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管控工作方案精選3篇
工作方案是對未來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較強的方向性、導性粗線條的籌劃,是應用寫作的計劃性文體之一,在現代領導科學中,為達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決策助理人員高瞻遠矚,深思熟慮,進行周密思考,從不同角度設計出多種工作方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來人員管控工作方案精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 外來人員管控工作方案
1.在建項目何時復工,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峽建設公司和**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指令,統一部署安排執行,不得擅自提前開工。
2.允許復工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員、設備有計劃進場。項目各級管理人員、承分包商管理人員進場前必須確保無疫情。
3.湖北省范圍內民技工原則上不得返往工地(武漢市、孝感、恩施、黃岡、黃石、咸寧等周邊城市務工人員嚴禁返崗),因工作急需或已返往工地的,需提前向總承包項目進行報備,經唐山豐南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往返工地,總承包項目部負責組織隔離觀察,隔離時間為14天,隔離期滿后,確認無異常,方可培訓上崗;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就近醫院治療。
4.復工后,由總承包項目部安全部和綜合辦公室負責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個人實名制信息登記和崗前三級教育培訓;對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嚴禁使用,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把關、誰負責”的原則。
5.各承分包商指定專人對返崗和新進場人員入住房間、自有食堂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和清潔,并安排專人對返崗和新進場人員進行疫情防范相關知識培訓;并實施施工區域人員進出檔案,做好排查和登記,做好疫情防范藥品、消殺藥品、防護用品的配置發放工作,督促工人做好防護用品的佩戴,每日實施體溫檢測;要嚴禁工人扎堆休息或扎堆就餐,現場管理人員要做好監管。
6.安排專人、專班對公共部位、辦公場所、食堂、車輛進行定期消毒,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佩戴情況,切實做好防疫工作;疫情解除前對項目所有辦公場所進行管制,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原則不許外來人員進入;對食堂工作人員重新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7.疫情期間,嚴禁涉及私人郵件、快遞(含外賣)寄送到單位。
8.項目業主或地方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要求,堅決服從業主和地方政府指示并嚴格落實。
第二篇: 外來人員管控工作方案
根據中央和省、市、縣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會議、文件精神,根據我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徹底扭轉部分群眾麻痹大意思想,提高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意識;徹底改變部分群眾漫不經心思想,遏止住春節期間群眾聚集性活動,嚴格排查和監控所有外來人員,做好醫學觀察并及時上報,嚴格控制本鄉轄區內人員流動,堅決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實現十五個村(社區)轄區內戶外無人走動,戶內無人聚集,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工作內容
在排查監測工作安排的基礎上,各村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將人員統籌協調好,凝聚磅礴力量,在村內自然組實施網格化管理,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每個環節有專人負責,實現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將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到每家每戶每人,實現排查監測管控全覆蓋。
在各村(社區)管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立以下幾個工作組,加強網格化管理,務必將疫情管控措施落地落實。
(一)組建外來人員標識組。明確專人對所有排查出來的外來人員(特別是湖北武漢地區)的房前張貼“謝絕來訪”標識牌,內容要言簡意賅、直面主題,起到無人登門拜訪作用。同時,標識組工作人員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引導群眾積極配合。
(二)組建道路執勤組。各村明確專人在主公路及通村公路上設點執勤,登記好所有進出人員的基本信息,對走訪、探親行為要予以勸返。江豐村、光明村要嚴格對外鄉人員進行醫學觀察,凡有咳嗽、發燒等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落實好相關工作要求。
(三)組建流動宣傳規范組。一是將鄉統一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宣傳音頻,利用“村村響”和“流動宣傳車”在全村進行“地毯式”“轟炸式”播放宣傳,不留死角,提高群眾防控意識。二是開展宣傳工作同時,對過往車輛和行人要進行“一對一”宣傳(不放過任何一輛車和任何一名群眾),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勸止群眾不串門、不走親、不訪友,不參與趕集、聚餐、打牌等聚集性活動。同時,也要入戶開展宣傳工作,對有多人聚集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勸散,對屢次勸止不聽的農戶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從重嚴肅處理,絕不手軟。在全鄉范圍內營造“自我保護、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三是要積極在本村寨微信群和QQ群內發布相關疫情防控知識和工作掠影,提高群眾意識,增強群眾參與感,實現群防群治的防控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鄉黨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大力度,全力以赴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上來。各村(社區)要按照此方案要求,迅速開展工作。
(二)嚴格做好防護措施。各村(社區)要統籌節約使用口罩,入戶開展工作務必戴好口罩并做好防護措施,鄉黨委政府將對“不戴口罩”“不定時測量體溫”等不負責任行為的責任人予以嚴肅問責,各村干部要自覺遵守,相互監督。
(三)嚴肅工作紀律。堅決執行鄉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嚴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各自工作職責,認真抓好轄區人員流動管控工作措施的落實,對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追責問責。
第三篇: 外來人員管控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外省市來津人員的管理工作,堅決保障東麗區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區蔓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在東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社會維穩組、群防群控組、農業農村組、企業防控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對外來人員的登記,加強對社區、老村臺、企業外來人員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種手段全面排查,確保對我區外來人員信息清、底數明、無遺漏。二是防控到位。嚴把各進出口,做到體溫檢測全覆蓋、車輛檢查全覆蓋、口罩佩戴全覆蓋。三是報送到位。發現存在疫情風險的外來人員要及時上報。四是處置到位。對于工作中發現的`疫情風險,做到風險不排除,工作不中斷。
二、職責分工
(一)外來人員登記
1.機場、車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記由社會維穩組負責。具體由公安部門逐車、逐人指引外來人員掃描二維碼登記,填報相關信息。
2.社區外來人員登記由社會維穩組負責。組織街道、社區在小區出入口張貼二維碼,監督外來人員掃碼登陸填報信息,社區民警通過社區微信群推薦二維碼,引導返津人員登陸填報。
3.老村臺外來人員登記由農業農村組負責。組織指導相關街道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進村路口、檢查站張貼二維碼,監督外來人員登記填報。
4.企業中的外來人員登記由企業防控組負責。在各企業出入口張貼二維碼,監督企業逐人填報返津復工人員信息。
(二)社區外來人員管理
由群防群控組依托網格化管理體系,以黨群網格綜合信息平臺為支撐,組織網格員廣泛宣傳、挨家挨戶走訪排查,采集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外來人員來津、隔離、解除隔離等疫情臺賬,監督外來人員居家隔離情況。落實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區道路;封門閘,核準居民出入;封車號,摸排業主車輛;封夜崗,監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區出入口設立登記點,檢測來人體溫及個人防護情況,實現社區24小時防控不漏人。
社會維穩組要統籌公安部門強化對私房出租戶的管控,在各門棟口張貼《天津市公安局致廣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書》,負責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動報備外來人員詳細情況并進行登記。對于存在明顯超出正常規模的群租行為,及時對相關租住人員和房屋業主進行規勸,限期分散居住,對不聽勸告者按有關規定處置。
(三)老村臺外來人員管理
農業農村組要按照“封控、執勤、宣傳、消毒、排查、隔離、服務、組織”八個方面要求,進一步規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負責推動各老村臺人員監測排查全覆蓋,做好信息登記,動態管理。對于已返津人員,嚴格落實居家隔離14天管控措施,安排專人服務,做到人員管控無遺漏,動態跟蹤外來人員健康情況,詳細登記外來人員來津、隔離、解除隔離臺賬。
(四)企業外來人員管理
企業防控組要推動落實《東麗區企業復工復產指導意見》,監督企業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組,制定企業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落實人員職責,實現返津人員排查全覆蓋。優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單元,倡導遠程辦公,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推動企業落實對湖北籍職工暫緩返津的政策。監督企業對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員及時登記并隨訪其健康情況,安排居家隔離或在宿舍隔離,觀察期14天。
要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建檔篩查、一人一檔,全面掌握職工動向、身體狀況、是否與發熱病人有過密切接觸、是否接觸過野生動物等情況。
三、保障機制
(一)信息共享機制
加強工作聯動,及時溝通共享各類數據信息。對于敏感、緊急信息,各組要隨時溝通研判,由社會穩控組匯總上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為方便信息共享,由社會維穩組、群防群控組、農業農村組、企業防控組各指定一名聯絡員,于2020年2月12日中午12點前將聯絡員的姓名、職務、工作部門及聯系方式報送社會維穩組。
(二)應急處置機制
1.拒不配合人員的處置。在外來人員管理過程中對于拒不配合工作人員履行登記管理、故意謊報瞞報信息,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組要及時聯系屬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民警進行處置,社會維穩組跟進指揮,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發現疫情風險的處置。工作中發現外來人員存在疫情風險的,要立即上報疫情監測處置組。對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絕接受隔離治療或者居家觀察的,由社會維穩組依法進行處置。
(三)聯動協調機制
對疫情期間的工作銜接問題,由社會維穩組負責統籌協調,牽頭完成外來人員管理的各項工作,各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責任追究
(一)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