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三篇
責任書現實很常見,但不一定會寫。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的文書。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煙花爆竹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文三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煙花爆竹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1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生,確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則,確保兩節期間(臘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 鄉安監辦、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等相關部門,對全鄉內煙花零售點進行選址和監管、打擊轄區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各煙花爆竹經營點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條 煙花爆竹實行定點批發、定點經營,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必須統一到我縣具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資格的兩家單位進貨和配送。
第三條 禁止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點持證經營,嚴禁一證設多家,一店設多點行為,不得離店經營,店外擺賣,流動經營,沿街兜售,嚴禁試帆燃試放。
第四條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內沒有其它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100米安全距離。
第五條 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水桶),并張貼明顯的“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標志,嚴禁私存煙花爆竹產品,不得超許可范圍經營,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
第六條 杜絕爆炸、火災事故的發生,因管理不當和違規經營造成爆炸、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從2X年2月11日至2X年3月5日止),安監辦存檔一份,經營戶留存一份。
王寶營子鄉安監辦
經營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X年__月__日
煙花爆竹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2
甲方:魏家臺鎮人民政府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有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簽訂魏家臺鎮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乙方在零售經營場所,全年不得發生火災和煙花爆竹爆炸傷(死)人事故。
2、乙方全年不得發生直接財產損失達20__元的其它各類事故。
3、乙方必須組織經營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乙方在銷售經營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合法經營,不得從非法渠道進貨。
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
1、及時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及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
2、認真組織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會議和安全培訓教育,并認真貫徹落實。
3、幫助和指導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組織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
5、經常性地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查出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6、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合法經營。
7、配合上級安監部門做好各項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附則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于年底進行考核,如乙方執行較差,甲方將按照《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煙花爆竹管理法規進行處罰;對合法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執行好的經營戶,將給予通報表揚,以作示范。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煙花爆竹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3
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為預防爆炸、火災等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朝陽市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 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堅持控制總量,按銷售許可證指定的地點銷售。
二、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業務。
三、 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配戴胸牌上崗銷售。
四、 銷售攤點嚴禁經營和銷售未貼標識碼的煙花爆竹,不得燃(試)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或有人舉報,除沒收所售無標識的商品外,將吊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五、 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在指定地點設置帳篷進行銷售。并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六、 安監站要加強與當地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檢查。對一證多用或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等非法經營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
七、對不按許可證批準數量儲存的,及未達到上述要求的,將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三年內不再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