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錦集6篇)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勞動雙方需要簽訂的合同樣本。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錦集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合同1
采購方 (甲方):
供貨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惠、長期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就苗木采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購苗木,具體的苗木品種、規格、數量等見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內容。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詳細內容組織苗木,不得無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證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綠枝接,純度95%以上,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技術,保證品種,保成活,人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負責。如果有不長苗或死苗,乙方將無償為甲方提供相應苗木進行補植,保證甲方所栽植的果樹成活率達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購的苗木應當在 年月日之前由乙方運送到 ,運費由(甲/乙方) 負責。
四、在乙方將苗木運送到約定地點后,經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要求驗收合格,視為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五、苗木的檢查、驗收方式、方法及質量要求具體為: (具體寫明質量要求)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后,必須由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及乙方指定交貨人員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為與乙方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為:
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訂購款 元,苗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 元,剩余等到樹苗成活率達到95%以上再付給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過本合同的約定的日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幾%。
八、因乙方遲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數量與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購買苗木,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數量、規格、價格、到貨時間等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合意后才能變更。
十、乙方在交貨時必須提供: 及相關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的幾%。
十一、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對相關苗木的樹形、土坨等的要求進行保護,如果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而且,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
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款項,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若一方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四、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協議履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分別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標的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設備名稱、品牌、型號:____ 。
2、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____ 。
3、質量標準:
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說明書所載明的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第二章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所列設備臺的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 。
2、該合同價格包括:設備主機價(含____米管件)。
第三條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
第三章設備驗收
第四條設備的驗收程序:
1、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使用正常,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2、設備進場后,在20個工作日內由于各種原因,使用不正常,乙方按2、3萬每月付甲方一個月租金,設備進場費由乙方負責,設備出場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章其他
第五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3
(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規范
從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的規定來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形式,與一般買賣合同的確定方式相同。而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合同法》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在通常情況下,出賣人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對此,結合我國《合同法》關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規定的精神來看,出賣人也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交付標的物。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確定規范
依《民法通則》第72條的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條則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應從何時起轉移,在實踐中還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的轉移首先應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從價款全部支付完畢時轉移。
第二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須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由雙方自行協商。第三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不影響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時即取得其所有權。第四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出賣標的物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第五種觀點則認為,無論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有無所有權保留的約定,應推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于付清全部價款同時轉移給買受人。
結合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轉移的時間確定,可以按以下原則處理:
1.法律對所有權的轉移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按法律的規定認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如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即房產的所有權應自辦理房產所有權登記之時轉移。部分動產如機動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權也自登記過戶之日起轉移。
2.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沒有規定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對所有權的轉移時間自行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標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時轉移的,則依其約定,如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是指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在出賣人交貨后,只有當買受人充分履行付款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才轉移到買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賣人將一直保留對標的物的所有權,并在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出賣人有追索標的物的權利)。
3.法律沒有對標的物所有權的保留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也沒有作出特別約定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之時轉移給買受人。
(三)因買受人違約而產生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規范
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由于買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賣人難免有收不回買賣合同價款的可能,而且因買受人的不同,這種風險的出現幾率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對于買受人的這種違約的危險,出賣人會想盡辦法加以避免,其中,約定期限利益的喪失條款或者合同解除條款,則是出賣人在買受人違約時所采取的救濟方法,也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違約時的責任承擔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的適用規范。所謂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指買受人遲延支付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價款達到法律規定的程度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價款,買受人將喪失其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條款是為了保障出賣人能夠收回全部價款而設的防范措施性質的條款,也是買受人違約時出賣人所采取的救濟手段。但該種措施如果被出賣人濫用,則會損害買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期限利益喪失條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對出賣人請求提前支付全部價款的特別約定的上述限制,屬于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隊或者違反這些限制,否則可以認定為無效條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當事人的約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就會導致合同無效,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利益,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對保護買受人利益更為有利,則不屬于違反法律規定。
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簽章): 乙方簽名(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月___日
買賣合同4
需求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考察銷售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如果對方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掛靠單位,或單位產權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虛假單位,最好不要與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因需方建設標工程施工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協商一致,就二三項料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詳見購物清單表:產品名稱;牌號;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
風險告知: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工作計劃之家 wWw.fz76.cOM]
1、表中數量、金額為暫定數量、金額,需方根據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數量;在暫定數量范圍內,供方應保證供應,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數量、金額為準。供方不得以暫定數量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結算或支付貨款要求。
2、表中單價均為到貨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但不限于貨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保護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單價內,若貨物數量比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單價:按照金溫工程指揮部下發限價表為依據,限價表中未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按照市場價格定價,必須有使用單位簽字的書面資料,作為結算依據,市場價格波動很大時,經需方、供方雙方共同市場調查,重新下限價。
4、材料數量:根據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應規格的材料數量。
5、結算總金額:金額暫定,以具體結算金額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滿足現場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貨物必須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和規范生產,必須符合需方提出的質量要求并滿足需方工程設計質量要求。
風險告知: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按《合同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執行。
2、供方對其供應物品質量負責。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供方按國家規定包裝貨物,貨物不得散落,包裝物不回收。
2、貨物的包裝、標記和證件,須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內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貨物包裝不當或采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貨物損壞或丟失時,供方應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所有權的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自貨物運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交付時起由供方轉移至需方,貨物交付前得風險由供方負擔;產權的轉移不免除供方的產品質量責任。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交貨方式:工地交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并承擔運輸、裝卸等貨物落地前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分期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時間以需方通知為準。供方根據需方工程的實際進度情況隨時做好貨物生產和供應的準備。每次需貨前,需方提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話、傳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計劃變更,需方應于變更計劃到貨時間前12小時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貨人為二項目部: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四項目部: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汽車運輸,貨物的運輸、裝卸由供方負責,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2、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并由供方與承運人、承保人辦理理賠事宜。
3、供方應在貨物裝車前24小時之內將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運輸工具名稱、車號及啟運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運輸、裝卸過程應采取合理、安全、環保的方式進行,如發生環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與需方無關,供方應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第九條 結算及付款:
1、本合同無預付款。
2、貨到需方工地現場經驗收合格,按月計量結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為一個結算周期,供方在每個結算周期結束后3日內將該結算周期供應的貨物經需方有權收料人簽收的數量匯總報需方審核;雙方在結算當月的30日前按該結算周期內需方簽認的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以確認書(或結算單)形式進行數量和金額的匯總核實,在結算當月的月底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供貨完畢后,雙方對歷次供貨和付款進行核實匯總,辦理末次結算。
3、結算后,供方按結算金額向需方提供國家正規的稅務發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驗工計價款到帳后以銀行轉帳或銀行承兌(六個月)匯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結算貨款金額的80%,另20%貨款為質量保證金,待供方上期供應貨物驗收合格后30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項,需方以銀行電匯或六個月銀行承兌匯票(供方貼息)的方式支付給供方。需方銀行的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銀行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在合同執行中因一方的過錯而給對方造成的額外銀行費用由失誤方承擔。
5、結算方式:乙方分別跟甲方下屬二、三、四、五項目部結算,發票分別開給四個項目部。
第十條 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目前擔保法中的擔保、抵押中的不動產和特定動產的抵押采用的是登記要件主義,也就是需經過登記之后擔保、抵押才生效,才在債務的履行中享有優先受償權,所以當事人在簽訂完本合同之后應當進行擔保、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雙方另簽補充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仍執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3.1、供方供應貨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經需方提出后,仍達不到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的;
3.2供方供應貨物的規格、等級、數量、生產廠家不符合要求的,經需方提出后,供方供應的貨物仍不能滿足需方通知要求的;
3.3供方送貨時間嚴重滯后(超過需方通知要求的到貨時間48小時)或者送貨時間經常滯后(一個結算周期內,滯后次數達到3次)的。
3.4需方工程因設計變更、取消或減少了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導致合同約定貨物不需要或數量減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減少的貨物部分解除合同。
4、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1)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2)合同解除;(3)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1、因需方通知錯誤或無理由拒絕接受供方貨物,造成供方已經運至需方工地指點地點的貨物與需方需要的貨物不符的,需方承擔供方因該次貨物供應而支付的.運輸費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后,仍不按時付款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支付貨款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1、供方供應貨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應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同時需方有權拒收貨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應符合要求的貨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現場,供方應自行保管并在48小時內自費將貨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現場,當供方不按時清理時,需方有權處理并由供方承擔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費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該批次貨物貨款。
2.2、因供方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現事故或達不到國家質量標準的,供方應承擔需方修復、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并賠償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賠償和經濟損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如不能按時按量供應貨物,應按未及時送達貨物價值的5%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并與需方協商具體供應時間;如欠供數量達到當批次需方需求數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計劃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應時間,需方有權另選廠家供應,供方應承擔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增加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是因執行合同或與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爭執,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貳份,需方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一般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前,則為賣方承擔責任,標的物有損毀如在交付之后,則為買方承擔責任,如果因為買方的原因導致標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則由買方在違反約定的日子起,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
2、賣方在交給承運人的在途標的物,除非當事人另外有約定以外,毀壞、滅失的風險從合同成立開始以后起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依然要運輸,當賣方交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買方承擔;
3、如果賣方將標的物交付至規定地點,買方沒有按照規定收取標的物,如在這段時間內標的物發生損壞,則由買方承擔責任;如果賣方沒有出示關于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不會影響到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如果因為標的物的質量不合格,導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方可以不接受標的物,或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買方不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的風險則由賣方承擔。
買賣合同5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主體是出賣人和買受人。交付買賣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也就是賣方,受領買賣標的物并支付價金的一方是買受人,也就是買方。
(二)買賣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買賣合同是合同法分則中明確規定的合同,因而屬于有名合同。而且,在各國合同法中,買賣合同都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買賣合同的賣方要轉移財產所有權于買方。賣方不僅要將標的物交付給買方,而且要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轉移所有權,這使買賣合同與一方也要“交付”標的物但不移轉所有權的其他合同(如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等)區分開來。同時,買賣合同是買方應支付價款的合同,賣方將取得價金的所有權。這又使買賣合同與其他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等區別開來。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享有合同權利的同時,都負擔相應的合同義務。其中,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于買受人的義務,買受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給付(即交付標的物并轉移其所有權于買受人)與買受人的給付(支付價款)互為對價,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所以,任何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從對方獲得利益,須支付相應的代價。
5.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時起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義務的履行作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買賣合同為諾成合同。
6.買賣合同為不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買賣合同并不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因此,買賣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二、出賣人與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并移轉其所有權,這是出賣人和主合同義務、基本義務,這在各國或者地區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該項義務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其一為交付標的物;其二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
2.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
出賣人應當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主要是提單、倉單,是對標的物占有權利的體現,可以由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作為擬制交付以代替實際交付。對于這些單證和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出賣人交付的義務或者是按照交易的習慣,出賣人應當交付,則出賣人就有義務在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以外,向買受人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項義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對此,我國《合同法》第136條明確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3.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如果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其質量標準(存在質量瑕疵),按照《合同法》第155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一責任的基礎是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質量瑕疵擔保義務,是指出賣人應當保證其所交付的標的物不存在質量瑕疵。所謂質量瑕疵,又稱為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標的物的質量沒有達到出賣人聲稱的標準,或者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者沒有達到一個誠信善意的買受人所應當合理期待的標準。
4.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買賣合同的出賣人應當保證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第三人不會就該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根本目標在于標的物所有權的轉讓,因此,出賣人必須保證其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比如所有權或處分權),這也是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的法定義務,即使當事人未在合同中作此約定,出賣人也負有此項義務。
具體而言,出賣人的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包括:(1)出賣人對出賣的標的物享有合法的權利(所有權或者處分權);(2)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他人可以主張的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3)出賣人應當保證標的物沒有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5.其他義務
除負擔前述主合同義務和從合同義務外,出賣人還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交易習慣等,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以及相應的不真正義務等法定義務。
買賣合同6
供方: 編 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產品、需方向供方支付貨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品種、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合同金額:
1、總購貨金額為:人民幣 5868600 元,伍佰捌拾陸萬捌仟陸佰元整;含產品金額、包裝、裝卸、運輸、稅費等全部費用。
2、最終合同金額以需方實際交付的貨物總量結算。
三、付款方式及結算:
供方收到需方交付的每筆貨物及相關發票后三十個工作日內交付貨款。
四、交貨、包裝及驗收:
1、交貨地點:供方指定倉庫。
2、包裝:供方應將產品按照產品特性采用新包裝,并標明出貨日期,保證產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驗收:需方收貨前就產品的數量及重量進行清點,對于產品的顏色、質量等進行抽查。如發現顏色、質量等不符合約定,需方有權拒絕收貨,需方應在三日內進行調換。
五、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對皮鞋的相關質量標準、需方提供的樣品標準。 六、需方權利義務:
1、及時向供方下訂單,說明所需的皮鞋種類、貨號、數量等。 2、按照約定及時接貨,如出現數量、質量等問題及時與供方溝通。
七、供方權利義務:
1、按照需方訂單要求,按時按質足額提供產品。
2、保證產品本身質量,如發生數量、質量等問題,應及時給予調換、補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八、違約責任:
1、如供方每遲延交貨一天,應按當筆貨款的2%按日支付違約金,需方有權從貨款中直接扣減。
2、如因皮鞋質量存在問題,供貨方應立即予以調換、補貨等,并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包括運輸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一切經濟損失。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其他約定事項:
1、雙方每次供貨可以傳真等書面方式下訂單,傳真件視為原件,每個訂 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體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符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