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桿廣告合同優秀(錦集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網絡廣告服務達成協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燈桿廣告合同優秀(錦集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不銹鋼門牌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委托項目:
1.1 、廣告門牌,具體規格、型號見樣品確認規格。
第二條、合同價款:
2.1 、制作廣告門牌樣板按乙方報價單,元),暫定制作門牌合計: 元,雙方同意按時結算,該包干單價包制作、包工包料、全包方式。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乙方應予以執行。(其費用按實際增加)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 、提前
3.2、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將按實際拖欠天數以合同金額的每天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4.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按時按量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規定的費用;
4.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材料的要求:
5.1、按合同付上報價清單制作要求
第六條、質量及驗收:
6.1、驗收標準:按確認,使用材料清單要求。
第七條、其它約定:
7.4、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江門市有關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代表: (簽字)
代表身份證:代表身份證: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電話:電話:
第二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電話:
手提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合約:
一、 合約范圍:
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的簽約藝人,甲方即為乙方唯一的獨家經紀人。甲乙雙方達成共識,雙方共同發展,共同獲益。乙方一切與演藝活動和所有的商業行為,均應完全依照本合約的相關約定。
合約有關的名詞解釋:
演藝活動:本合約特指一切與商業或非商業行為有關的,在公開或公共場合有關乙方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等活動,及其在舞臺、電視、電影、廣播、現場、演出、表演、錄音、錄像、出版、廣告、因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種場所及載體中的應用,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二、 合約期限:
自合約簽訂之日起,本合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約終止。
三、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將負責本合約范圍內乙方的全部市場運作,同時在本合約音樂的全部版權和鄰接權的使用和轉讓權利。未經雙方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為乙方的唯一經紀人, 有權使用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聲像權力, 但授權或使用的方式必須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及時出具詳細的費用產生帳目, 并按照本合約的利益分配原則與乙方進行分配。
3、 合約期內, 甲方作為乙方全世界范圍內演藝活動的唯一全權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出版發行及代理乙方舞臺演出、廣告、影視演出、以及由現代科技發展而帶來的其他演藝形式以及與上述活動有關的一切事務, 即甲方全權處理乙方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權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關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參加出席的所演藝有及宣傳活動相關食宿行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5、在本合約有效期內甲方為宣傳、促銷的目的,有權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簡歷等有關乙方的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錄像、電影、照片、文稿等。
單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收益。
7、 甲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 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復印件。
8、 合約期內,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從事與本合約無關的, 與演藝活動無關的, 對甲方聲譽無關的,以及對雙方履行本合約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隨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稱及內容。
10、 在全世界范圍內,對侵犯甲乙雙方本合約限度內任何權限的第三方行為,甲方有權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權限和義務。
11、 由于甲方在經營中出現的、與乙方無關的、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 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四、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作為藝人,乙方將參與本合約合作范圍內音樂的全部策劃、創作和制作工作, 但需采納甲方對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2、 合約期內,乙方不得與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演藝活動相關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經理人、經紀人或其他從事類似工作的公司或個人代理甲方的演藝活動。
3、乙方將所有有關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乙方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之安排,給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內的任何損失。同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可參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藝活動及與演藝活動相關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藝培訓,協助甲方辦理培訓所需的任何手續。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6、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專輯、單曲、宣傳及與乙方有關的一切演藝活動方面的必要資料, 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與演藝活動事務有關的有效證明文件。
7、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如乙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或外出,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關的個人活動安排與甲方演藝活動安排發生沖突,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8、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積極維護甲方之聲譽,與甲方共榮辱,并遵守本和約之規定。
9、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安排和設計的形象接受廣播、電視、期刊、雜志、報紙等媒體的采訪,維護雙方方聲譽。
10、乙方作為甲方簽約藝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保護自己的公眾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 a/觸犯國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
b/在公眾面前行為不端、言語不檢點,嚴重損害本人和經紀人形象的行為和語言; ?c/不尊重歌迷,嚴重傷害歌迷感情,造成惡劣后果的。
11、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以后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作廢。
五、 利益分配原則: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進行分配。
2、上述分與甲方的收入,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3、雙方各自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稅金;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本合約所產生收入的所有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憑證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復印件。結算時間,雙方共同確定每月結算的具體時間,在甲方收到合作所產生的收益后,按月結算甲乙雙方應得的收益。
六、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合約的相關條款,提出提前終止本合約或違約一方造成守約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約,守約一方不得不提前終止本合約,違約一方等于自動放棄合約期間所有相關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違反本合約第三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乙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甲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2、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款項中的任何一項相關規定,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在乙方沒有正當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3、如乙方因為疾病或傷殘、毀容、失聲等,無法繼續進行演藝事業的,甲方隨時有權書面提請終止本合約,而不按違約處罰。
4、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乙方轉簽給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轉讓費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雙方共同自愿無條件解除本合約的條件下,本合約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條款:
1、 合約期內,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經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進行披露;甲乙雙方由于合作從而了解或接觸到的對方的機密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業計劃、系統設計、技術等, 雙方均需為對方保守秘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信息。
2、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約,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約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具有續約的優先權。
4、此合約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簽訂地點:
承攬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加工承攬合同條例 》、《 公共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廣告承攬要求。
1.1 項目(媒介):
1.2 廣告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 、編號: 。
承攬方應按《 廣告管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認真審查上述證件。委托方提供虛假證件,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合法,承攬方有權拒絕。
1.3 發布地點:
1.4 顏色:
1.5 規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數 、起訖時間 、日期: 。
1.7 其他要求:
第二條 廣告費及支付方法
2.1 廣告費
類 別
單 價
數 量
金額(元)
備 注
設 計 、制 作 費 、發 布 費 、代 理 費 。
合計金額(大寫 )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
2.3 承攬方必須開具廣告業務統一發票,否則,委托方有權拒付廣告費。
第三條 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未按履行部分廣告費的 %,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償付違約金。
4.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 %,向委托方償付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 償付違約金。
4.3 其它違約金責任按《 加工承攬合同條例 》執行。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 向 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稱: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 托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 戶 銀 行:
帳 戶:
承 攬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廣告業務員證號:
開 戶 銀 行:
帳 戶:
第四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小區內設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在甲方管____區域內設置招牌及招貼欄、指路牌、櫥窗、畫廊、霓虹燈、條幅、標語、廣告招牌等,必須報甲方審批后,報城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并按甲方所屬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部位設置。
第二條 乙方在申請上必須寫明臨時設置或固定設置。注明設置的日期、內容、時期、尺寸、顏色及詳圖。以上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設置招牌或戶外廣告時,乙方應保證文字書寫規范、準確,內容健康,構圖色調美觀,與周圍景觀協調;并且應當加強管理,對陳舊破損的標牌、戶外廣告,應及時維修或拆除。甲方也可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為管理及維修,具體協議另行制訂。
第四條 戶外廣告、招牌與設置物跌落、倒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其他不可預見的災害發生,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第五條 甲方所屬物業服務中心如有特殊原因(如檢查、外墻清洗等因素),有權調整戶外廣告、招牌的位置或終止其廣告行為,并按實際發生收取費用。
甲 方:(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乙方(出租方):________
1、廣告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附圖)
2、廣告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牌制作材料:鋼骨架、面貼鍍鋅鐵皮
該廣告位租賃期為一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實際發布時間為準)。
1、廣告牌租賃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不含稅)。
2、廣告牌租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甲方即付清廣告租賃費用。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報批報建所需的文件資料,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牌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制作的有關規定,一切制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廣告牌制作材料、施工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廣告牌硬件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廣告牌若出現損壞,乙方應于三天內修復。
(三)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退回甲方。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簽補充合同。
(四)如因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向乙方提出申請。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六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乙方:廣告有限公司
一、廣告發布的規格及數量、地點及價格:
二、合同期限:壹年
三、廣告發布日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廣告發布費用:
人民幣伍拾萬伍千圓整(rmb:505000元)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簽定后甲方付廣告費的100%。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畫面提交:甲方在張掛廣告畫面前,應及時將畫面內容交與乙方,供乙方進行廣審和制作發布。
2、廣告發布繳費:甲方應如約及時付給乙方有關費用。
3、畫面審批:廣告發布前甲方應該及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廣告審批相關文件供乙方進行廣審,并對提供文件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依約收取有關廣告發布費用。
2、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廣告發布期間,廣告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3、以上的費用包括廣告的審批以及制作、發布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時如期支付廣告發布費,應按廣告總金額每日千分之四支付乙方違約金,如甲方拖欠廣告發布費超過30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是否解除合同進行明確,同時要求甲方支付相關賠償費用。乙方有權將廣告另作他用。
九、不可抗力、政府行為。
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
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同的期限內提供證明和可能的解決方法,否則視為不可抗力因數不成立。
3.政府行為,道路改造或行政命令致使廣告不能繼續發布,則終止廣告合同的執行,乙方按未發布的天數返還甲方的廣告費,或另行商議廣告移位。
十、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或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發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第七篇: 燈桿廣告合同優秀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進行廣告宣傳的宣傳板為:黃陵縣東關三角區樓體墻面兩塊,面積為:每塊三十平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板的時間為:自 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三、乙方使用該場所的租金標準為:5000元/塊/月,乙方此次使用宣傳板的租金共計:40000元。
乙方交納租金的時間為:在簽訂本協議之日繳納完。如乙方未按本條約規定時間交納場所租金的,甲方有權禁止乙方使用該場所,并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未交納租金的,無權在甲方管理的宣傳板上進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活動。
五、乙方須在舉行活動之前四日,將乙方需要張貼的噴繪海報送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張貼,甲方可根據情況,在乙方舉行活動之前兩日將噴繪海報張貼。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需維護乙方安全宣傳噴繪海報不被覆蓋不被撕毀,如若被撕毀或覆蓋,甲方應在兩日之內將其復原 。
七、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進行的廣告宣傳、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從事違法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甲方對乙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3、乙方若要自己張貼海報,需經過甲方同意方可張貼。
八、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九、本協議有效期為:自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十、對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雙方需協商的其他事項,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