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合作合同書范文(精選五篇)
合同書一般指協議書。協議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合作合同書范文(精選五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1篇: 項目合作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咨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范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咨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系、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注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并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并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并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并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并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系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系并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后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后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并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并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盡快通知對方,并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39;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并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盡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后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后___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后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后應盡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2篇: 項目合作合同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銹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甲方內,并掛靠甲第一條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銹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銹鋼酸洗設備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設備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20__年8月于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占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
第三條
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為600萬元,第二第三條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1、2、第一期出資:甲、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乙、第二期出資:甲、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乙、180萬元和180萬元,于20__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270萬元和270萬元,于20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于因購買設備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
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第四條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第五條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六條
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項目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
項目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第七條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
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項目經營第八條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
第十一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
1、2、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續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
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項目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于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后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后確定。
第十九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銹鋼加工酸洗項目,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銹鋼優先供給本合作項目加工。
第二十二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繼續經營該項目,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并有其他人愿意購買該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日期:
第3篇: 項目合作合同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_________項目負責人:_________
第4篇: 項目合作合同書
一、合作方
甲方:
乙方:
二、職責與分工
甲乙雙方在前期合作研究的基礎上,以“亞麻籽膠功能及應用研究”項目共同完成國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撐項目。
甲方:以甲方為主進行擴試研究及生產線的建設,具體為:
1、負責籌措擴試的資金、人員,提供場地設施等必要的工作條件,為本項目的實施提供各種必需的條件和設施。
2、負責組織項目關鍵生產技術的產業化。
3、負責產品應用技術的推廣。
4、負責項目的組織驗收或鑒定。
乙方:以乙方為主進行項目共性技術的研究。
1、負責進行亞麻籽膠功能性質研究。
2、負責亞麻籽膠在食品中應用技術研究。
3、負責向甲方提交全套研究技術資料。
4、負責加工工藝實驗室研究及結題技術考核所必需的成果資料。
5、參與產品工業化生產設計、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共同進行終端產品應用研究。
6、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組織驗收或成果鑒定。
7、協助亞麻籽膠應用技術的推廣。
三、經費使用
1、乙方負責編寫前期技術研究報告與加蓋公章,甲方負責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約5000元人民幣。
2、科技部科技支撐計劃支持經費進入甲方賬戶,并由甲方負責籌措除科技支撐計劃支持以外所需的經費。所得經費專款專用,以保證項目研究開發工作的順利實施。配套資金由甲方籌集。
3、科技部科技支撐計劃支持經費抵達甲方賬戶后,甲方將項目資金中研究經費的25%撥給乙方,乙方須將此款專用于該項目相關研究。
四、本協議作為甲方與科技主管部門簽約合同,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3年。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各交主管部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新疆利世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南大學食品科學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項目合作合同書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2、乙方:出資額為 資,占注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項目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六條 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債務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七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伙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八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對合伙項目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項目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