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四篇
管理制度是對組織、機構和單位進行管理的工具,它規范了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和管理機構的設置。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四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篇一】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和執行《公共場所衛生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加強和規范游泳池的衛生工作。
1、嚴格體檢制度,患有游泳禁忌癥的游客嚴禁入池游泳,并在醒目處張貼有關告示以告知游客。
2、體檢時必須嚴格執行傳染病的查驗工作。
3、游客入池游泳必須持當年有效體檢合格證。
4、嚴格控制每場游泳人數,日場人均占有水面不少于2平方米,夜場不少于2.5平方米。
5、保持游泳池和周圍環境的整潔,池底、池壁、池岸沒有污垢和灰塵。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池岸的清洗,每天開放前進行一次池底、池壁的清洗。
6、更衣室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及時打掃和消毒;更衣箱定時消毒。
7、每場開放前應測余氯一次,并記錄在冊。
8、設有持證水質員進行池水的凈化和消毒工作,操作規范熟練。
9、游泳池水質應符合國家頒布的《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游離性余氯:0.3—0.5毫克/升;PH值:6.5—8.5;渾濁度不大于5;尿素不大于3.5毫克/升;細菌總數不大于1000個/升;大腸桿菌不大于18個/升。
10、加強督裕、滴眼、強制通過浸腳消毒池、及更衣室消毒工作。
11、強制通過浸腳消毒池余氯應保持在5—10毫克/升,并每天更換兩次。
12、每天開放結束后及時對更衣箱進行消毒。
13、設專職醫生負責經常性的衛生檢查,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
【篇二】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
一、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小區會所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
二、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衛生常識
三、如會所發現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病患者,小區會所有權禁止此會員的游泳活動。
四、設置安全標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五、進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4)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5)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六、游泳池救生員的安全職責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2)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志、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衛生等清潔干凈、打開和擺放好。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并崗、在崗上看書報、閑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每天結束后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5)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6)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篇三】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
1、進入本池游泳者,必須身體健康,絕不允許皮膚病、心臟病及傳染病患者進入池內。
2、泳者進入泳池前須先進行強制性淋浴,以免污染泳池。
3、泳前須進行身體各部分的預備運動,以免發生以外或各種不良反應。
4、游泳者不得在泳池內追逐,玩耍等構成對身體安全不利的活動。
5、除攜帶游泳必需用品外,。其他一切與游泳活動無關的東西,嚴禁帶進場,更不準在游泳池內洗衣服。
6、為了身體健康飯后一小時內請勿進行游泳活動。
7、泳池內的救生設備,泳者都不得亂動。
8、未成年人進入游泳池須有救生員在場監護,如果是學校組織的集體游泳,必須聽從帶隊老師或游泳教練指揮和安排,以保證泳場的正常運作和泳者的人身安全。
9、泳場內出現異常問題或情況,必須冷靜處理,并馬救生員和在場管理員。
【篇四】游泳館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保障制度
1、明確職責:所有崗位制定職責。在崗人員必須以崗位職責為標準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要獎勵,對違反安全職責的要處罰,建立健全獎罰制度。
2、安全工作的重點在泳池內。救護員以崗位職責為標準定崗,游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崗,安全責任落實到各救護崗位的具體救護員,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3、建立游泳池開放安全工作管理例會制度。夏季開放期間每天召集有關人員專門就當天安全工作的情況開會,時間不在長短,主要解決實際問題,并記錄在專門的日記本上,此項工作由具體負責管理工作的領班人負責。
4、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記錄制,具體項目有:領班工作日記錄、救護崗位日記錄、寄存崗位日記錄、池水衛生日記錄、水處理日記錄、電器操作日記錄、冬泳開放日記錄。
5、為嚴格要求工作人員,保障重點崗位的安全,管理人員、救護人員、寄存人員、電工、水處理工、保潔員、守門員都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三、安全保障體系
1、在游泳池各區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種游泳規定警示牌、安全警示牌、有關游泳制度標牌及公共設施標志牌,并向游泳者宣傳游泳常識和有關游泳的安全知識及規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2、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規定,配備足量合格的專職救護員,并取得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救護證》后,著裝、持證上崗。
3、現場救生器材齊備、到位,放置符合要求。
4、設備安全運行管理配備專人負責,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標準操作執行,做到職責清楚。要求辦證上崗的崗位,全部辦理相關證件。建立相應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5、應急措施:配置現場處理輕微受傷的藥箱和人員,遇緊急情況,采取就地搶救和聯系120相結合的搶救措施。
6、如有溺水事故發生,及時上報安辦、文體局、派出所,同時上報主管行政部門及相關領導。
7、保障游泳池水衛生,清澈見底,給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池水處理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消毒、凈化,并取得衛生監督機構檢驗合格。
四、監督制度:
1、場所負責人應經常巡視游泳池開放管理工作,發生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檢查解決結果,要有記錄在案。對各崗位有日記錄的應經常檢查。
2、全體管理人員在開放期間,對所負責的崗位必須做到心中有數,發現安全問題立即加以解決,解決不了的`,應向有關負責人匯報,重大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場所領導,所有這些程序都要有記錄。
3、嚴格按照有關崗位制度,實行領導、主管、區域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逐層負責制,切實做好各自的安全責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