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件【三篇】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件【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件1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件2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寶慶西__291號
受委托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中級人民法院(20)執字第號),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范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系、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托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托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采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托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 萬元整(10.00 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
時間: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糾紛案件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并為其提供法律咨詢及代理控告、申訴。告知當事人自己的相關權利,以確保在該階段當事人的口供證據能夠是其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防止當事人在自己沒有看過的筆錄中簽字。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7、根據工作進展,及時向委托人匯報情況和結果。
(二)審理起訴階段
□1、乙方作為辯護人,就案件的事實情況及證據與當事人進行核實,找到其中對其有利的證據或線索,并通過會見、調查取證或者申請檢察院調取證據進行核實。
□2、及時向委托人匯報調查取證進展。
(三)法院審理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乙方在審查起訴階段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案卷進行分析整合,確定辯護方向,形成辯護意見,并就辯護方向與被告人進行交流,確保兩者之間的一致性;
□2、從一審到終審的出庭辯護或代理;
□3、及時向委托人匯報庭審情況和結果;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甲方應向乙方繳納費用(人民幣): 元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在一審開庭之前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上海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