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規章制度四篇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為一紙空文;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庫管理規章制度四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篇1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十五、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篇2
為更好的規范倉庫作業現場秩序,防止庫存貨物在庫情況以及商業機密泄露,特制訂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或進入倉庫的規定《倉庫進出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門人員因業務需要,需陪同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倉庫的,應事先確定參觀庫區與部位,事前通知倉庫負責人,以便予以接待。
2)本公司各部門人員因業務需要,需陪同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倉庫的.,應事先確認參觀庫區與部位,事前通知項目部負責人,在征得項目負責人同意后方予以接待。
3)非本公司客戶,倉庫一般不予接待。除政府等部門組織與安排的參觀活動,必須經公司或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在防止泄露庫內貨物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準予參觀。
4)客戶與外來人員在進入倉庫前,須在安保門崗處登記與領取(佩戴)胸卡。
5)未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不得將隨身攜帶的物品或包裹帶入倉庫。
6)參觀期間,須在部門人員或安保人員陪同下,于庫區安全通道行走參觀。為確保人身安全,一般不得進入貨架區、儲存區,并嚴禁煙火。
7)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倉庫內攝影、攝像。
8)客戶與外來人員離開倉庫時須歸還胸卡,并在人員進出登記本上銷賬。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篇3
一、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
二、倉庫保管員有權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并應在食品進庫后實行分類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
2、洗潔用品、藥品、 強烈氣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
3、定型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分架存放;
4、肉類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進冷庫。肉類及其制品應有容器盛放,室溫應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溫度應控制在0~13℃,鮮蛋應存放在0~1℃范圍內。應每三天進行一次冷庫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潔;
5、庫存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標簽,做到先進先出,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6、搞好倉庫內、外環境衛生,與食品倉庫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
三、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凡食品包裝標識不清楚或無標識的,不得進入食品倉庫。
四、對由于庫存時間過長而超過保存期限的,或發現由于其它原因出現腐敗變質、酸敗、生蟲、霉變的食品,一律不得交付下一工序進行加工。
倉庫管理規章制度篇4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入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需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按照電力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內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交流電鐘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應當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要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的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
7、儲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 離或密封式電器照明設備。
8、化學易燃物品庫不應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獨立設置時,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遠離人員密集場所和經常有明火的部位,并應根據防雷的要求裝置避雷設備。
9、各種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庫,分區,分類儲存,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應在特殊物品的庫房門外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0、物品應按 "五距" 要求碼放:
a、頂距: 貨垛距頂50厘米;
b、燈距: 貨距燈50厘米;
c、墻距: 貨垛距墻50——80厘米;
d、柱距: 垛與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貨與垛之間為100厘米,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并應有專人負責定時測溫。
12、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 積水的地方。
13、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和閃點在45攝氏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且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4、化學易燃物品在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其客器應當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外,應設置明顯標志,在庫房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及動用明火。
1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17、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8、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負責撲救初起火 災。
19、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 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