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買賣合同范文三篇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手機買賣合同范文三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篇: 手機買賣合同
手機買賣合同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手機買賣合同范文和手機買賣合同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
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系,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購貨單位(甲方)廣州藍鯊公司(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河源星蜂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 地址: ×××××
開戶銀行:廣東工商銀行 開戶銀行: 廣東工商銀行
帳號:…… 帳號: ……
電話: 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如下事項并進行如下確認:
1.移動電話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7.移動電話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進行如下確認:
12.銷售商須開具加蓋公章銷售發票給消費者,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后,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后還可查看您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檢驗進網許可證可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010)88558800、(010)88558516對移動電話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稱
性能故障
主機
(三包有效期1年)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
無振鈴
撥號出錯
非正常關機
sim卡接觸不良
按鍵控制失效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充電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電池(三包有效期6個月)
充電后移動電話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動終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線耳機(三包有效期3個月)
不能正常送受話
數據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移動電話價款×0.25%(天)對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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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手機買賣合同
住 所:
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證件名稱及號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 交易的二手機動車基本情況:
車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至 ;年檢時間: ;行駛公里數: ;
車輛使用性質:口客運、口貨運、口出租、口租賃、口非營運、口其他,其他狀況: 。
第二條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車輛轉入地:
2、雙方確認交易車輛的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不含稅費)。
3、付款方式:
第一筆車款計人民幣 元或支付定金 元;
(2)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待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4、甲方應在收到
第一筆車款之日起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證件,并協助乙方在 天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日期延誤相應順延)。
5、甲方交付的相關證件包括:口機動車登記證書、口機動車行駛證、口養路費繳付憑證、口機動車輛保險單、口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口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口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口其他證件 ,證件總計 件。
6、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 方負擔,甲方積極配合期限為 天。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之前,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之后,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本條款前述約定之日期應為雙方約定的車輛交付日。
4、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5、甲方收取車款后,應出具收款憑證。
6、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7、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若需對車輛作轉出本地處理的,則在本合同簽訂時已對本合同所涉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予以了解及確認,甲方對此概不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本合同所交易的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已付車款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給乙方。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或按規定期限提車的,逾期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中介機構、市場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蓋章):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 手機買賣合同
1.移動電話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6.查看移動電話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于10分鐘,屬正常范圍;
7.移動電話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進行如下確認:本站
12.銷售商須開具加蓋公章銷售發票給消費者,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后,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后還可查看您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檢驗進網許可證可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010)88558800、(010)88558516對移動電話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稱
性能故障
主機
(三包有效期1年)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
無振鈴
撥號錯誤
非正常關機
sim卡接觸不良
按鍵控制失效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充電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電池(三包有效期6個月)
充電后移動電話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動終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線耳機(三包有效期3個月)
不能正常送受話
數據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移動電話價款×0.25%(天)對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售商(蓋章):_______消費者(簽字):_______