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制服2018】2018年法院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整治司法作風突出問題,提升我院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推動我院改進司法作風、規范司法行為,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正之風,切實解決“六難三案”等突出問題,樹立我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根據全國法院和全省法院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部署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全國法院開展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我院實施方案如下:
一、督察內容和重點
(一)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問題。針對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過程中存在的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領導不力、學習研討不深入、貫徹落實走過場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察并嚴肅處理對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學習不貫徹不落實或者學習貫徹落實消極應付、流于形式,學習沒有記錄或編造記錄。
(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問題。針對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游、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大辦婚喪喜慶、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經營性娛樂場所、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及辦公設施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查并嚴肅處理以辦公用品采購費、加油費、住宿費等名義套取資金問題,接受案件當事人的禮品禮金、宴請、旅游安排等問題,借道旅游、公車私養等問題。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新表現。針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新表現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察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問題;在服務群眾方面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對待群眾態度冷漠、蠻橫、推諉扯皮,以明示、暗示、“拿捏”、刁難等方式向案件當事人索要吃請、財物等問題;在履行職責方面慵懶散松、消極懈怠,辦事拖沓,不負責任,該立案的不立案、拖延立案,該執行的不執行、消極執行,辦理的案件嚴重超審限,裁判文書出現低級錯誤等問題。
(四)庭審、訴訟服務不規范問題。針對庭審中存在的庭前準備不充分、庭審程序有瑕疵、不按規定錄音錄像、開庭遲到、酒后開庭、庭上睡覺、庭上接打電話、不按規定著裝、粗暴對待當事人等問題,以及訴訟服務中存在的遲到、早退、中途離崗、抽煙、睡覺、閑聊、玩手機、訓斥嘲諷來訪群眾等問題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察被當事人、律師或媒體舉報曝光,對法院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問題。
(五)日常管理不嚴格問題。針對辦公秩序混亂、日常考勤不嚴格、安保工作不負責、財務管理不規范、公車警車管理不嚴格等日常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重點督察安保工作不負責、財務管理不規范和公車警車管理不嚴格問題。
二、督察方法和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督察采取自查自糾與督察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分四個時間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院機關各工作部門、人民法庭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明確的督察內容,全面查糾本部門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并于2018年4月28日前報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室)。監察室認真梳理后形成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在4月30日前上報中院監察室。
(二)督察檢查((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察組要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走訪、明查暗訪等方式對院機關各工作部門和人民法庭開展專項督察。要認真梳理督察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列出督察發現問題清單。對于專項督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或重要情況,應及時向院黨組報告。
(三)反饋整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督察組對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督察對象反饋并督促整改,對于自查自糾、本院督察組和上級法院督察反饋的問題,要及時、全面整改,整改情況于8月25日前報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室)。監察室匯總整改情況后,于8月31日前形成整改報告上報中院監察室。
(四)總結通報(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監察室根據院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自查自糾、督察組督察成果以及上級法院督察反饋的情況,全面梳理本院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形成司法作風專項督察工作報告,提交院黨組研究部署下一步作風建設工作。
三、督察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司法作風專項督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適應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形勢、新任務、人民群眾新期待新要求的現實需要,也是解決司法作風突出問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的現實需要。為了使全院干警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清醒認識司法作風問題對我們黨和人民法院形象帶來的嚴重損害,院黨組決定成立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的開展。領導小組由院黨組書記、院長祿智華同志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院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和人民法庭庭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監察室,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聶宗映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徐逸杰、黎景春、彭紀、王小嵐、吳亮、張楊和陳明穎。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確保本次活動勝利完成。
(二)堅持問題導向,扎實有效開展工作。院機關各部門和人民法庭要務實工作作風,堅決杜絕走過場、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行為,對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要積極主動自查自糾,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安排人員組成督察組,按照本《實施方案》明確的督察內容和重點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做好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的督察工作。院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要主動整改,對督察組監督檢查中發現反饋的問題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
(三)創新拓展工作方法。督察組要綜合運用查閱信訪舉報、財務賬目等相關資料,調閱庭審、訴訟服務錄音錄像,走訪案件當事人、律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實地查看、明查暗訪等督察方法,充分運用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統開展督察工作。
(四)做好材料收集報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收集好開展本次活動的資料,認真梳理我院機關各部門、人民法庭自查自糾和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深度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形成專項督察工作報告、問題整改報告和督察發現問題清單及時報送中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