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合集4篇)
輔導員是指從事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學生日常管理、就業指導、心理健康以及學生黨團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的教師,是高等學校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合集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上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委辦發〔2006〕35號)精神,規范輔導員工作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結合學校實際,輔導員工作室緊密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研究探索、突出特點特色、培育骨干專家、多出成果成績,充分發揮其在指導學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領、示范作用和提升輔導員能力素質的帶動輻射作用。通過建設輔導員工作室,逐步建成機制健全、資源共享、特色鮮明,科研能力強、管理水平高、實踐效果好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研究與實踐基地。以項目委托、選派進修、培訓調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圍內建設若干個輔導員工作室,打造一支專家型骨干輔導員隊伍。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學生工作部、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團委主要負責人和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負責人若干代表等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負責做好輔導員工作室建設的組織協調、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條學生工作部組織輔導員工作室的校級評審,評審立項后確定為校級工作室,由學校統一管理,所在學院(部門)予以協助。
第三章條件和保障
第五條根據工作需求,學校設置專門的工作場所,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和科研資料,用于開展理論研究、學習探討和科研活動。
第六條學校參考市級輔導員工作室項目經費資助額度劃撥經費,經費管理辦法另行發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開展學術研究。輔導員工作室要以學校學生工作實際為基礎,以成員集體智慧為依托,針對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面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不斷探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
第八條創新工作理念。輔導員工作室能夠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針對我校當前學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環節,貼近大學生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實際需求,積極開展富于創造性,具有推廣價值和示范意義的實踐工作。
第九條嵌入優勢資源。注重在大德育體系框架下,積極引入校內外相關資源,支撐工作室項目建設。與學校思想政治教育課教師隊伍合作發展,形成兩支隊伍(思政課教師、輔導員)優勢互補的局面,采取切實有效舉措,將思政課的人力資源、學科資源、教學資源、科研資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設中,創新兩支隊伍融合的現實路徑。
第十條推廣教育成果。輔導員工作室的實踐和科研成果應以新聞報道、論文、專著、講座、研討會、報告會、觀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圍內介紹、推廣。
第五章申報及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工作部負責輔導員工作室的主持人申報、建設和管理、評估與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個人自薦。凡是符合申報條件的輔導員均可申報,填寫《上海應用技術學院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申報表》經二級學院同意上交學生工作部。
(二)資格審核。由領導小組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者進行遴選,確定公開競聘答辯名單。
(三)競聘答辯。學生工作部組織競聘答辯會,申報者按照抽簽順序進行答辯。
(四)復評。領導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復評,確定工作室立項建設,并命名為“上海應用技術學院輔導員xx工作室(籌)”,授予牌匾。
第十二條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申報條件及工作職責。
(一)輔導員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設主持人一名。主持人應是一線專職輔導員、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團干部等。原則上只能申報1個工作室項目的主持人。
(二)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有效整合與項目相關的資源開展項目建設工作。原則上要求主持人具備相關的專業背景和業務能力,優先考慮已取得心理咨詢師、職業咨詢師、創業咨詢師等職業能力資格認證的輔導員。
(三)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須在學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實績與教學科研能力。在工作業績方面:近3年個人或所帶學生團體至少獲得過1次校級及以上榮譽,或在部門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并得到領導肯定與推薦;在教學科研方面:每學年從事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相關的第一或第二課堂教學滿30個學時,并在近3年內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相關研究論文至少1篇或負責校級及以上相關研究課題至少1項。
(四)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負責工作室項目的日常運行與業務開展,同時也要承擔起對成員的培養職責。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員培養方案(包括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培訓形式、研究專題、培訓考核等),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積極進取,形成自己的專業發展方向。
(五)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學、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周期建設方案,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工作室的經費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團隊成員選拔、退出機制,保持工作室隊伍的穩定。及時對工作室運行情況進行總結,主動宣傳推廣成功經驗。
(六)輔導員工作室建設周期為3年,在建設周期內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職務調動調離學生工作系統,工作室主持人應該重新改選;未調離學生工作系統,若因其他特殊情況無法繼續擔任,應主動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待學校確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離職,以確保輔導員工作室的正常運作。
(七)學校建立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聯席會議制度,學工部負責人、工作室主持人參加會議,推進輔導員工作室之間的橫向交流,促進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
第十三條輔導員工作室成員申報條件及工作職責。1.輔導員申請成為工作室成員,須經過學校統一組織的答辯程序,原則上三年內不退出,形成自己的專業化發展方向。按照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輔導員培養目標,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及能力,帶動我校其他輔導員努力開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員要積極配合主持人職責范圍內的活動,同時要充分利用學校所提供的機會與平臺,積極學習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課程,創造機會參與校外各項課題研究,參加各類論壇、會議和培訓班,積極爭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機會,并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實踐鍛煉。
第十四條輔導員工作室團隊成員原則上不超過15人,成員中主持人所屬學院的輔導員不超過三分之一。每個工作室可以聘請不超過3名校內外專業顧問,對工作室的建設與發展提出參考建議。
第六章評估與考核
第十四條輔導員工作室的評估與考核工作,采用內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驗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年年終,輔導員工作室要進行工作總結、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報送學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進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進行考核,對達不到建設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設要求:
1.以工作室團隊或個人名義公開發表與工作室主題相關論文1篇及以上;
2.至少組織1次全校輔導員培訓、研修活動;3.至少每季度組織成員開展專項課題研究,幫助工作室成員提升專業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驗收。在聘期結束前,由學生工作部負責進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1.以工作室團隊或個人名義公開發表與工作室主題相關論文6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核心期刊論文;
2.工作室成員中至少有一半及以上人員以工作室團隊或個人名義申報校級(含)以上課題,其中獲得校級(含)以上課題立項至少3項;
3.以工作室團隊或個人名義獲得校級(含)以上重要獎勵至少3項;
4.學生受益面及在學生中的影響力:面向學生開展個體咨詢、團體輔導服務的人次及效果;面向學生開設第二課堂講座、活動,開設專門課程等開展情況;
5.在建設周期內依托各項工作任務,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動,在全校范圍內進行推廣。
第十五條考核驗收分為通過、不通過兩個等級。考核通過的工作室給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專項學生工作的基地和平臺。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正式頒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學生工作部。
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篇2
根據學院黨委工作要點和學院建設優質專科高職院校工作計劃以及高職創新發展行動計劃所承接的任務,按照《中共陜西省委高教工委關于啟動陜西普通高校輔導員工作室建設的通知》(陜高教生【20-】9號)文件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推進我院輔導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發展,建設一支高水平的專業化、專家化輔導員隊伍,增強我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解決目前制約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學院要求各系(中心)在10月底前成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研究室,即輔導員工作室,形成初步的框架,并在今年內按照學院制定的輔導員工作室標準正式啟動建設計劃。
一、建設依據
《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工作室建設與管理辦法》(陜高教生【20-】9號附件1)、《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辦法》(教育部第43號令)和《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教思政【2014】2號)等。
二、建設目標
學院每個系(中心)一年內至少建成一個輔導員工作室,學院按照標準每年進行一次評審,符合標準者,命名為院級輔導員工作室(掛牌)。在院級輔導員工作室中,擇優推薦參加省級輔導員工作室立項申報。
三、建設要求
輔導員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設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團隊成員6人以上。主持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原則上為在編在崗專職輔導員(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職人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講師以上職稱,連續從事輔導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較高的學生工作能力或學生工作領導能力,在學生教育、管理與服務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過院級以上學生工作課題,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學生工作論文,個人獲得過院級以上學生工作表彰獎勵等。
輔導員工作室在主持人的主持下,要把培育輔導員工作精品項目作為根本任務,針對學生工作難題經常開展工作研究、經驗交流、課題研究、培養團隊、推廣教育科研成果和職業能力大賽研究等。特別是能結合日常工作實際,以學生為“實驗田”,積極破解各種難題,探索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產生良好的育人實效。
四、建設保障
? ? ? ?1.經費保障
學院給各系(中心)按照每名成員3000元經費標準給予啟動和活動經費保障,一年后,經評審達到院級標準,授予院級輔導員工作室,掛牌后,按照每名成員5000元年經費標準予以支持。申報立項為省級輔導員工作室后,除省委高教工委每年給予3萬元經費資助外,學院再配套3萬元支持,同時,不少于院級工作室的正常經費支持。
經費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論壇與講座、圖書資料購置、網站建設以及外出學習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財務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學院審計。
? ? ? ?2.場所保障
各系和學院要給工作室提供單獨的辦公場所和辦公條件,學院網站首頁要搭建輔導員工作室特色網頁。
五、管理與考核
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要把院級輔導員工作室作為深入推進輔導員隊伍建設工程的重要抓手,負責院級輔導員工作室的管理與考核,起草制定建設考核標準,負責擇優推薦省級輔導工作室立項申報,各系(中心)黨政負責本系輔導員工作室的管理、建設與考核。
凡是被評為院級輔導員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延安職業技術學院輔導員名師”稱號,享受院級名師待遇。成員中成績突出者,授予“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骨干輔導員”稱號,享受骨干教師待遇。
3附件: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院級輔導員工作室考核標準1.主持人為在編在崗專職輔導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講師以上職稱,連續從事輔導員工作3年以上;具有較高的學生工作能力或學生工作領導能力,在學生教育、管理與服務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過院級以上學生工作課題,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學生工作論文,個人獲得過院級以上學生工作表彰獎勵。
2.有工作計劃和半年工作總結;每周開展至少一次學生工作研究,能形成合力,解決學生工作中的棘手問題。成員所帶班級學生積極向上、學風好、講文明禮儀,能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集體活動,并獲得獎勵。
3.至少培育輔導員工作精品項目一項,并能積極申報。
4.能發揮成員集體智慧,針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至少完成一項院級及以上研究課題,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學院范圍內復制推廣;人均發表學生工作論文一篇。
5.成員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積極參加院級及以上評比活動。
6.成員能積極參加系、院、省各級組織的輔導員職業能力大賽,并有獲獎者。
7.除主持人外,成員中至少有2人獲得過院級以上學生工作表彰獎勵者。
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全國教育大會、學校思政課教師座談會精神,引導輔導員加強工作研究、深化實踐成效、提升理論素養,進一步推動我校輔導員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建設,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形成規范化、精品化、科學化的輔導員工作氛圍,根據《陜西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工作室建設與管理辦法(修訂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學校思政課教師座談會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整合力量,凝練特色,培育和建設一批輔導員工作室,使之成為展示輔導員風采的窗口、創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臺和孵化輔導員名師的搖籃,進一步推進我校輔導員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和專家化建設,不斷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目標
第三條?通過課題資助、經費扶持、專題培訓、選派進修等方式,在全校范圍內逐步建設若干個輔導員工作室,培養一批專家型骨干輔導員,使輔導員隊伍人才形成梯隊、骨干形成團隊、“帶頭人”形成核心。
第四條?為輔導員工作室成員提供優質培訓和服務,搭建良好學習和交流平臺,拓展其專業成長和發展的空間,使其工作實踐能力得到加強、理論水平得到提升。
(一)在工作實效方面,使輔導員工作室成員能夠結合工作室的建設方向,探索出解決現實工作難題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徑,產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鑒、可推廣、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實踐成果。
(二)在工作研究方面,使輔導員工作室成員養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維習慣,能夠具備較強的理論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夠獨立主持廳局級及以上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相關課題的研究能力。
(三)在知識結構方面,使輔導員工作室成員系統掌握哲學、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教育學、管理學和法學等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在與輔導員的工作內容相對應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及知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務相關知識等方向中的一個方向上有專門的研究和專業特長,并能結合工作將其深化,力爭成為該領域的骨干分子。
(四)在能力結構方面,使輔導員工作室成員能夠進行良好的自我調控,積極相處于各種工作環境,有效實現工作需求;具有很強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備開展各種工作創新的能力,扎實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導學生成長與發展,高效地管理學生日常事務。
(五)在作用發揮方面,使輔導員工作室成員能夠帶動本校或全省輔導員努力開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夠指導本校或全省輔導員開展實踐創新和工作研究,具備開設針對其他輔導員的專門指導課程或講座的能力。
第三章??工作任務
第五條?通過對工作室的指導和培育,使工作室成員在理論水平上有強化,在工作實踐中有突破,在工作實效上有提升。
(一)培育工作精品。工作室以培育工作精品項目為根本任務,以提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根本目標,針對當前高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相關難題,結合日常工作的實際,以學生為“實驗田”,積極探索破解各種難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產生良好的育人實效。
(二)開展課題研究。工作室以學校工作實際為基礎,以成員集體智慧為依托,針對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臨的重點、難點、熱點和亟需解決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不斷探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在建設周期內工作室須完成廳局級及以上思政類研究課題1項,并以我校為著作權單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完成1項廳局級及以上思政類研究課題,并作為主要成員帶領工作室成員出版學生工作類專著1部;或以我校為著作權單位,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
(三)培養優秀團隊。工作室主持人負責制定本工作室成員培養方案,積極做好示范,指導和幫助工作室成員在工作周期內達到培養目標。引領全校輔導員圍繞“三輔三主六導四員”,踐行“一線規則”,回歸主責主業,提升專業素養。
(四)推廣建設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應具有可操作性、可復制性、可推廣性,以論文、專著、講座、研討會、報告會、名師論壇、現場指導、觀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圍內介紹推廣。工作室在周期內至少承擔2次全校輔導員研修活動,在全校范圍內積極推廣工作經驗和探索成果。
第四章??領導小組
第六條?學校成立輔導員工作室建設遴選小組,遴選小組組長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學工部、科研處、教務處、財務處、馬克思主義學院部分專家及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組成。
第七條??遴選小組負責指導輔導員工作室的工作計劃制定,培養方案設計;監督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情況;及時總結推廣輔導員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經驗。遴選小組負責整合各種培訓資源,及時為輔導員工作室提供相應的業務培訓。
第八條??學工部全面負責工作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工作室的組織領導、政策制定、工作指導、管理考核。工作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工部思政科具體負責輔導員工作室的主持人申報、建設和管理、評估與考核等工作。輔導員工作室建設經費由學校提供。
第五章??建設方向及命名
第九條?每個工作室應明確1個建設方向。具體內容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43號令)中規定的崗位職責分類,結合本校特點和工作室成員工作特長凝練提出。工作室的設立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堅持靶向建設,實實在在研究和解決困擾輔導員隊伍建設的一些問題。
第十條?工作室以建設方向命名,由遴選小組評審立項后進行建設。相同或相近建設方向的工作室只設立一個。建設期間,不得隨意更換名稱。每個工作室建設期為2年,建設期滿后,由遴選小組進行評估驗收。驗收合格后學工部對該工作室進行正式掛牌。已經掛牌的工作室要繼續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學工部將根據需要賦予工作任務,并給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
第六章??人員構成及職責
第十一條?輔導員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設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由主持人任命,報遴選小組辦公室備案),團隊成員6-10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參與一個工作室。
第十二條?輔導員工作室人員
(一)主持人申報條件
1.原則上為在崗的專職輔導員(含心理咨詢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專職人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講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輔導員工作4年及以上,且具有長期從事輔導員工作的意愿。
2.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素養,在學生教育、管理與服務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科學研究工作取得優異成績,并將研究成果用于學生工作實踐中。原則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1)主持或參與(前三名)學生工作相關的廳局級及以上科研課題1項;(2)近三年內以第一作者發表學生工作相關論文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學生工作相關論文1篇,或作為主要參與者編寫與學生工作相關專著1部;(3)曾獲得校級以上榮譽且所帶學生團體或個人獲得過省級以上榮譽;(4)主持運行過與學生事務相關的工作室并取得了一定成績。
(二)主持人主要工作職責
1.科學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周期建設方案,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主持人負責本工作室的經費使用和管理。
2.建立合理的團隊成員選拔退出機制,保持工作室隊伍的穩定和良性發展。
3.及時對工作室運行情況進行總結,主動宣傳推廣成功經驗。
第十三條?工作室成員構成及職責
(一)成員構成
1.擁護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和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師德高尚。
2.一線專職輔導員占比80%以上,須有副教授或副處級以上相關專業人員參與,并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格局。
3.每個工作室可以聘請不超過2名的專業顧問,對工作室的建設與發展提出參考建議。
4.每個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學形式聘請不超過2名(不占用團隊人員名額)的學生科研助理協助工作室運轉,科研助理的聘期為1年,工作表現優秀的可續聘1年,聘期結束后由學生工作部負責發放聘書。
(二)成員職責
輔導員工作室成員要充分利用學校所提供的機會與平臺,積極自學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課程,創造機會參與校外各項課題研究,參加各類論壇、會議和培訓班,積極爭取校外研修的機會,并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實踐鍛煉。
第七章??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輔導員工作室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工作室建設周期為兩年,在建設周期內,主持人原則上不得脫離學生工作崗位,否則學校將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資格,不再投入建設經費。確因工作需要不再從事學生工作的,工作室可申請變更支持人,新主持人主持工作室建設時間不得少于建設周期的一半,工作室原立項建設方向不得改變。
第十五條?工作室成員確定后,一般不得脫離工作室崗位。對于工作積極、成果突出的成員在推優評選、職務職級晉升上給予優先考慮。在工作室構建完善時,優先選派部分優秀工作室成員參加校內外的培訓、交流以及各項評選。在全省高校“十佳輔導員”、“優秀輔導員”評選中,將輔導員參加工作室情況作為重要參評條件。驗收為優秀的工作室,授予工作室主持人“西安財經大學名優輔導員”稱號并頒發證書。
第十六條??工作室是輔導員開展育人實踐探索、培育輸出精品項目的實踐平臺,同時也是科學研究平臺。學校將工作室作為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納入到輔導員“雙線晉升”業績范疇,與同級別的教學、科研成果同等認定。
第十七條?輔導員工作室以學生工作為研究對象進行理論研究,以理論研究指導實踐工作。在工作室構建完善、具備一定資質時,應積極承擔學校相關部門委托的一些活動項目。
第十八條??工作室建設周期完成相應成果并驗收為優秀的,可在下一申報年度繼續申報,獲批后學校予以經費支持。驗收為合格的,自籌經費運行工作室。
第八章??申報程序
第十九條??工作室秉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二十條?申報人根據申報條件自愿提出申請,填寫《西安財經大學輔導員工作室申報表》上交遴選小組辦公室。由遴選小組辦公室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者組織實施遴選,確定公開答辯名單。遴選小組辦公室組織申報答辯會,申報者就工作室規劃等內容進行匯報并接受評委提問。遴選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復評,最終擇優評定不超過2個不同建設方向的工作室,工作室命名為“西安財經大學***(工作室名稱)輔導員工作室”,授予匾牌。
第九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一條?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員所取得的理論研究成果、應用技術成果、發明專利成果及其他能夠推動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的軟科學研究成果,均納入西安財經大學科研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條?工作室成果公布時須標注“西安財經大學輔導員工作室建設項目成果”等字樣,其知識產權歸屬按照法律法規和西安財經大學相關規定處理,西安財經大學具有使用權和推廣權。一切成果如未按規定標注的,在考核時不予認可。
第二十三條?工作室建設過程中,主持人及成員要堅守學術道德,杜絕學術不端行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剽竊他人成果。
第十章??條件保障
第二十四條?學校為每個工作室提供30000元/周期的經費支持,經費按照預算支出。經費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課程建設、課題研究、學術研討、經驗交流、工作論壇與講座、圖書資料購置、網站建設以及外出考察等。
第二十五條?主持人所在單位為工作室提供場所,幫助主持人做好宣傳工作;學工部網站首頁設置輔導員工作室交流平臺,建立特色網頁。
第十一章??評估與考核
第二十六條?對輔導員工作室的評估與考核采用年度考核與終期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年度考核。每個建設年度,各輔導員工作室要認真進行工作總結、制定工作計劃,報送遴選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評估,對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連續兩年達不到建設要求者撤銷其資格。年度考核要求具體如下:
1.工作室團隊或個人,成功立項廳局級及以上思政類研究課題1項;
2.組織1—2次全校輔導員研修活動;
3.積極參與學校思想政治教育類課題研究的申報,并被立項;
4.做好輔導員本職工作,工作室主持人及團隊成員要達到學校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
(二)終期評估。建設期滿后進行終期評估驗收,主要考核2年來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團隊建設、成果應用推廣情況等,重點考察工作實效和創新應用情況,避免工作室重科研輕實踐等建設方向上的偏差。對驗收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進行正式命名,并擇優推薦參加陜西普通高校輔導員工作室的申報。驗收不合格的,可延長1年再進行驗收,延長期間學校不再給予經費支持;延長時間后仍驗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設資格,主持人3年內不得再進行申報。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其中85分及以上為優秀,60-8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過程管理。工作室要依法依紀依規開展建設,在建設過程中,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撤銷工作室:
1.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規定的;
2.違反師德規范,出現學術不端行為、弄虛作假的,情節嚴重的;
3.嚴重違反財務制度的;
4.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建設期滿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過驗收的;
5.有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第十二章?其他說明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原《西安財經學院輔導員工作室建設與管理辦法》(西財學工發〔2017〕3號)同時廢止。
輔導員工作室建設方案篇4
為推進我省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改革創新,進一步提高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培養的質量和效益,打造中小學名教師品牌,省教育廳決定在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的新周期(2011-2013年)開展“廣東省中小學名師工作室”(以下簡稱“名師工作室”)建設。現對名師工作室的建立和管理提出如下辦法。
第一條名師工作室由掛牌名師和學科骨干教師共同組成,集教學、教科研、培訓于一體。名師工作室由廣東省教育廳批準和授牌,實行省、市、縣三級共建,按照屬地管理、服務地方的原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學校進行管理。
第二條名師工作室的申報條件
1.具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名師。
“名師”應是教書育人的模范、教學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較強的專業引領、培訓指導和組織協調能力,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特級教師稱號的中小學教師。
(2)獲得廣東省基礎教育系統名教師稱號的中小學教師。
(3)在所任教的學科領域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當地是被公認的學科帶頭人,有較豐富的指導青年教師成長的經歷和經驗的優秀中小學教師。
2.具有履行名師工作室主要職責的必要條件。
第三條名師工作室的分布、申報和審批程序
1.名師工作室在全省范圍內評選,參照各地教育發展和名教師隊伍建設的情況,以學段、學科統籌安排申報名額。
2.申報和審批的程序:由具備條件的學校組織教師自愿申報,并按要求填寫相關材料,經所在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評;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各市推薦的名師及名師工作室進行復評,最后確定名師工作室并授予證書和牌匾。
第四條名師工作室的人員組成
名師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員組成,一是掛牌名師,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責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員,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師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1人應來自名師任職學校,兼任名師助理),協助名師開展工作;三是學員,進行教育實習和接受培訓的各級骨干教師培養對象和青年教師,每期2-10人。
第五條名師工作室的主要職責
1.加強師德建設。掛牌名師要在師德方面率先垂范,通過言傳身教幫助成員提升學識水平和師德修養,增強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
2.承擔省級骨干教師的培訓和指導工作,并按當地教育部門的要求參與本地區教師培訓和校本培訓工作,成為骨干教師成長的搖籃。
3.負責指導學員制訂專業發展計劃,通過集體備課、雙向聽課、說課評課、案例分析、課例開發、課題研究和巡回講座等形式,引導學員專業提升。
4.開展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在本周期內,完成骨干教師省級培訓的委托課題研究,并完成有較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專業論文或專業著作。同時根據當地教育教學情況開展課題研究,為當地教學改革提供科研服務。
5.發揮名師教學示范和輻射作用。通過組織學員上示范課、專題講座、教學研討等形式,促進當地中小學教師專業成長。
6.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積極為學校和本區域教育教學改革獻言獻策。
第六條名師工作室的指導與管理
1.名師工作室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所轄教師培訓機構負責培訓業務的過程管理。
2.名師工作室所在學校協助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對工作室進行日常管理,學校應指派一名副校長專門分管名師工作室。
3.省教育廳定期組織掛牌名師進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掛牌名師的專業水平,組織專家為名師工作室提供業務指導并進行業務檢查、評估。
第七條名師工作室的保障措施
1.工作條件保障。名師工作室要有獨立的辦公室,并具備基本的辦公條件,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書籍資料。有條件的要配備信息化設備和系統。
2.制度保障。名師工作室的崗位職責納入教學工作管理,為保證掛牌名師及其助理履行職責,應適當減少掛牌名師的日常教學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3.經費保障。名師工作室由省、市、縣三級共建共享,省教育廳按照每個名師工作室每年不低于2萬元的標準提供經費資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原則上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資金提供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名師工作室的圖書資料購置、辦公設備購置、網站建設和外出指導及參觀考察的開支。
第八條名師工作室的考核與評價
1.考核形式。每期省級培訓結束后工作室進行一次總結,周期結束后對名師工作室進行考評。考核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聽取工作室的匯報;三是聽取學校的評價;四是深入課堂聽課和參與教研活動進行現場觀摩。
2.考核內容。一是名師工作室的自身建設,二是名師工作室在培訓和指導教師方面的主要業績,三是在教學科研中所發揮的作用。
3.考核結果。每周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核為“不合格”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將自動進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設;考核達到“優秀”等級者,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本辦法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