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錦集5篇)
廣告合同是指廣告客戶與經營者之間、廣告經營者與廣告經營者之間確立、變更、終止廣告承辦或代理關系的協議。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錦集5篇),歡迎品鑒!
第一篇: 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
編號: (報) 甲方:A公司地址:__
乙方:B公司
地址:__
甲、 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報關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與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貨運出口報關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定專人全面負責出口報關工作.
(二)雙方的責任
1. 甲方負責在截關前二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確保單單一致,單貨一致。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報關委托書、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需要提供),并打印清單交于乙方;如需要,甲方還須向乙方提供報關所需的其他配套文件.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報關單證后須立即審核.如有與“中國海關報關手冊”不符點須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準備重新提供.
3. 乙方需在報關的同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有問題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雙休日和節假日)
4. 乙方應在報關后第一時間退還經結關核銷后的退稅單與核銷單。
5. 在發生海關退還錯單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應配合立即提供改單所需的單證,若發生海關艙單與報關單證數據不符的,甲方應立即及時更正.
6.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查驗跟蹤時,由乙方安排人員到海關現場辦理全部查驗手續,如查驗時發現貨物與報關單申報不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7. 如遇需向海關出具保函,原則上乙方必須有甲方傳真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函,才可代為甲方向海關出具保函。甲方應做到所提供傳真件及復印件真實,合法,準確,并做到及時銷保。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及法律責任均有甲方負責。
8. 甲方貨物為特種貨或者危險貨時,甲方有義務在報關前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未經事先說明,不得裝載和夾帶危險物品,假冒,違禁和侵權商品,否則由此給乙方帶來的連帶損失、費用包括乙方受到的任何索賠,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9. 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故意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海關在報關中和結關后的詢問與調查。
(三)費用及結算方式
1.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80元報關費;如多一張報關單則加收輸單費RMB30/票.
2.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RMB50元商檢換單費.
3.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票查驗服務費,標準如下(二期,三期碼頭,海關監管倉庫RMB200元(監管倉庫移貨費如有另算),大榭,遠東,四期碼頭,梅山碼頭RMB300元)。
4. 如遇錯單,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果是乙方原因的,則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5. 甲乙雙方須在每月10號前對清上月的報關票數和費用,并于15號前付清上月所有費用。如甲方沒按時付費,乙方有權采取一切相應措施包括扣留所有核銷單等單據。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費用、利息、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等)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二篇: 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
甲方: 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X貨代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由蒙古國進口的鐵礦石貨物委托乙方作為在口岸代理清關、發運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的進口貨物委托乙方代理的"行為,由乙方登記建檔,隨時接受海關稽查,雙方必須遵守《海關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運抵口岸前向乙方提供報關合同、報關發票、委托書及貨物流向等報關所需文件和相關資料。蒙古鐵路運單收貨人及到站需準確無誤。如因甲方提供運單、文件及收貨人等單證不齊、有誤造成不能及時通關,產生的滯留費、變更費及口岸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貨物進入二連口岸前,甲方需準備好貨物報關所需資金。并配合乙方交納鐵礦石通關等各項費用。
3.如因甲方資金原因所產生的口岸滯留、倉儲、海關滯報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負責審核甲方提供的合同及文件等單證是否齊全、有效。
2.由于乙方對合同條款執行不力,或因不能及時辦理清關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 乙方在辦理甲方所委托業務時,按進口噸數收取勞務費,全部代理業務貨量按照代理費人民幣X元/噸結算。
4. 乙方負責代理甲方進口貨物在二連浩特口岸的報關、換裝、發運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報關、發運所產生的口岸滯留、倉儲、報關滯報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到貨及換裝情況,包括:數量、蒙車號、對應中車號、換裝時間、發運時間等。并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口岸的商務動態。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送鐵路艙單、繳費憑證、報關單等各項文本憑據。
6. 乙方在口岸工作中,應該盡全力維護甲方的利益,蒙古鐵路出具運單的收貨人、商品名稱、原產地國別、到站等外文正確的情況下,乙方確保國內鐵路翻譯準確無誤,因翻譯原因產生的費用需由乙方承擔。在核放貨物流向時,嚴格執行甲方的流向指令,嚴格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 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
甲方(受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于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于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費應于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余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并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后,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托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后,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后,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后,甲方將于提貨后一個月后向乙方支付傭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四篇: 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等報關規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出口項目建立代理關系,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委托實施出口代理行為
3、如乙方有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資金流等有償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貨物代采購、通關、境內外運輸、倉儲、配送等;資金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貨款、代收貨款、代繳關稅、代繳(退)增值稅及或預先墊付前述資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二條委托事項
1、標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從口岸出口等產品。出口貨物的價格必須符合海關對完稅價格的規定。
2、乙方應在貨物出口前3個工作日將《委托出口確認單》、發票和箱單交給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收貨方名稱等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報關運作方式為: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為單抬頭方式,即出口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將根據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確認單》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與乙方簽訂采購合同及與乙方指定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簽訂并不改變雙方的委托關系,且甲方有權與乙方指定客戶修改或變更銷售合同。
第三條出口報關
1、乙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出貨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出口前3個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貨物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做出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2、乙方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并應賠償甲方的任何損失和遭受的處罰。
3、如出口貨物屬法定商檢產品,則在貨物出運前,乙方須在當地商檢部門自行辦理出口商檢手續。或委托甲方協助辦理。
4、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出口產品所需的相關信息。乙方須如實提供與合同所述標的一致的貨物及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5、貨物交付甲方后25日內,乙方應將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原件交給甲方。乙方保證不得多開、重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及在開具增值稅發票后又將發票作廢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各項款項及應提供的報關所需的資料、文件、信息后,即開始辦理產品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報關。貨物清關后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戶及時安排接貨。
7、貨物出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如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運輸、倉儲
1、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至由甲方指定的倉庫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給甲方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貨物后,甲方負責安排出口貨物的倉儲、裝船等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口貨物收匯及出口退稅
1、乙方保證向境外客戶提供的收款資料中收款方為甲方,且在貨物出口后(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45天內,甲方收妥境外客戶應付的全部外匯貨款。甲方在收到全額外匯貨款后即按本條第5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貨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不出貨給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戶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戶收到貨后不給乙方貨款,或外匯在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核銷期限內沒及時收回等情形,則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及相關的費用,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提供的退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因退稅資料引起的全部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4、經雙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退稅款。但甲方應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退稅款等額款項。
5、a.如在甲方報關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戶匯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銀行結匯當天匯率結算后,扣除全額代理費后,可根據乙方指示將余額全數打入乙方指定賬戶。b.在甲方報關出口后,乙方憑開具的符合當批貨物報關情況的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如品名,數量等必須于報關單信息相符,增值稅發票原件包括發票聯和抵扣聯),經甲方核對無誤,同時乙方境外客戶全額貨款到位,且報關核銷單已退回甲方后,于5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當批貨物貨款及墊付出口退稅款;前述應付款項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付貨款余額=匯率x外匯貨款+出口退稅款-(代理費+費用+稅款)
c.若應付貨款余額部分,乙方無法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或者任何可抵扣發票情況下,甲方扣除對應金額6%后,將剩余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正常進行退稅的(雙方確定在本合同下,退稅申報的"正常期限為自貨物出口報關日起45天內,如國家有新的規定且時間較前述期間短的,則以國家的新規定為準),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墊付的稅額,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方有權暫扣后期出口貨物的稅款,待甲方實際收到相應出口退稅款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匯率結算時,雙方協商匯率為:美金貨款結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乙方應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匯率變動風險。
8、如果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較雙方簽訂合同時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貨物時出現變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變,且對于退稅率發生變化后收到的外匯款項,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稅率標準支付人民幣款項給乙方。
9、如已退稅款因各種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退回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內將應退回金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和匯率結算
1、代理服務費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0.1x出口美元報關金額數(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貨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為0.1元人民幣);
代理費不包括報關費,每單出口貨物代理服務費的最低收費不低于人民幣150元。乙方其他應承擔的費用包括內陸運輸費用、提貨費、裝卸費、商檢費、文件費、通關查車費用等,前述費用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代理服務費用、稅款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支付
代理服務費用、甲方代墊付的稅款(如有)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約定支付。雙方同意,如果甲方無法于貨物出口后45日內收取外匯貨款及辦理出口退稅的資料等的,乙方應于前述時間屆滿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3、如下費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1)若貨物出口后,出現海關對乙方貨物的商品編號重新歸類和貨價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導致增加的出口環節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款項均由乙方承擔。
(2)在通關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貨物的任何責任造成壓車、退港等情況發生,壓車、退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充分賠償。
第五篇: 報關代理合同協議書版
茲有月日進口的運單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快件
申報明細如下:
項數
物品名稱
數量
價值RMB
上述物品為我個人使用,不做為商業用途,因本人不能前往,特委托中外運敦豪國際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代理辦理個人物品的通關事宜(包括填單申報,輔助查驗)等手續。
本人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家有關法規,保證所提供的情況真實,完整,單貨相符。否則,我將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委托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