施工工地、駐地等工作的安全度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項目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蒲河流域道路工程在發生以下水毀險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路基、橋梁及涵洞等施工部位發生水災造成重大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2、施工工地、駐地等發生水害造成重大險情。
二、實施原則
1、防汛高于一切;
2、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4、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5、各標段管理,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三、現場應急小組及主要職責
現場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1、制定應急處理預案。
2、成立現場通訊聯絡組、物質保障組、應急搶險組、善后處理組、原因調查組等險情水毀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職責人、聯絡人。
3、接報險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水毀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4、險情事故發生后,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景,及時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險情水毀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景。
5、及時落實應急處理指揮部及上級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6、對于已經報告的險情水毀搶修進展情景,要隨時續報。險情水毀搶修完成24小時內,構成完整的書面材料報應急指揮部。
7、水文氣象組每一天密切關注氣象局預報的天氣及沿線河流的水文情景,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景,及時匯報。
8、通訊聯絡組工作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負責內外的通訊聯絡,要配備通訊聯絡工具,隨時堅持聯系暢通。一旦發生人員傷亡及重大安全隱患,立即聯系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9、應急搶險組工作人員要配備搶險裝備,在汛期要確保堅持隨時待命狀態,各類搶險車輛堅持油料充足、運行良好。一旦汛情到來,確保人員、設備及時到位,本著“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則,進取救治受傷人員,解救水困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千方百計地做好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工作。
10、物質保障組工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救援處理工作需要,負責搶險防汛物資的保管、發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鎬鏟、草袋、繩索、沙石等搶險用品及繃帶、擔架等醫護用品;預先設置緊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場所,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現場人員能得到及時疏散和安置。
四、應急報警機制
應急報警機制由應急上報機制、內部應急報警機制、外部應急報警機制和匯報四部份組成。它的形式為從下而上,由內到外,構成有序的網絡應急報警機制(見下圖)。
應急上報機制
經過危險辯識體系獲取危險源突顯特征后,第一時間報告現場應急小組負責人(標段),現場應急小組負責人(標段)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內部應急報警機制
應急預案啟動后,現場應急小組應拉響反應警報,經過電話、手機通知相關人員以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反應狀態,應急反應組織進入應急預案及應急計劃實施狀態。
外部應急報警機制
內部報警機制啟動的同時,按應急指揮部的部署,立即啟動外部應急報警機制,向鄰近標段項目部、周邊已建立外部應急反應協作體系、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報警。
五、險情水毀應急與救援
1、當得知發生險情水毀或收到水災險情水毀呼救后,應急指揮部按照應急處理險情水毀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險情水毀發生后,現場應急小組組長應當立即到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3、到達現場后,各險情水毀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現場應急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六、險情水毀報告
險情水毀報告應包括以下資料:
1、發生險情水毀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險情水毀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水毀情景、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險情水毀原因、性質和初步確定;
4、險情水毀搶修情景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險情水毀搶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險情水毀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七、防洪防汛重點檢查監控資料
各現場應急小組要實行嚴格的汛前檢查、汛期監控、汛后復查的檢查監控制度。安排專人分工負責,對現場的臨建設施、基坑設施、施工用電等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
1、臨建設施
臨建設施包括:職工駐地、辦公用房、加工場地、庫房等。
監控人的職責:全面檢查臨建設施的安全狀況,如有裂縫、傾斜、變形現象,及時采取加固、翻修,達不到要求的必須拆除重建;暴雨天氣必須安排專人進行不間斷巡查;隨時觀察風雨對臨建設施的影響、損害情景,及其基坑、腳手架、起重設備等可能對臨建造成的破壞,如有危險立即將臨建內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2、基坑設施:
基坑設施包括:路基邊坡防護工程、樁基施工、土石方開挖等。
監控人的職責:隨時觀察基坑邊坡有無出現裂縫、滾石、坍塌等現象,基坑支護有無變型,沿線路基邊坡毗臨建筑物、結構物的變化情景;對毗鄰街道、建筑物、山體、臨建設施的基坑設施要重點檢查監護;如若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立即對危險區域進行封閉,撤離人員停止施工,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派專人值班,嚴禁無關人員接近危險區域,并立即上報;汛期過后對基坑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施工。
3、臨時用電
臨時用電包括:施工用電、生活用電等。
監控人的`職責: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線路,嚴格實行"三相五線制",確保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各類配電設施的防雨設施防護完好;暴雨天氣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并準備好應急照明器材。汛情過后,對配電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貼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電施工。
八、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的恢復工作
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構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供給資料。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供給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九、具體實施措施
1、將不宜在雨期施工的工程提早或延后安排,對必須在雨期施工的工程制定有效的措施。晴天抓緊室外作業,雨天安排室內工作。注意天氣預報,作好防汛準備。遇到大雨、大霧、雷擊和6級以上大風惡劣天氣,應當停止進行露天高處、起重吊裝等作業。暑期作業應當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作業的場所應當采取通風和降溫措施。
2、做好施工現場的排水
(1)根據施工總平面圖、排水總平面圖,利用自然地形確定排水方向,按規定坡度挖好排水溝,確保施工工地排水暢通。
(2)應嚴格按防汛要求,設置連續、暢通的排水設施和其他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溝;
(3)若施工現場臨近高地,應在高地的邊緣(現場的上側)挖好截水溝,防止洪水沖入現場;
(4)雨期應設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5)路基土石方挖填作業區,杜絕出現明顯的凹凸現象,并始終堅持必須的泄水坡度,不允許有積水,雨后如出現積水的區段,尤其是正在作業的施工面應及時排放。切忌挖填區土石方被雨水浸泡,在施工區及施工區域邊沿結合周邊的施工環境和地貌設置施工排水溝與截水溝和集水坑,并與擬建的排水溝、周邊的溝、渠、河道有機的結合應用。做好整個施工場區內的排(防)水系統建立在降水、排(抽)水工作。
3、運輸道路
(1)臨時道路應起拱5‰,兩側做寬300mm、深200mm的排水溝;
(2)對路基易受沖刷部分,應鋪石塊、焦渣、礫石等滲水防滑材料,或者設涵管排泄,保證路基的穩固。
(3)雨期應指定專人負責維修路面,對路面不平或積水處應及時修好;
(4)場區內主要道路應當硬化。
4、臨時設施及其他施工準備工作
(1)施工現場的大型臨時設施,在雨期前應整修加固完畢,應保證不漏、不塌、不倒,周圍不積水,嚴防水沖入設施內。選址要合理,避開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災害地段。大風和大雨后,應當檢查臨時設施地基和主體結構情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雨期前應清除溝邊剩余的棄土,減輕坡頂壓力。
(3)雨后應及時對坑槽溝邊坡和固壁支撐結構進行檢查,深基坑應當派專人進行認真測量、觀察邊坡情景,如果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當立即采取措施。
(4)雨期施工中遇到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山洪暴發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等情景時應當停止土石方機械作業施工。
(5)雷雨天氣不得露天進行電力爆破土石方,如中途遇到雷電時,應當迅速將的腳線、電線主線兩端連成短路。
(6)大風大雨后作業,應當檢查起重機械設備的基礎、塔身的垂直度、纜風繩和附著結構,以及安全保險裝置并先試吊,確認無異常方可作業。軌道式塔機,還應對軌道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軌距偏差、軌頂傾斜度、軌道基礎沉降、鋼軌不直度和軌道經過性能等。
5、按照安全值班表每一天有兩位管理人員值班,發現災情及時向有關防汛部門匯報,同時項目經理及施工員要保證手機24小時開機,以便發現汛情時,值班人員及時與其取得聯系,保證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指揮防汛。
第5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汛期雨季即將來臨,為確保小區和地下車庫安全排澇,確保業主車輛停放安全,保證業主生活秩序正常有序,根據各級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來關于防洪防汛工作要求,結合____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防洪工作應急預案。希望我們____管理處主管人員能夠各司其職,充分發揮主管人員領導能力,帶領各部門員工,竭盡全力做好防洪期各項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__X
組成員:__X、__X
搶險隊伍:管理處各部門主管、辦公室人員、工程維修人員、全體安保人員
二、防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市、區物業關于防汛排水指示精神,全面指揮____小區防汛工作。按照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安排,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____小區防汛工作中出現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區,堅持自保、自救,確保小區汛期安全。
2、準備足夠防汛物資,根據出現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負責檢查、監督防汛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防汛物品準備情況;確保業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杜絕小區凹陷區域排水不暢和地下室存水等問題。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小區內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和業主財產不受損失;及時收集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業主防汛意識;確保無事故發生。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防汛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24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離崗、脫崗。如遇大雨,經理及各級主管、安保班長必須到崗,辦公室人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
2、建立安全責任制。管理處領導人將具體工作分布到位,做到各個區域都有直接責任人。對不能按時到崗人員和不認真負責而造成損失人員實行問責制,造成重大損失要追究責任。
3、聯系工作。安保部門應對有車業主進行經常性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車輛停放秩序。客服人員應了解,所有地下車庫業主通訊聯系方式,必要時通知業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應密切關注雨水情況和小區內有關道路通暢情況,做好與全體業主聯系準備工作。
4、物資準備和各部門具體職責。根據____小區實際情況,對重點部位要加強巡視;各部門分工明確;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專人負責監視;并做出相應排險措施;以下是各部門明確分工與職責:
財務部:竭盡全力保護好財務部生命、財產安全。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自保同時,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救災工作。
公共事業部:在汛情來臨時,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體業主間溫馨提示工作,對災情相對嚴重幾座樓層,要重點記錄汛情信息,必要時電話通知業主告知詳情。如有業主求救電話,應詳細記錄業戶詳細住址(樓層號、單元號、房間號、聯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申請增援。
綠化保潔部:充分做好汛期綠化植被保護工作和小區保潔工作。在惡劣天氣時,采取相關措施保護花草樹木成長。雨后做好小區衛生清掃工作,讓小區每個角落時刻保持衛生清潔。讓在住業主感受到環境清新自然,通過我們努力讓小區業主生活環境更加美好。如有業主屋內或倉庫有進水現象,應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幫助業主做好清掃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人員應定期檢查小區內水、電設備,汛期要適當增加檢查頻率,確保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檢查各排水管道暢通情況和應急使用情況。險情發生時救援物資包括:
1)應急燈具要充足電量,以備夜間使用。
2)沙袋若干,將沙袋放在地勢較低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作用,避免上游雨水匯集到地勢較低區域,造成危險。小區內幾個容易積水樓層有A1、A3、A5、C1等幾個地方,要密切關注積水情況。災情結束后要立即將沙袋搬離至隱蔽區域,并做好保護工作,以免影響下一次使用。
3)準備鐵鍬5把、帶鉤鋼筋5根,必要時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開下水道井蓋,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速度,避免雨水沖進地勢較低車庫或倉庫。災情結束后要立即放置井蓋到原處,以免發生危險。
4)排水設備,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地方,并定期檢查設備工作情況。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暢,應用排水泵將此區域積水排至其他順暢區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凈,并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衛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電話,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救援和保衛工作,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關鍵時刻幫業主排憂解難。
四、按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一)第一預案:
當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時,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總結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辦公室人員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二)第二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或進行緊急部署。物業辦公室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頭等大事來抓。
(三)第三預案:
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搶險小組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對小區內部和地下室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臨時排澇設備進行強排。確保業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
以上各組各部門應恪盡職守,安全度汛,確保業主生命財產及公共財物安全,越是關鍵時刻我們越要有組織有紀律;關鍵時刻義勇當先、臨危不懼。時刻把業主利益放在頭等位置。讓總公司領導放心,讓業主滿意是我們義不容辭責任。
第6篇: 2023年汛期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編制目的
當洪汛到來時應急救援人員能夠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及時控制和消除施工過程中洪澇災害的發生,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設備、物質、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損害。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防汛方針,確保
三、工作目標
強化汛期防護,消除或降低洪汛災害事故,確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項目部防洪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王玉平副組長:劉長慶李際兵組員:各部門負責人及施工段工長
2職責:
(1)組長:負責事故的決策和全面指揮,調動各工區的救援人員、設備、物質等資源。
(2)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指揮,組織相關人員盡快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組:接到現場報警通知以后,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匯報事故概況,并通知各組應急負責人做好應急出發準備工作。
(4)疏散引導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現場閑雜人員及疏導交通,引導救援人員、物資車輛、設備進入救援現場,保護好現場。
(5)現場技術組:制定搶險方案并進行論證,組織現場救援人員落實施救措施。
(6)物質設備車輛保障組:組織好救援物質、設備、車輛的進場施救,協助搶險人員對設備進行維護,對搶險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
(7)救護組: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
五、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現有的施工機械如挖掘機、裝載機、抽水機、發電機、以及木板、鋼管、槽鋼、方木、鐵絲、麻袋、碎石、黃沙等急救物資。
(2)各種急救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
六、預防措施
1、各施工段負責人在項目經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狀況編制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配備各種應急物資、設備、人員,發現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組織人員按預案進行實施。
2、項目部負責人應時刻關注當地天氣,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預警機制,做到早預防、早預報,提前督促物資部門做好救援物質、設備人員的調配組織工作。
3、接到有關洪汛緊急警報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并組織項目經
七、應急響應
1、一旦發現洪汛險情,值班人員應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員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報告項目部防汛防洪應急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險情以后立即報告上級管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救援現場,并有序地組織施工現場的救援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救援總指揮立即組織工程隊負責人及記住人員對狀況進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施工便道暢通、疏通道路的側溝、并對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設備、撤離施工人員、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確決定。
必要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以求得援助和指導,并及時向監領導報告。
同時應組織全體搶險人員根據災害事故狀況的特點,實施有效的應急措施,爭取短時間內,努力將損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復生產及應急搶救總結
1、搶險救援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寫出《災害狀況分析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員評審該應急救援預案的適應性,部分條款不適應則予以修訂。
2、組織建立單位、業主等相關單位召開恢復生產會,對水澇災害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確定恢復生產應采取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