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通用4篇)
返貧,是漢語詞語,讀音fǎnpín,意思是返貧是指某些地區或某些階層的貧困人口在脫貧之后又重新陷入了貧困的現象。返貧,是漢語詞語,讀音fǎnpín,意思是返貧是指某些地區或某些階層的貧困人口在脫貧之后又重新陷入了貧困的現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通用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篇: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 XX 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方式 鎮、村兩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四川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
五、監測步驟 (一)排查階段(3 月 月 20 日-3 月 月 24 日)
一是 XX 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再進
行排查,自動納入監測范圍。
二是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重點圍繞低保戶、特困供養戶、重病戶、殘疾人戶幾類人員,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且年人均純收入預計低于 5000 元的已脫貧戶作為擬新增脫貧監測戶,將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有致貧風險且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困難戶作為擬新增邊緣戶,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后上報 XX 鎮脫貧辦。
三是鎮脫貧辦匯總后上報區脫貧辦,區、鎮同步對擬新增監測對象的住房、經商、購車、社保、公職人員等信息開展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社區)。
(二)走訪階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鎮脫貧辦統籌力量、分組對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一并納入初步監測名單并入戶核實。
(三)評定階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新增監測對象的名單報區脫貧辦審定。
(四)錄入階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五)動態監測及補短幫扶階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動態監測。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 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各村(社區)初審后上傳至鎮脫貧辦,鎮脫貧辦根據村(社區)上傳的信息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2 、補短幫扶。相關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各村(社區)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 X 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3 、銷號管理。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
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成效鞏固階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實際,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工作統籌,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辦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將及時通報,對影響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將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第二篇: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致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 2020 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包括 2019 年底已納入的脫貧監測戶和符合條件新增的監測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包括 2019 年底已納入的邊緣戶和符合條件新增的邊緣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三有”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收入、就業、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生活用電、廣播電視及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及幫扶情況進行監測。
脫貧戶(含脫貧監測戶)、邊緣戶“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情況和整改情況;
脫貧監測戶、邊緣戶返貧(致貧)風險是否解決;
是否有新增符合條件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
四、監測標準 “三保障三有”情況暫按 2019 年脫貧驗收標準監測,收入標準按年人均純收入 5000 元為監測標準,以月人均純收入累計監測,收入計算規則按 2019 年扶貧對象動態管理要求執行。返貧、致貧風險分因大病返貧、因學返貧、因災返貧、因殘返貧、因突發事件返貧、因產業失敗返貧、因就業不穩返貧、其他返貧等風險。
五、監測方式 省、市、縣、鄉、村五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四川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六、監測步驟
第一步:排。一是各村根據監測標準,結合信訪情況,通過全覆蓋排查將“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的作為擬監測對象上報鎮脫貧辦;
二是縣脫貧辦匯總鄉鎮上報的擬監測對象名單后反饋至縣級“兩不愁三保障三有”責任部門,相關部門進行行業對標情況核實確認,并將核實結果報縣脫貧辦;
三是縣脫貧辦梳理匯總行業對標部門核實結果后,將擬監測對象名單(脫貧監測戶、邊緣戶)交由相關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工作(車、房、經商、公職人員等情況),將比對結果反饋至對標行業部門和鄉鎮。
第二步:訪。鄉鎮組織駐村干部、駐村工作隊、村干部等力量,倡導參照大排查入戶工作模式,采取村與村交叉的方式對照擬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三有”達標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擬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縣脫貧辦將走訪核實結果反饋至鄉鎮。
第三步:評。鄉鎮根據走訪核實的擬監測對象反饋和信息比對結果,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監測對象初步名單報縣脫貧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并由鎮脫貧辦組織人員在國家系
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名單中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三有”不達標的,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待省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鎮、村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在監測過程中發現新的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審定并在國家系統補錄、及時預警。大數據平臺防止返貧致貧監測臺賬自動生成前,從 3 月起,每月 22 日前上報村級監測管理臺賬。
第六步:補。鄉鎮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各村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 2020 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收入不達標、愁吃、愁穿的問題由農技站、勞保站、民政所負責;
義務教育保障問題由鎮科教文衛辦負責;
基本醫療保障問題由衛健辦負責;
住房安全保障問題由村建辦負責,安全飲水問題由水務辦負責;
生活用電問題由張勇負責;
廣播電視問題由陳繼剛負責;
其他問題和特殊困難由鎮脫貧辦統籌,根據問題成因交相關業務股室負責。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
縣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時間安排 (一)方案制定。3 月 22 日前,鄉鎮完成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
(二)評定錄入。4 月 10 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 月 15 日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 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 至 12 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各村實際,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要根據鎮脫貧辦工作要求,加強工作統籌,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
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業務股室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信息比對部門要做好監測對象購買車、房、經商辦企業、公職人員的信息比對工作。各村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各村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第三篇: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按照_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貧鞏固提升脫貧質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鎮為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建立完善穩定的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實開展動態調整工作
嚴格按照縣脫貧辦要求,每月開展動態調整工作,切實做好脫貧戶的動態監測工作,嚴格審核數據質量,做好系統內貧困人口自然變更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錄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貧困戶分類管理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將脫貧戶分為一般監測戶、重點監測戶、邊緣脫貧戶三類,進行分類管理。
對家庭有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大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隨時關注,能享受的政策“應享盡享”,家庭中有勞動力的,積極推進產業扶貧或推薦就業。對家庭無較大的醫療、教育等開支,返貧可能性較小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加強走訪,鞏固已享受的政策,繼續推進產業扶貧,加強勞動技能培訓,鼓勵自主就業。對于無返貧風險的脫貧戶,幫扶措施為:按期走訪,給予生活、生產上的關心和幫助,繼續享受原有政策,幫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進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頭看、回頭幫”返貧監測機制
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對已脫貧戶進行持續扶持,按照“在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變”的規定,繼續落實相關政策,對原安排幫扶項目未實施完的脫貧戶,按照貧困退出政策繼續實施,確保其穩定脫貧;對原享受政策的脫貧戶堅持脫貧不脫政策的原則繼續享受原政策。
對已經脫貧的群眾,幫扶干部要定期上門回訪,建立檔案進行跟蹤,準確掌握其脫貧后的生產生活狀況,持續增強其“造血”功能,加大對脫貧戶的技術和產業扶持,打牢不返貧的產業基礎,讓脫貧戶有持續、穩定收入,切實做到讓貧困群眾思想觀念有轉變、環境條件有變化、勞動技能有提升,有穩定的收入渠道,徹底防止脫貧戶返貧。
對摘帽村已實施的產業幫扶,繼續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扶持致富帶頭人,同時繼續探索發展新路徑,打造新產品,促進資源良性發展。對未完成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按原有政策加強建設,同時充分發揮村規民約作用,發揮鄉賢道德感召力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風,為群眾穩定脫貧致富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四篇: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和《XX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脫貧領〔2020〕XX號)文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為實施鎮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監測對象的“兩不愁三保障”達標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由“四大專項行動”排查出的擬監測對象,分析產生風險原因,進行專項幫扶。
四、監測方式 縣、鎮、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由相關行業部門到鎮再到村級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XX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和時間安排 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鎮確定擬監測對象和完成方案制定。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將此次“兩不愁三保障”再排查發現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反饋名單),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后,將比對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
第二步:訪。4月5日前完成入戶走訪。鎮、村兩級是本次“兩摸底”摸排走訪的實施主體,由鎮脫貧辦統籌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幫扶單位和鎮村干部對照縣脫貧辦反饋的擬監測名單開展走訪工作。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擬監測名單外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4月9日前,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各村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民主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并將附件2、附件3經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簽字蓋章后報鎮脫貧辦交黨委政府審定評議。
第四步:錄。4月中旬前,鎮脫貧辦根據審定的名單,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人員在國家子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此次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6月底前,鎮脫辦組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監測對象“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20日前由各村兩委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鎮黨委政府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6月底前,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工作。由鎮脫貧辦組織各相關站辦所室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因人而異的制定專門幫扶措施,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相關幫扶救助。
1.針對“兩不愁”問題補短板。由鎮民政辦、農服中心牽頭,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和各村兩委配合,長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針對“三保障”問題補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鎮村建辦牽頭,協調縣住建局、相關幫扶單位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二是“義務教育有保障”由鎮九義校牽頭,協調縣教育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三是“基本醫療有保障”由鎮社會事務中心牽頭,協調縣醫保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
3.針對“三有”問題補短板。一是由鎮水務站牽頭,協調縣水務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照指標要求在前期“四大專項行動”摸排的基礎之上抓實安全飲用水工作。對沒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貧困戶通過就近打水井或安裝自來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貧困群眾飲水安全。二是由鎮文化廣播站牽頭,協調縣文旅局和各村兩委配合落實,對沒有生活用電和廣播電視的貧困戶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銷。6月底前,完成對標補短和落實幫扶救助后,各村兩委向鎮扶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鎮脫貧辦組織專人核實后,向縣脫貧辦提出銷號申請。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鎮直各單位、各站辦室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要協調縣級相關行業部門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落實落地。各村兩委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工作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對象監測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持續鞏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協調“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四)強化督查問效。各村兩委、鎮直各單位、各站辦所室要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
鎮紀委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