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簡短三篇
簡短,讀音jiǎn duǎn,漢語詞語,意思是持續不久、持續時間很有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簡短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簡短1
出租方: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x元。
2.每年x月x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x份。
出租方:(簽字)x
承租方:(簽字)x
法定代表人:(簽字)x
簽約日期:x年x月x日
簽約地點:
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簡短2
出租方(甲方):鎮(鄉、街道)村組
承租方(乙方):
為了充離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受戶等承包農戶的委托自愿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范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以林業局勾劃的面積(或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畝,其中:田畝,地畝。座落在萬州區鎮(鄉、街道)村
組,小班號為、號,其中:號小班號面積畝,號小班號畝,號小班號畝,
號小班號畝;四周邊界: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體方位詳見土地平面圖)。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為年,從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征占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戶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于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0672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復耕保證金由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區農業局農經站)代為收取,履行專戶管理。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后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系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并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1、土地流轉租金:
(1)租金:每畝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麥)公斤盤算實物量;價格按當地市場中等價(或按當年國家最低掩護價格)盤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畝___元現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產期大批上市收獲(收購)后,乙方一是按照國家退耕還林的補貼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給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潤總額的開,將%的利潤支付給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現金的方法補給農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積畝土地已實行退耕還林,由乙方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由于國家對退耕還林的補貼采用直補農戶的措施,農戶直接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應沖減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著物的補償
租賃土地上的附著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盤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民。
七、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準,并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后,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準,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占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并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戶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準,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戶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容許,人畜不得進入租界,造成喪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八、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滿后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標準見前面四條二款)。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
(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
(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林權證歸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后,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鑒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證
乙方:代表:身份證
村委會: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農村土地租賃合同簡短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交款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盡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于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征用后,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1式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______________
租賃方(蓋章):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