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勞動合同精選七篇
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為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臨時用工勞動合同精選七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1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甲方:企業代碼:
乙方: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公開、誠信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的收入說明如下:
一、乙方正常的工資標準為____元人民幣(不低于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由于行業特點要求,為客戶安全著想甲方實行每周單休工作制,乙方對此理解和支持,并能按照執行。正常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周六5小時;每天加班1小時,周六加班3小時。
三、乙方作為甲方的操作崗位人員,級別為級;理解并依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同意依照公司考核制度核算報酬(此報酬包含出滿勤情況下所有的延時、加班、值班費用以及公司給予的各種福利補貼、獎金)。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按照乙方的能力、專長、態度來安排最適合的工作并領取相應的報酬。每月考核成績一次;如崗位有變化,收入也隨著變化;如乙方的工作不適合原定崗位,則甲方可以給乙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并領取相應的報酬或辭退。
四、在乙方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每周單休出滿勤、保質保量并按時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月收入組成如下:工資__元,出滿勤情況下所有的平時延時補助、周末加班費、績效獎、滿勤獎、崗位津貼、公積金費用等共元。其中:加班費:元。上述收入為臨時用工期間的薪酬標準。
五、績效薪酬部分占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平日文員干部每天按工作需要有可能加班1—2個小時。上述報酬中含有公積金費用,如員工有要求,企業可以幫助繳納,費用從上述的收入中扣除。
六、對于社會保險部分,需要員工個人負擔的從上述報酬中扣除。
七、乙方入職7個工作日之內,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均無工資。
八上述報酬方案自入職日日開始執行,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致年月日
八、如出現本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承諾通過協商解決。
九、乙方已閱讀甲方相關制度,同意并堅決擁護制度的執行。
十、甲乙雙方隨時均可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天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年月日:
第2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3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臨時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衛生清潔工作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制訂各項管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2、乙方工作報酬:除寒暑假期外全包干800元/月;寒暑假期間按照實際上班天數以25元/天發放。上述工作報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由乙方本人到當地局自行繳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辦統一發放。發放形式采用直接轉賬到中國農業銀行個人賬戶的方式。
五、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系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關系:
(1)試用期間(一個月)被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6)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系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本一式三份,校長辦、總務科、臨時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部門負責人簽名:
主管副校長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第七條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會議涉及乙方工作內容的,乙方應作好記錄并切實履行。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損壞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流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的;
8、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第十一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第5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
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并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6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
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7篇: 臨時用工勞動合同
第八條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布,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根據公司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第十一條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元/月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月.
第十二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后,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制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后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六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