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合同協議書|消防安全管理合同協議書
消防安全管理合同協議書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為加強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對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進行管理、監督,有效地預防、控制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范、規程辦理。
一.分包項目開竣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標
杜絕發生重大火災責任事故;杜絕因火災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文明安全施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三.安全管理責任人
總承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分包單位: (崗位證書號: )全面負責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崗位證書號: )為專職或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
四.協議內容、雙方責任
總承包單位
1、簽定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的同時,向分包方提供總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組織學習。
2、堅持教育領先,預防為主的方針,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參施人員的思想動態、安全知識、操作技能情況,對分包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提高參施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使參施人員了解、熟知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總承包單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涉及現場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項施工前,對分包單位承擔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總包方有權對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分包方的違章、違紀和安全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罰,并責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進行整改,有權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據施組中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現場的具體實際情況,合理劃定施工生產和生活責任區,劃分到分包單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進行檢查和監督落實。
6、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供電設施、臨時用水設施、大型機械設備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標準。完全因總包方的安全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7、協調各分包方之間配合,安排施工時間、作業區域和機械設備使用。
8、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分包單位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施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依據總承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個操作人員,經常對所屬工人進行深入細致的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進行安全自檢,及時發現、糾正、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安排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作業進行安全、消防檢查。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消防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過建筑施工企業允許年齡(五十五歲)及身體有殘疾、缺陷不適合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參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進場手續
1、進場后提供單位資質、營業執照、施工安全許可證、外地企業進京注冊備案手續、人員花名冊、專業管理人員上崗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報總承包單位備查,并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責任協議。
2、按照北京市對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工人相關證件。
(二)現場管理
1、按照總承包單位劃分的施工責任區、生活區、加工區,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管理所屬區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總包單位指定地點,負責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5米),設有明顯的材料標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設專庫存放,確保安全,嚴防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執行總承包單位的生活區(含食堂、宿舍、廁所)管理制度,認真搞好衛生,保持整潔干凈。嚴禁在生活區使用“電熱器具、煤爐”等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設置現場消防栓和消防器材?,F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區(庫)周邊,必須設置消防水源或足夠的消防器材,以保證發生緊急情況時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過20米的,必須設置臨時消防立管,管徑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層設消防栓口,配備水龍帶和水槍。臨時消防立管應在正式消防系統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經總承包單位批準,嚴禁在工程內住人或設倉庫,現場嚴禁住宿非施工人員或家屬(老人、女性、小孩),違反此項規定總承包單位有權停工和處罰。
7、嚴禁挪用、破壞、損壞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設施、器材,損壞的負責維修,嚴重的要賠償或接受處罰。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現場設施,必須報總承包單位同意并安排專人負責施工。
8、施工現場范圍內嚴禁吸煙,分包單位堅持日常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工人違章進行教育、處罰,杜絕類違章。
9、根據總包單位要求,在現場重點消防管理區域和消防設施設備處,設置消防安全標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統,防止消防系統失壓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現場動用明火施工作業(電氣焊、噴燈等)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和消防器材?,F場開具的動火證當日有效,施工區域和作業項目發生變更,必須重新開具動火證。
2、現場動用明火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已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申請動火證時出示原件審核后方可開具動火證。
3、未經總包單位批準,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動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機、氣割設備、防水噴燈等涉及動火作業的機具設備,進場和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機具設備引發事故。
5、現場防水、油工作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內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攜帶當日或當班工作使用量。作業時必須與動火作業項目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垂直方向同時進行交叉作業。
6、現場的結構臨邊、洞口動火作業,必須對臨邊洞口采取有效防護、兜擋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墜落引發火災。
7、分包單位使用的電焊機一、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的電纜,兩頭接線處使用壓線設備接牢,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米,一二次線端必須有良好的防護罩和接地裝置。電焊機必須使用焊機專用漏電保護器。
8、分包單位使用的氧氣、乙炔瓶焊割設備必須使用具有相關資質供貨單位的合格壓力容器瓶體和焊割具,保證使用過程中,氣瓶的壓力表、氣管、回火防止閥性能良好,無破損情況。
(四)生活區管理
1、分包單位的食堂必須按照總包單位的圖紙進行布置,使用的燃氣設備必須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提供的合格產品,燃氣瓶與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間內,應存放在操作間以外的房間。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電氣蒸飯車或燃氣蒸飯車要確保安全,電氣蒸飯車要有專用的開關箱控制,按照“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標準設置。燃氣蒸飯車的燃氣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間內。
3、食堂及儲物間內嚴禁住人,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4、宿舍區內嚴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業不予批準。嚴禁使用爐具或電熱器具。
5、宿舍區用電實施日檢制,總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分包單位的安全人員、電氣工長要每天進行用電安全檢查。發現“私拉亂接”違章用電情況,立即進行拆除和處罰,保證用電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宿舍樓要設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證發生火災時的人員逃生和自救。
五、違約
1、根據本協議約定,若分包單位違約,總承包單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協議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4、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獎懲
1、施工過程中違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總承包單位根據北京市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可視情節和造成損失情況給予20-50000元經濟處罰,從工程款中扣除。
2、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上報總承包單位杜絕了事故發生的、發生事故搶救人員和物資的有功人員總承包單位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七、發生安全事故的處理
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分包單位人員發生意外傷、殘、亡事故,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由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鑒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簽章) (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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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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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