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應急預案(通用3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叉車應急預案(通用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叉車應急預案篇1
第一章 總 則
一.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 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一. 指揮部
公司成立緊急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行政部門和安全部門主導和監管,各部門具體配合落實,發生緊急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總務部李基俊、財務部李基俊、質量部王志剛、生產部鄭世清、安辦張冬雷組成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整個救援工作。
二. 指揮機構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改,成立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進行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和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緊急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向上級匯報情況,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 人員分工
總 指 揮:吳永根
副總指揮:張冬雷
組 員:馮子旺、鄭世清、王志剛、李基俊、文勇日、金光龍
四. 緊急事故處理架構圖
第三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 本單位如有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一) 組長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 在向組長報告的同時,向其它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
二、 本單位如發生重大事故后,現場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最高負責人應盡快引導有關部門事故處理人員迅速進入現場。
三、 本單位叉車注冊在異地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當馬上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同時向其他相關部門報告
第四章 應急處理
一. 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后,本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二. 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三.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四.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五. 公司叉車設備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如下:設施設備開始老化,特別是叉車24小時運作使用頻率較高,如果帶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員疲勞駕駛,很容易發生叉車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和公司財產損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時加強對叉車的維護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個別員工發現問題不報帶病操作的將嚴肅處理,在每次班前會上都要對員工進行講解。
⒈ 不能疲勞和酒后駕駛;
⒉ 操作叉車前要對水、油、電瓶的用電情況、剎車、燈光等進行全面的檢查;
⒊ 叉車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嚴禁停放在商品旁邊,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叉車故障及時報修,嚴禁叉車帶病作業;
⒋ 在作業叉車過程中要按叉車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牢記安全生產,做到“三不傷害”。
叉車應急預案篇2
1.演練目的:
根據我公司制定的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有關要求,為檢驗和評價建筑施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應急救援組織、設備、措施的應急速度和能力,以及時有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如發生事故時,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方案。
2.演練時間
7月10-7月10(具體時間待定)
3.演練方法
演練地點:保利百合花園西區9#樓施工現場位置。
演練單位:山東琴崗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部。
事故類型:觸電、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中毒、火災(演練時確定事故類型)。
事故發生的時間:擬定在上午9時5分至9時10分之間。
應急響應:事故現場負責人(項目總監)報告-企業負責人(法人或安全生產副經理)報告-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
報告內容:
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驗損失估計
事故搶救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事宜上報單位,上報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救援隊伍人員:根據不同類型事故的發生、公司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由公司副經理帶隊,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各種人員要求男性身體健康,各工種中的工具及防護用具配備齊全。
救援機械及物資:
救援組要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型,及時有效調動所用的機械和物資協調作業。
救援行動:
救援組統一指揮救援行動、救援組人員根據指揮的命令,采用機械、工具、防護設施快速采取救援工作,對搶救出人員,由專業醫護人員決定進行現場臨時搶救,并快速送往附近醫院搶救。
應急結束
救援工作完成后,清點人數、檢查有無人員負傷或不良反應,檢查清點出動設備、機械工具材料等情況無誤后,與現場項目負責人交接后統一撤離。
叉車應急預案篇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1、事故類型與性質?
叉車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側翻、失控行駛、起重鏈和貨叉架變形傷人等現象。
叉車事故屬于特種設備常見的事故。一旦發生叉車事故,嚴重威脅現場工作人員安全。
2、應急處理原則?
預防為主,統一指揮,搶救傷員為主,最大限度地挽救人員及財產損失,廠內自救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領導小組?
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貝世宏任組長,**波、杜天平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顧海濱、劉金、王學寶、盛壽才、王邦培,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3.2職責??
3.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3.2.1.1組織指揮本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3.2.1.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2.1.3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3.2.2組長的主要職責
3.2.2.1負責召集、協調本單位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3.2.2.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副組長的職責:
**波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杜天平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3.2.4組員的職責:
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危險源監控方式??
生產設備部、公司辦公室及叉車使用單位應定期對叉車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1.2危險源監控方法?
叉車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如下:
4.1.2.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駕駛;
4.1.2.2叉車司機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2.3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出現損壞;?
4.1.2.4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有泄露;?
4.1.2.5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沒有充足等。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方式?
叉車使用單位應建立并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預警,叉車使用單位務必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安全例會等制度,每月結合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定期對叉車進行安全檢查,通過上季度安全工作總結,研究完善下季度安全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
當事故發生時,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的叉車傷害事故信息后,應立即報告給叉車使用部門領導或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叉車使用部門領導或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
4.2.2預警方法??
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確認導致叉車傷害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叉車使用部門及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5?、信息報告程序?
叉車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及時、主動地報告該部門相關領導,事故發生單位立即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在1小時內向公司領導、調度報告,同時要對報告內容做詳細登記備案,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程序關閉,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該信息方可消號。?
6?、應急處置??
6.1應急指揮
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后,本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2現場保護
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6.3資源調配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6.4應急避險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