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合同協議書【3篇】
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項目合作合同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第一篇: 項目合作合同協議書
甲方:__
住所地:__
法定代表人:__。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
如下合作協: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合作__
項目,乙方入股該項目,總投資額為人民幣__萬元,并且依約享有__的收益權。
第一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同時取得該項目__的收益權。
第二條雙方自準備__當天,乙方依約支付人民幣__萬元;__項目開始后30天內, 乙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
第四條 本合作協議簽訂后,成立合作項目,在合作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
不得隨意分割。合作終至后,出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還。
第五條 項目產生利潤后,所有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潤額:按合作協議協約定乙方占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利潤按分配比例來進行分紅。每月分紅總凈利潤額的,剩下
作為發展運營金到年底一次性分紅結算。每年項目需要擴大投入
的,按分配比例進行固定投入。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自雙方代表 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伙__項目經營期限為按管理單位要求終止為準。
第十一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
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二條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一方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項目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四條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股東(簽名)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
第二篇: 項目合作合同協議書
甲方:__評估公司
乙方:__事務所
為了合作順利完成__項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據實修改)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辦學資質,成立南京金陵翻譯院培訓中心中學生部,限中學生培訓項目;
2)為乙方提供出國留學服務資質,成立南京金陵翻譯院出國服務中心業務三部,代理出國服務中心所能開展的一切業務;
3)協助乙方組織師資以及教學場地安排;
4)提供乙方報名培訓發票;
5)甲方南京書城培訓超市8號攤位同時作為乙方的報名點,乙方承擔費用1萬/年;
6)在協議期間內,甲方不得與南京其他機構進行以上項目的合作;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甲方的名義進行項目宣傳,負責市場的"策劃、宣傳、拓展以及培訓工作;
2)承擔合作項目運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和相關的外部培訓機構進行單獨合作;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發票必須由甲方指定的人員負責管理,同時承擔相應的及收費等工作。
二、利益分配與支付方式
甲方代表甲乙雙方收取咨詢費,咨詢費到達甲方帳戶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支取合作項目收入的__%(已含各種稅金)。甲方向咨詢方提供發票。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 項目合作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__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職責,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職責。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構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狀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職責;
5、共同投資人能夠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務必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職責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帶給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帶給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狀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職責。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